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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消防安全责任制(三)

2024-07-11 阅读 1415

1、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并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在安装和维修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3、对于违反电器管理规定的行为,电工有权进行制止,并报有关部门;

4、在变电所内(机房)不准会客;

5、值班电工不得喝酒,不准擅离职守;

6、电器设备、线路要定期检修,如突发故障要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并做好记录,报告领导;

7、变电所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和其它杂物;

8、每年雷电季节到来之前,要认真检查一次避雷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维修。

篇2:电工消防责任制范文

1.电工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电工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必须遵守电工操作规程和《电器安装维修标准》,严禁超负荷运行。

3.新增设或更改电气设施时必须经工程部经理批准方可进行。

4.电工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和清扫积尘,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修理。酒店接待的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须提供临时电源的,电工应在现场值班负责安全。

5.电工应熟练掌握扑救电气火灾的方法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6.发生火灾事故时,电工应立即到火灾现场待命,高配间电工要坚守岗位。

篇3:电工岗位消防工作职责

1、电工在居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全村用电管理。

2、负责对全村电器设备和照明电器及线路的维修、保养工作,防止漏电、短路等发生火灾。

3、积极开展用电检查巡查,督促村民自觉遵守有序用电规定,及时制止超负荷用电、乱接乱拉电线现象发生。

4、督促村民在改、扩、建房屋过程中,敷设电器线路时进行穿管保护。

5、加大安全用电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安全用电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