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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厂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篇

2024-07-10 阅读 4639

1.目的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有效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烧结厂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应负有的责任,适用于烧结厂所属各部门。

3.术语

3.1?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3.2?“三同时”:基建(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引进)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

3.3?“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4?职业危害:员工所从事的工作或工作环境中所特有的危险因素对其具体造成的伤害。

3.5?“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管理职能及执行原则

4.1?烧结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烧结厂安全生产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烧结厂安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对烧结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领导、决策责任。

4.2?各车间、科室接受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负责本部门日常安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领导、决策责任。

4.3?安全科是烧结厂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部门,是烧结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4.4?各车间、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5?各部门在生产经营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制。

4.6?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必须在各自岗位中对实现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7?各级领导及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令、法规及标准。

5.管理内容和要求

5.1?各级行政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1.1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5.1.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5.1.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定期检查和考核。

5.1.3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1.4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关决策和实施。

5.1.5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卫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保障职工职业健康,加强劳动保护,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和其他疾病对职工的危害。

5.1.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并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要如实报告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1.7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1.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1.9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

5.1.2负责生产、安全副厂长职责

5.1.2.1、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管理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厂长负责,领导安全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5.1.2.2、组织领导职工学习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结合本厂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1.2.3、每月召开一次本部门安全例会,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隐患问题,对例会决定的事项,组织贯彻落实。安全例会要有记录,下发会议纪要。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必须有安全生产的内容和要求。

5.1.2.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1.2.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安全操作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研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部门提出报告,在报告的同时应有可靠的临时性措施。

5.1.2.6、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按权限负责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5.1.2.7、组织、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5.1.2.8、主持和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1.3负责设备副厂长及厂长助理职责

5.1.3.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良好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5.1.3.2、组织领导各部门对本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审定和设备运行的安全管理,负责审查、验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备制造和安装。

5.1.3.3、负责组织领导分管部门对本部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审定和设备运行的安全管理,负责审查、验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备制造和安装。

5.1.3.4、定期组织设备动力部门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和工业建筑物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5.1.3.4、对不符合国家法规标准及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设施要及时组织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在采取可靠防范措施的同时,按权限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和部门。

5.1.3.5、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在审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督促主管部门制订新投入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审核。

5.1.3.6、负责组织和审核全厂设备大、中修计划,组织对安全检修方案的审核?并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报审。

5.1.3.7、主持厂内各部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的有关会议。

5.1.3.8、负责组织、督促各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5.1.3.9、负责厂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5.1.3.10、参加厂各部门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1.4负责技术副厂长职责

5.1.4.1、在主管厂长的领导下,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1.4.2、在组织厂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大修工程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新产品试制过程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5.1.4.3、审定本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及标准,制定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消除不安全隐患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技术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

5.1.4.4、负责审查部门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及安全培训工作。

5.1.4.5、参加本厂重大事故(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故)的调查,提出改进的技术措施,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伤亡事故负责。

5.1.4.6、负责厂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5.1.5车间主任(科长)的职责

5.1.5.1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支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开展工作。

5.1.5.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令和上级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每周必须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组织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每月组织一次全车间的安全活动。

5.1.5.3?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作业场所的布置,必须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法规的要求,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灵敏、有效,操作场所符合定置管理规定的要求。

5.1.5.4?主持编制和落实本车间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由本车间施工的项目,应安排人力、物力按期落实,属有关部门或对外承包的项目,应督促按期实施。

5.1.5.5?经常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的制度,关注职工的思想动态,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制止违章作业。

5.1.5.6组织各类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加强对所属危险源(点)的监控管理。

5.1.5.7定期对各岗位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操作证,方可批准上岗作业。

5.1.5.8?按规定配备车间专(兼)职安全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严格执行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穿戴的检查。

5.1.5.9?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紧急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事故的发生。对已、未遂事故和违章违纪都要“四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提出奖励意见。

5.1.6分管设备和技术工作的副主任(副科长)职责

5.1.6.1?负责本车间机械电器、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协助车间主任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对因设备和技术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5.1.6.2?协同培训部门搞好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协助制订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1.6.3?在安装、改装、维修、搬迁设备时,必须保障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后方可投入运行。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对设备的安全运行措施有明确的认定。

5.1.6.4?组织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鉴定和设备的大、中修验收,对危及职工安全的隐患整改后,并确认安全可靠后方能投产运行。

5.1.6.5?研制新产品,应用新工艺和新技术时负责提出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投产前应向有关人员提供安全操作资料。

5.1.7车间安全员的职责

5.1.7.1协助车间主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管理责任。

5.1.7.2组织制订本车间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报请安全科、主管厂长审定批准。

