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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校污水管网养护制度

2024-07-10 阅读 1291

艺术学校污水管网养护制度

一、参照依据

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的规定。

2、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85的规定。

二、养护要求

1、内部管道定期疏通、清淤,管道、窨井内积泥不超标,窨井盖丢失、损失要及时补缺、更换。

2、责任明确,油污清捞专人负责,做到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清捞,防止油污大量堆积。确保管网畅通,并做好台帐,保存连续六个月的清捞记录资料。

3、责任人负责定期清理各类污水处理设施,防止城市排水设施的淤塞,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进行。经处理产生的污泥、垃圾应落实消纳场所,妥善处理,不准乱堆乱放,禁止将污泥投入城市排水设施。

4、要确保污水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加强对水质、水量在线检测仪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严禁擅自关停或长期闲置污水处理设施,如遇突发事件,必须暂停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及时通报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

三、养护人员操作制度

1、定期对污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污水管道始终保持良好的通水功能和结构状况,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冒溢、井盖缺损、管道塌陷、违章占压、违章排放、私自接管、雨污混接以及影响管道排水的工程施工等情况。

2、在事故发生或接到报障、报修、组织调查、抢修,重大事故应在12小时内向区排水主管部门报告。

3、养护方式采用机械作业与人工作业相结合,具体的应根据管径、管材及施工工艺的不同,差别对待。

附表

管道及附属设施的检查要求表

设施种类检查方法检查内容检查周期

检查井目测违章占压、违章接管、井盖井座、梯蹬、井壁结垢、井底积泥、井身结构等3个月

管道目测违章占压、地面塌陷、水位、水流、淤积情况等3个月

管道反光镜或电视检测变形、腐蚀、渗漏、接口、结垢、错接等2年

倒虹管(一般是满水管,无法检查,必须定期清淤)目测标志牌、两端水位差、闸门等6个月

电视检测淤积、腐蚀、接口渗漏、河床冲刷、管顶覆土等1年

三格式化粪池目测违章占压、变形、结垢、渗漏、淤积情况3个月

隔油池目测违章占压、变形、结垢、淤积情况2个月

捞毛设施目测违章占压、变形、结垢、淤积情况2个月

篇2:燃气管网设施巡视检查管理制度

为确保天然气管线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消除燃气管线运行中的隐患,防止天然气管线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天然气中、低压管线(带气运行、未带气建设)以及附属设施(调压站、调压箱、阀门井、凝水缸等)的巡视检查。

管线的管理监护单位必须安排专职人员对所管理的管线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并定期组织人员对管线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管线设施安全运行。

1.管道巡线队负责已带气管线的管理监护;安全部负责已建成未带气管线的管理监护;

2.管线巡检人员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随身携带巡检队所需的工具及仪器;

3.天然气管线巡视检查人员,必须掌握所巡视检查范围内天然气管线及设施的准确位置、埋深、投运时间、运行状况、技术参数、性能,同时了解管线周围情况和天然气用户基本情况(用气户数、用气量);

4.天然气管网的推车巡视检查每两个月为一周期,巡检人员在负责区域徒步用手推式检测仪全线检查一次,无法用手推式检测仪检测的管线用打钎法进行检测,检查天然气管线的运行安全状况;

5.天然气管线巡视检查人员对所管辖区域内的燃气管线及设施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对区域内的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等用便携式检测仪进行检测,对燃气管线周围的其它井,如通讯井、上水井、下水井等每周至少进行二次检测。在雨季要定期打开阀门井检查井内是否有积水,有积水者及时采取措施将水抽干,确保井内无积水。检查管线及设施有无泄漏、塌陷、占压、周边施工等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采取有效措施后上报,同时认真做好记录;

6.对用普通燃气表的民用户,要对户内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知识宣传,对查出问题(泄漏、私自改管、接热水器、启封、盗气、第二火源、软管过长、软管穿墙、管道上堆压物品、未装报警器、管道腐蚀等)的用户进行安全知识讲解并督促用户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拒不整改者认真做好记录并上报处理,IC卡燃气表用户每年至少进行二次管线及设施安全普查;

