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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定

2024-07-10 阅读 8956

1.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安全的操作供配电设备(设施)。

2.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3.职责和权限

3.1工程部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3.2工程部主管负责检查监督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的执行具体情况。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4.1.1操作高压设备(设施)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着棉工作服、使用绝缘操作杆。

4.1.2操作低压设备(设施)时,必须穿绝缘鞋、戴棉纱手套、避免正向面对操作设备。

4.1.3严禁带电工作,紧急情况须带电作业时,需具备如下条件:

4.1.3.1有监护人;

4.1.3.2工作场地空间足够,光线足够;

4.1.3.3所用工具材料齐全;

4.1.3.4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棉工作衣、绝缘鞋。

4.1.4自动空气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再行恢复供电,不允许强行送电,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4.1.5电流互感器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不得用摇表测量带电体的绝缘电阻。

4.1.6变配电房拉、合闸时,应一人执行一人监护。

4.2供配电设备(设施)操作

4.2.1配电变压器停电的操作要领

4.2.1.1拉开各低压出线开关;

4.2.1.2拉开低压总开关;

4.2.1.3拉开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开关。

4.2.2自发电停电的操作要领

4.2.2.1拉开发电机配电柜总开关;

4.2.2.2关掉发电机控制电源。

4.2.3配电变压器送电的操作要领

4.2.3.1合上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开关;

4.2.3.2合上低压总开关;

4.2.3.3合上各低压出线开关。

4.2.4自发电送电的操作要领

4.2.4.1合上发电机控制电源;

4.2.4.2合上发电机配电柜总开关。

4.2.5在配电变压器上工作前,操作要领如下

4.2.5.1拉开高、低压两侧电源;

4.2.5.2验电,确认无电;

4.2.5.3两侧分别挂三相短路接地线;

4.2.5.4设高安全围栏,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于高、低压开关处。

4.2.6在配电柜开关上工作前,操作要领如下

4.2.6.1拉开开关、有明显的开路点;

4.2.6.2验电,确认无电;

4.2.6.3挂三相短路接地线;

4.2.6.4设置绝缘隔板(与邻近带电体距离在6厘米以下者);

4.2.6.5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于停电开关处;

4.2.6.6站在绝缘垫上工作,尽量单手作业。

篇2:煤气设施运行人员操作规定

1、煤气生产、使用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现场戴好安全帽。煤气生产、使用区域不得吸烟、点火及睡觉,未办理动火作业证不许动火。

3、进入煤气生产、使用岗位工作、检修、检查不得少于2人,要携带好一氧化碳检测仪,相互联系,相互监护。

4、确认设备及各处水封、水位安全装置、仪表指示装置、电器控制阀门、消防通讯设施等完好。水、电、气、煤供应正常,方可投入运行。

5、煤气区域内未经检查确认的明、暗沟等危险地带,严禁进入,以防中毒或窒息。

6、与岗位无关人员禁止动用煤气设备的各种阀门、仪表、仪器。

7、除有特别规定外,任何煤气设施均应保持正压操作,在设备停止生产而保压又有困难时,则应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

8、煤气使用点火时,炉内燃烧系统应具有一定的负压,点火程序应为先点燃火种后给煤气,不应先给煤气后点火。严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物体作点火助燃剂。

9、送煤气时不着火或者着火后又熄灭,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查清原因,排净炉内混合气体后,再按规定程序重新点火。

10、煤气系统的各种塔器及管道,在停产通蒸汽吹扫煤气合格后,不应关闭放散管;开工时,若用蒸汽置换空气合格后,可送人煤气,待检验煤气合格后,才能关闭放散管。但不应在设备内存在蒸汽时骤然喷水,以免形成真空压损设备。

11、送煤气后,应检查所有连接部位和隔断装置是否泄漏煤气,发现泄露煤气,立即关闭送气阀门,将泄露点治理后方可再次送气。

12、煤气操作与维修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煤气的上风位置。

13、新员工上岗未经主管人员同意,禁止操作各种设备。

14、发生煤气泄漏要通知主管人员、管理部门。两人以上戴好防毒面具进行处理。测试泄漏点要配好CO检测报警器。

15、发现煤气中毒时,戴好防毒面具将中毒者立即移出危险区,抬到通风地点,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救。

16、安全防护仪器、材料必须齐全、灵活可靠,严禁挪作它用。

17、煤气管道下部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清除现场。

18、开关放散阀不得用力过猛,开关蒸汽阀门不得过快,身体要错开阀杆方向,操作时要戴好手套。

19、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20、进入煤气区域作业的人员,应当携带煤气检测报警仪器;在作业前,应当检查作业场所的煤气含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经检查确认煤气含量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21、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找电工处理,严禁私自处理。

22、检查清扫水封槽等设施时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煤气泄露中毒。

23、当炉内压力剧烈降低或系统内压力剧烈波动时,禁止打开探火孔。运行中,不打开汽封则不准打开探火孔。

24、正常探火时,每台煤气发生炉只允许打开两个不相邻的探火孔。打开探火孔前,确认蒸汽压力达到设计要求;先开蒸汽阀门,高速至既不吸入空气又不泄漏煤气的程度。

25、煤气发生炉运行时,禁止打开自然风阀及鼓风机的清理孔;冷、热备用炉的竖管水封必须保持上部溢流;热备用炉的探火孔,严禁打开和加煤。

26、煤气中含氧量超过0.5%时,不准与网路接通。送气时,应用蒸汽对煤气设备与管网进行吹扫。

27、水套应定期排污,水套用水应经化学处理,水质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GB1576)的规定。

28、运行中经常观察并注意保持灰盘水位。热备用炉的灰盘严禁启动。灰盘机构损坏,不能出灰应停炉维修。

29、运行中鼓风机,加压风机应联锁运行。各部分的压力,温度变化不准超过规定。鼓风机,加压风机拆修或长期停用时,进出口阀门处应堵盲板。当振动异常,轴承温度超过65℃或损坏时,要立即停车进行维修。

30、煤气发生区域的消防车道要时刻保持畅通,不得由其他车辆或物资将消防通道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