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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2959

一、油库库区严禁烟火。

二、油库应设在阴凉、通风、耐火的房间内,室内最高温度不能超过35℃。

三、油库工作人员要穿防静电鞋和服装工作,不允许携带手机及火种等进油库。

四、进油卸货作业必须在库外进行,油桶从车箱下卸时地面要放置缓冲轮胎避免打火。

五、油库内水泥地面应铺设橡胶板,地面油渍定期清理。

六、开启油桶盖不得使用铁制工具,应使用铜铝合金的工具操作。

七、灌油时注意掌握流速,要由慢到快控制适当,抽油时上下抽动不要过快。

八、油库不得存放性质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

九、油库大门外要有禁火标识,库内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十、加油车辆一律灭火在油库外加油;零星领取120#溶剂汽油时须在库外灌装。

十一、油库系特级防火区,任何闲杂人员不得在油库逗留。需要进库检查或者参观人员,要经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后(或在值班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篇2:油库安全防火制度

1、凡因公进入油库必须持有公司保卫科或厂安环科发放的要害部位登记本,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未经保卫部门批准,禁止在油库外照相、绘图,油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

3、油库禁止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安全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证”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4、油库工作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油库内及服务业区夜间作业时,必须安装防爆灯具,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油库工作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篇3:油库安全防火制度

1、油库区域50米以内,严禁烟火,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需要动火或存放物品,应经保卫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进行,必须动火时,按三级动火手续处理。

2、油库防火器材应齐全完好,并有专人定期检查,专门保管使用,严禁用于非防火性活动,油库的电气设备、接地线、避雷器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和定期检测。

3、非油库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油库或操作室,油库值班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撤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油库工作人员应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和消防知识,安全操作知识,严格遵守加油、装卸油料的安全操作,工作时轻拿轻放,各种油料未经审核领油手续不得随便出库,严禁油库内地面存放汽油。

5、进入油库人员不准穿带钉的鞋子,不准将火种或易燃易爆的物品带入油库,油库内人员要保持清洁卫生,库内油气浓度不超过标准,盛装油料容器的活动部份,接触部份应使用铜制品,以防止碰撞发生火花,进油时严禁加油。

6、凡上级或有关单位到油库检查,必须有本单位领导或安全部门陪同下方能进入,并作好记录。

7、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领导或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对由于设备、电气线路等故障的维修,必须具备专业知识或专业电工操作,严禁私自拆装油库设备和电器线路。

8、对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的不安全隐患和自查问题,整改措施,都要有台帐记录,并做好夜间油库值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