7.公福户、工业用户检查人员每周至少检查二次,检查人员要仔细检查天然气管线、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或隐患(泄漏、燃气表运行状况、盗气、报警器状况、管线腐蚀、管线状况、短处增灶、漏气、第二火源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处理,对拒不整改的用户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认真做好记录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8.巡视检查人员要将每天巡查情况做好记录,记录要求内容具体、准确、完整、规范、清晰;

9.管线管理单位对巡视检查人员所查报的问题立即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指定专人负责,限定时间对隐患整改。本单位不能立即解决的应立即上报总公司;

10.天然气管线巡视检查实行责任制,检查人员对管辖区域内的管线设施负有安全运行责任,未按规定对本辖区域内管线及设施进行巡查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下岗,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11.巡视检查人员未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管辖区域内安全隐患(突发性除外)而由其他人发现的,未酿成任何后果者,给予巡检人员罚款处罚并通报批评;对造成后果者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100-500元罚款、待岗、下岗等行政处罚,事故严重者依法追究其责任,对第一时间发现管线及设施安全隐患者,给予100-500元奖励;

12.对巡线人员发现问题上报后处理不及时的有关单位、部门、人员依据问题的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待岗、下岗等行政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13.天然气管线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按应急抢险预案的组织体系进行。

篇3:氧气管网安全规定

1、供氧单位应根据生产计划的安排,积极组织氧气的稳定生产和安全输送,确保用氧单位对氧气的质量、压力等参数的要求。

2、应加强氧气的使用管理,用氧单位应合理使用,专管专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压力氧气作为压缩空气使用。

3、从事氧气管网操作,维护和检修的人员,必须了解氧气的性质,掌握管网流程,并经过管网安全技术和操作检修规程的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工作。

4、管网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并按规定定期检验、校定,发现缺损、失灵,立即上报监管,激动管理部门组织检修、更换。

5、对管网进行较大作业时,必须事先作出作业方案(包括流程、方法、步骤、时间、范围、责任者、监护人和确认制导),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6、各单位应对氧气管网上的阀门按系统编号,并实行流程指示图和操作牌制度,重要的阀门操作室应有人监护。

7、直径大于70毫米的手动阀门,只有在阀门前后压差小到0.3MPa以内才允许操作,缩小压差方可能采用降压、充气或设置旁通阀等方法(放散阀除外).

8、氧气阀门必须缓慢操作,手动操作时,操作人员要站在阀门的侧面,非调压阀门不允许作调压阀门使用。

9、氧气管道动火时,应对有在阀门进行检查,并加盲板阀确认不漏,动火前用不含油干燥空气或氮气置换。取样化验合格后,并取得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动火。

10、氧气管道的接地装置,每年雨季之前应检查一次,确保完好,接地电阻应符合标准,并严格禁止利用管网设施搭设接地线。

11、氧气管道在检测或长期停用后,再使用时应彻底吹扫。

12、氧气管道冬季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烤。

13、主要氧气管道每三年测壁厚一次,必要时,可作探伤检查和强度试验,钢管道经强度核不合格时或有出现事故的可能时,应予以更换。

14、用户不得滥接管道,新建、新接管道应正规设计,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后,要经有关单位共同验收才能交付使用。

15、各单位所辖氧气管网应建立完善档案,其内容包括:设计图纸、验收、投产资料,投产后检查、试车、试压等的记录和鉴定意见。

16、氧气管道实行色标管理,外表定为浅蓝色,氧气管道每三年至五年刷漆一次。

17、氧气管理划分,应以公司文件划分界限为准进行管理,确保管网使用安全。

18、各单位在管网设施周围进行建筑、架线及其它施工,应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

19、各有关单位应定期对所辖氧气管道设备的完好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