5.1.7.3抓好班组安全管理,经常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对新职工、调换工种职工、伤愈复工职工等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凡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安排上岗操作。

5.1.7.4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指挥生产,及时纠正职工违章、冒险作业,落实“四不放过”制度,对情节严重者,令其停止工作,并视情节按规定予以处罚。

5.1.7.5按周组织安全检查,凡属危险因素较大的关键设备,应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隐患要逐项登记和整改。对车间无力解决的隐患,在向上级领导报告的同时负责采取临时有效的安全措施。

5.1.7.6参加对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鉴定和设备大、中修验收,对危及职业安全的隐患,在未消除前不投产运行。

5.1.7.7坚持安全生产的“五同时”,车间大、中、小修要按作业特点制定安全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5.1.7.8组织参加伤亡事故及险肇事故的调查分析,拟定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组织落实。

5.1.8工段长、班组长的职责

5.1.8.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本班组职工的安全负责,领导班组安全员开展工作。

5.1.8.2?组织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内容、有完整记录、有考勤。负责对新调入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指导其操作。

5.1.8.3?每日班前应结合生产任务,现场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动态进行安全交底。做好班中巡回检查及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当班解决不了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临时有效的安全措施。

5.1.8.4?按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生产,不冒险违章作业,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随时纠正职工不正确操作,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并按照“四不放过”制度教育处理。

?5.1.8.5?经常教育和检查职工遵守安全操作制度,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

5.1.8.6?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

5.1.8.7?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职工撤离现场并报告上级领导。

5.1.8.8?负责所属危险源(点)的监控管理,严格贯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灵敏、有效,操作地点清洁整齐。

5.1.8.9?发生伤亡事故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组织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5.1.9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5.1.9.1?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增加自我防护能力。自觉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学习培训和考试。

5.1.9.2?职工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服从管理。

5.1.9.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得使用职责范围外或非本岗位的机械和设备。

5.1.9.4?精心操作,严格工艺和设备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对口交接安全情况。

5.1.9.5?在劳动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危及健康安全的险情时,及时处理。发现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报告管理部门或领导干部,并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意见。出现事故时,要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5.1.9.6?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安全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他人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劝阻和制止。

5.1.9.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5.1.10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5.1.10.1审议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以及安全生产的重要管理制度与事项。

5.1.10.2负责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和改进意见。

5.1.10.3每半年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安全生产对策,指导安全生产。

5.1.10.4?负责组织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

5.2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5.2.1?技术科的职责

5.2.1.1?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5.2.1.2?在组织、指挥生产过程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指挥失误的责任。

5.2.1.3?及时掌握本部门安全生产动态。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本部门有关领导和安全科。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5.2.1.4?凡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作业计划、安排生产。

5.2.1.5?调度会应汇报生产及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5.2.1.6?在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5.2.1.7?负责本部门的文明生产,按定置管理标准要求,各种原材物料、成品、半成品等要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

5.2.1.8?参加本部门(或公司)安全大检查,负责按期完成本专业项目的隐患整改。

5.2.1.9?负责本部门内导车队和机车的安全管理,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

5.2.1.10?工程项目投产后,要根据工艺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负责对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

5.2.1.11指导职工安全操作。结合生产工艺的改进,提出改善安全、卫生、劳动条件的意见,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按期落实。

5.2.1.12?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分析角度提出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

5.2.1.13?认真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参加工程验收、试运转工作。

5.2.2工程师、技术员的职责

5.2.2.1?负责车间(科室)安措项目的审核工作,承担安全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审查和研究。

5.2.2.2?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术项目或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必须符合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

5.2.2.3?参加作业区(科室)大、中、小修后的验收,研究解决生产工艺过程中的难题和不安全隐患,提出解决办法。

5.2.2.4?协助车间(科室)搞好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5.2.3生产科的职责

5.2.3.1?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5.2.3.2?在组织、指挥生产过程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指挥失误的责任。

5.2.3.3?及时掌握本部门安全生产动态。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本部门有关领导和安全科。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5.2.3.4?凡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作业计划、安排生产。

5.2.3.5?调度会应汇报生产及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5.2.3.6?在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5.2.3.7?负责本部门的文明生产,按定置管理标准要求,各种原材物料、成品、半成品等要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

5.2.3.8?参加本部门(或公司)安全大检查,负责按期完成本专业项目的隐患整改。

5.2.3.9?负责本部门内导车队和机车的安全管理,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

5.2.3.10?工程项目投产后,要根据工艺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负责对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

5.2.3.11指导职工安全操作。结合生产工艺的改进,提出改善安全、卫生、劳动条件的意见,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按期落实。

5.2.3.12?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分析角度提出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

5.2.3.13?认真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参加工程验收、试运转工作。

5.2.4值班调度员的职责

5.2.4.1?编制车间(科室)生产计划的同时,应同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并检查落实情况。

