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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条例规范

2024-07-10 阅读 6181

一、工厂设兼职消防检查员一名,负责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实施与检查工作,工厂管理人员应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二、工厂的消防设施必须齐备、有效、完好,并存放固定地点,排放整齐,各种消防器材应注明设置日期、保管人,定期检查消防砂箱、水桶、灭火器均处于使用状态,不得任意挪动和他用;

三、工厂的照明线路必须经有合平要求的保险装置、线路应经常检查有无破损,金属裸露老化,发现上述故障应及时更换;

四、生产现场严禁生火取暖、加汽油类,严禁在生产现场抽烟和乱丢烟火;

五、不准用汽油擦地,工作中使用的油类、破布棉纱用后必须清理,存放在固定的桶内应加盖;

六、生产场地地面的渗油应及时清除,粘有易燃液的抹布应及时清理,定时存放;

七、洗涤后的废油液,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容器内加以覆盖及时送走,禁止乱倒;

八、凡进入油料库的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穿钉子鞋,油料库内不准存放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品;

九、发动车严禁用直接注入化油器汽油的方法,以防引起火灾;

十、油库必须有防火装置,有完善的消防设备,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十一、厂内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警钟长鸣。

十二、加强氧气、乙炔、油料、漆类的管理,妥善保存。

十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禁止违章作业。

十四、违反消防制度,引起火灾造成经济损失者,须追究刑事责任。

篇2:企业消防条例试题答案

企业消防条例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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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按照检测规范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对消防设备操作控制人员、专职和兼职防火人员等重点岗位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七)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电器设备、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检测、维护和管理;

(八)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第十四条个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规定;

(二)遵守单位制定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报告火警;

(四)按规定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参加消防演练;

(五)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六)对被监护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第二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向所在区、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三十九条禁止在设置禁火标志的场所及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单位内部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四十八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篇3: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一.总则

1.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公司消防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2.消防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公司管理工作之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做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生产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即“五同时”。

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人为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车间)员工的消防教育与消防检查工作,部门(车间)员工为防火安全人。

二.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公司每年应当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或消防演习。

2.各部门(车间)每月应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对本部门职工进行消防“三懂三会”教育(懂本部门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

3.新员工、临时工等入厂后,各部门(车间)应及时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三.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设施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2.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保证道路畅通,确保消防器材的方便取用,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应及时到库房办理交旧领新。

3.备品备件库负责统计、更换、充装等工作。

4.车间所有消防设施、标志和器材统一布局和监督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及配置地点见附表。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或挪用。

5.各部门(车间)负责所辖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每月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损坏的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由人为因素造成破坏的,及时更换或补全,并视破坏情况对当事人处以一定罚款。

6.各部门(车间)负责所辖范围逃生图、安全门等安全标志的维护工作,每月除尘一次,保证标志整洁,明显。

7.电工工段负责所有应急灯的保养维护工作,每月至少除尘和检查一次,及时维修、更换故障灯。

8.机修工段负责所有消防栓的保养维护工作,每半年检查和试水一次,以防闸门锈蚀。

四.电源、电器管理制度

1.公司电源及各种用电设备线路由电工工段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安装和操作。严禁私自乱接临时线。

2.变电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堆放杂物,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3.电器设备周围要保持清洁、干燥,不准堆放杂物、易燃物、操作人员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由电工工段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非工作需要,严禁使用电炉及其它大功率电热器,因工作需要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必须由电工工段布线安装。

5.安装、检修各种电器设备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进行,各种电气装置和设备不准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行。

6.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由电工工段负责监管,并定期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而引发火灾。

7.员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以及私拉电线,若发现使用,将收缴电器,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处以一定罚款。

8.各科室内的电器(电脑、空调、饮水机、照明灯具等)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下班后应关闭所有电器电源,确保安全。

五.消防安全员组织及职责

1.各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人为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各部门(车间)应当根据情况确定防火安全员若干人,其职责主要是负责本部门(车间)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提出火灾隐患整改的建议,为本部门(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当好参谋和助手。

3.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把消防工作列入本部门(车间)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去。

4.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本部门(车间)职工进行消防“三懂三会”教育(懂本部门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

5.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本部门(车间)的火险隐患要有所了解,提高警惕,并积极消除隐患,对本部门(车间)使用的各种明火、大功率电器,要严格管理。

6.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维护管理配备于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设施。

7.发生火灾时,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迅速组织抢救,疏散人员,维护火灾现场的秩序,保持救火通道畅通,并及时打119报警,防止火灾扩大蔓延。

8.消防安全责任人应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