5.2.4.2?坚持生产与安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随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2.4.3?对投入生产的原料,应按规定组织生产,发现原料不合格时应向作业区(科室)和生产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5.2.4.4?严格执行文明生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保持生产场地文明清洁,符合定置管理要求。

5.2.4.5?对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标准,有权拒绝作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5.2.5安全科的职责

5.2.5.1安全科在主管厂长直接领导下,在安全监督处指导下开展工作,是厂长、(或副厂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本部门安全工作,并做好协调工作,并对职责范围内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5.2.5.2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有权下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在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5.2.5.3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标准,经厂长批准后发布执行。

5.2.5.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电化教育的作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员工的安全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发证工作。

5.2.5.5组织推广目标管理、安全系统工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标准、标准化作业等现代安全管理方法,推广先进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设施,预测、预防可能发生的事故。

5.2.5.6参加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修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

5.2.5.7组织本部门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职业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5.2.5.8负责本部门锅炉、电气设备、电气焊、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5.2.5.9编制本部门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年、季、月安全、职业卫生工作计划的实施。

5.2.5.10是职业卫生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在安全监督处组织下对尘、毒、高温、噪音及其他物理性危害作业岗位的监测,组织研究并督促检查防尘、防毒、防物理性危害技术措施的实施。

5.2.5.11对防护用品(用具)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质量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监督处。

5.2.5.12督促检查承包、技术协作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5.2.5.13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业务工作。

5.2.5.14负责组织伤亡事故、重大人身险肇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

5.2.5.15配合安全监督处和人力资源处做好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工作,工伤善后管理工作。

5.2.5.16参加公司(或本部门)安全大检查,负责隐患整改。

5.2.5.1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奖惩活动。

5.2.6安全员的职责

5.2.6.1?在主管安全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在安全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协助组织贯彻执行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2.6.2?负责组织新职工(含实习、代培、调转、参观人员等)进入作业区和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5.2.6.3?协助领导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总结并检查、督促落实。

5.2.6.4?负责组织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协助制定本作业区(科室)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排好班组每周安全活动,做到有内容、有记录、有考勤。

5.2.6.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中、小修项目的验收和试运行,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提出改进意见。

5.2.6.6?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5.2.6.7?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人身险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规违制的统计上报。

5.2.6.8?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卫生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5.2.6.9?坚持每日上岗检查制度,认真完成厂、作业区(科室)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5.2.6.10?负责防暑降温用品及高温保健食品的申报和发放工作,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

5.2.7质检科的职责

5.2.7.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5.2.7.2?在制定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推进合理化建议活动时,应包括职业安全,劳动卫生方面的内容,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劳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

5.2.7.3?在检化验工作中要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对使用的设备、工具、仪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在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5.2.7.4?对本部门承担的科研项目及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工作中的安全负责。

5.2.7.5开展科研攻关,研究新工艺、新技术,事先要进行危险预知,制订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安全监督处确认后,方可推行。未经确认,不能保证安全卫生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5.2.7.6推广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时,负责提出保证人身安全、健康的有效技术措施,并在试制、投产前,向生产部门提供安全操作资料。

5.2.8机动科职责

5.2.8.1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良好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管理责任。

5.2.8.2组织领导分管部门对本部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审定和设备运行的安全管理。负责审查、验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备制造和安装。

5.2.8.3定期组织机动科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和工业建筑物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5.2.8.4对不符合国家法规标准及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设施要及时组织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在采取可靠防范措施的同时,按权限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和部门。

5.2.8.5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在审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的原则。

5.2.8.6负责组织和审核全厂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报审。

5.2.8.7主持所分管部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的有关会议。

5.2.8.8参加所分管部门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8.9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5.2.8.10负责组织、督促所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5.2.9设备点检员的职责

5.2.9.1?负责机械、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等设备安全运行,并经常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2.9.2?新购置的设备,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投产使用前必须经过鉴定与验收。

5.2.9.3?协助领导编制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因设备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应按“四不放过”制度进行分析、处理。

5.2.9.4?参加车间(科室)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大、中、小修后的验收工作。安装、修理、搬迁机械设备时,安全防护装置应保证齐全有效。

5.2.9.5?协助车间(科室)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和培训。发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有权制止并报告作业区(科室)领导。

5.2.9.6?制定设备检修计划时,应同时制定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5.2.10办公室的职责

5.2.10.1?在处理日常工作和确定经理(厂长)办公会会议议程时,对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要及时安排,督促责任部门研究落实,并做好文字记录。

5.2.10.2?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5.2.10.3?配合有关部门定期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5.2.10.4?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稿和工作计划、总结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5.2.10.5?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5.2.10.6?参加公司(及本部门)安全大检查工作。?

5.2.10.7?按国家标准编制部门规定,合理提出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定员定编,对因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定员不合理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0.8?对各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评比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5.2.10.9?组织制定、修订责任制度和标准时,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5.2.11劳资员的职责

5.2.11.1?对新进厂职工负责通知安全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不经教育不得直接分配生产岗位。

5.2.11.2?合理调配劳动力,严禁将有禁忌症的职工分配到禁忌的岗位工作。

5.2.11.3?对新分配的职工进行厂规厂法和劳动纪律教育,对违纪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5.2.11.4?不准随意调动特种作业人员。组织技术、业务培训班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内容。

5.2.11.5?对伤残职工负责等级鉴定的申报工作。

5.2.12?治安员的职责

5.2.12.1?负责车间(科室)要害部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及防火安全管理。检查门禁制度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

5.2.12.2?负责对要害部位人员进行岗位责任教育和考核,对不称职人员建议调离岗位。

5.2.12.3?参加作业区(科室)安全大检查,认真做好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工作。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防火、防交通事故教育。

5.2.12.4?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协助车间(科室)搞好安全技术学习、培训工作。

5.2.13?材料员的职责

5.2.13.1?负责编制车间(科室)防护用品计划,严格执行发放标准,对质量有问题的防护用品有权拒绝领用,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作业区(科室)领导反映情况,有权向供应部门要求退换质量不合格的劳保用品。

5.2.13.2?负责领取车间(科室)安措项目所需的原材料,并按质量标准领取、储存和发放。

5.2.13.3?对生产所需的危险品要严格按规定储存、发放和管理。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述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明确企业各级负责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和职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概括地讲就是: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应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的组织领导责任;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对安全工作负起相应的责任。至于具体的安全生产的职责范围,应根据各单位的生产特点和具体情况不同分别确定。安全生产是渗透到企业各个部门和各层次的工作。只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一致,才可能实现。因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企业制度,是所有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通过这一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这样,劳动保护工作才能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专责,才能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分工协作、共同努力,认真负责地把工作做好。建立、健全和执行这个制度,就是使企业安全卫生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保证企业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企业的每一位员工在生产部门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它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最核心的一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企业中,从最高领导阶层开始,到一般干部、技术人员,直至生产工人的职责范围,以便各负其责,从而促进企业通过计划、布置、总结、评比等手段,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在一个企业中,人人都享有管安全的权利,也有管安全的义务,真正达到既保证完成生产任务,又保证不出事故。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企业的第一安全责任人,企业的厂长(经理)必须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到企业的生产计划、方案和规划中,并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同时监督和要求其他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三个基本要素是: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担当第一安全责任人,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

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现代企业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要求。现代化生产一方面是一项复杂的人机工程,生产中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随着生产的发展,工艺、设备的变化而不断产生和变化,只有落实安全责任,才能解决好生产中不断发展变化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另一方面,现代生产又有其广泛的社会性,生产分工越来越细,而完成一个生产任务又必须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因此,必须加强生产的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职责,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第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我国多年来安全生产实践的经验总结,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规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安全生产责任制成为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成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法律依据。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不断涌现,且在经济体制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例,我国的安全管理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为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国家确立了“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体制,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以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企业法人或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重大问题有专门领导负责解决的局面基本形成。多年的安全管理实践证明,凡是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就能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在组织生产的同时,能积极采取措施,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反之,企业安全工作就会因为职责不明、互相推诿而无法进行,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因此,要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使企业各方面各类人员在生产中分担安全责任,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和克服安全工作中的混乱、互相推诿、无人负责的现象,把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更好地发挥企业安全专职机构的作用,使各方面职责明确地共同搞好安全工作,这既是对安全工作的加强,又是对安全专职机构工作职责的明确,使业务工作走上正轨,克服工作忙乱不务正业的现象,更好地发挥企业安全专职机构作为领导在安全工作上的助手和安全生产的组织者的作用。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分清责任,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都有积极作用和好处。

篇3: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责任制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责任制

如前所述公司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不是安全管理机构,是安全生产的协调机构。

安全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可委托党委书记、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担任主任,工会主席、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等任副主任,各部门经理任委员。

其职责如下: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2)研究和决定本公司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决定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决定对安全生产作出贡献的人员的奖励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3)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4)定期召开安委会,听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

公司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安全部部兼办公室主任。其职责如下:

(1)在公司安委会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安委会管理日常工作;

(2)负责编制安委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竞赛及总结表彰活动;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定期向安委会主任汇报安全工作;

(5)负责组织召开公司安委会工作会议,交流总结安全工作,起草下一步具体工作措施和决议;

(6)协助领导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评;

(7)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