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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检查制度

2024-07-10 阅读 8566

一、巡视检查的一般规定

1、巡视检查时应注意安全距离:高压柜前0.6米,10KV及以下0.7米。不论高低压带电与否,值班员不准单独移开或超过遮栏及警戒线对设备进行任何操作和巡视。

2、巡视检查周期的规定

①除交接班外;中央变电室所有设备(包括变压器、电容器、开关柜等)一般每班至少巡视两次。

②遇有特殊天气(如大风、暴雨、冰雹、雪、雾)时室外电器设备应进行特殊检查。

③电器设备存在缺陷或过负荷时,至少每半小时巡视一次,直至设备正常。

④对无人值班的高压配电室、各分厂变电室的正常巡视规定:厂高压配电室、铆焊分厂配变电室、热处理变电室、北宿舍生活用电变电室、水泵房每天巡视两次,上午巡视一次,下午巡视一次。对制氧分厂变电室,每周巡视一次(星期日下午)。设备有异常时应加强巡视。高压配电室接班后要进行认真巡视(由值长负责巡视)。

二、正常巡视检查内容

1、注油设备的油面位置应合格,油温正常,油色透明,截门、外壳、油面指示器等处清洁,无渗漏油现象。

2、所有瓷绝缘部分,无掉瓷、破碎、裂纹以及闪络、放电痕迹和严重的电晕现象,表面应清洁无污垢。

3、各部位的电气连接点应接触良好,应无氧化及过热现象。导线无松股断股、过紧过松现象。

4、检查变压器油温是否超过允许值,温升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呼吸器内干燥剂的潮解情况,防爆筒的玻璃隔膜有无破裂。气体继电器是否漏油。

5、检查电容器的外壳有无膨胀变形,有无异声,三相电流是否平衡,电压是否超过允许值,放电装置是否良好,电容器室温是否超过允许值。

6、检查各类继电器的外壳有无破损、裂纹,整定值位置是否变动,继电器的接点有无卡滞、变形、倾斜、烧伤及脱轴。感应式继电器的铝盘转动是否正常,有无抖动及摩擦现象。

7、油断路器的分合指示器及红绿灯指示是否正常。内部应无响声,油面、油色正常,无漏油现象。

8、避雷器内部应无异声。

9、各级电压指示是否正常,各路负荷是否超出允许值。其他各种仪表指示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10、检查电缆终端盒绝缘膏有无过热熔化、流油,有无放电痕迹及响声。

11、检查所有接地线有无松动、折断及锈蚀现象。

12、互感器及各种线圈有无异味。

13、检查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有效、安放合理。

14、检查门窗、孔洞等是否严密,有无小动物进入的痕迹。

三、特殊检查巡视内容

1、降雪及雾凇天气时检查室外各接头及截流导体有无过热、溶雪现象。

2、阴雨大雾天气应检查瓷绝缘有无严重放电、闪络现象。

3、雷雨后检查避雷器瓷绝缘有无破裂和闪络痕迹。

4、大风时检查室外配电装置周围有无易刮起的杂物,导线摆动是否过大。

5、冰雹后检查瓷绝缘有无破损,导线有无伤痕。室外跌开熔断器有无损伤。

6、冷空气侵袭降温后,检查变压器及注油设备的油面是否过低、导线是否过紧,套管及刀闸等连接处有否冷缩变形。

7、高温季节,检查注油设备的油面是否过高,导线是否过松,通风降温设施是否正常。

8、夜间闭灯检查,应检查导线、开关瓷绝缘等各部位接点是否有放电、发红现象(检查时应注意安全)。

篇2:燃气管网设施巡视检查管理制度

为确保天然气管线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消除燃气管线运行中的隐患,防止天然气管线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天然气中、低压管线(带气运行、未带气建设)以及附属设施(调压站、调压箱、阀门井、凝水缸等)的巡视检查。

管线的管理监护单位必须安排专职人员对所管理的管线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并定期组织人员对管线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管线设施安全运行。

1.管道巡线队负责已带气管线的管理监护;安全部负责已建成未带气管线的管理监护;

2.管线巡检人员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随身携带巡检队所需的工具及仪器;

3.天然气管线巡视检查人员,必须掌握所巡视检查范围内天然气管线及设施的准确位置、埋深、投运时间、运行状况、技术参数、性能,同时了解管线周围情况和天然气用户基本情况(用气户数、用气量);

4.天然气管网的推车巡视检查每两个月为一周期,巡检人员在负责区域徒步用手推式检测仪全线检查一次,无法用手推式检测仪检测的管线用打钎法进行检测,检查天然气管线的运行安全状况;

5.天然气管线巡视检查人员对所管辖区域内的燃气管线及设施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对区域内的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等用便携式检测仪进行检测,对燃气管线周围的其它井,如通讯井、上水井、下水井等每周至少进行二次检测。在雨季要定期打开阀门井检查井内是否有积水,有积水者及时采取措施将水抽干,确保井内无积水。检查管线及设施有无泄漏、塌陷、占压、周边施工等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采取有效措施后上报,同时认真做好记录;

6.对用普通燃气表的民用户,要对户内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知识宣传,对查出问题(泄漏、私自改管、接热水器、启封、盗气、第二火源、软管过长、软管穿墙、管道上堆压物品、未装报警器、管道腐蚀等)的用户进行安全知识讲解并督促用户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拒不整改者认真做好记录并上报处理,IC卡燃气表用户每年至少进行二次管线及设施安全普查;

7.公福户、工业用户检查人员每周至少检查二次,检查人员要仔细检查天然气管线、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或隐患(泄漏、燃气表运行状况、盗气、报警器状况、管线腐蚀、管线状况、短处增灶、漏气、第二火源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处理,对拒不整改的用户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认真做好记录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8.巡视检查人员要将每天巡查情况做好记录,记录要求内容具体、准确、完整、规范、清晰;

9.管线管理单位对巡视检查人员所查报的问题立即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指定专人负责,限定时间对隐患整改。本单位不能立即解决的应立即上报总公司;

10.天然气管线巡视检查实行责任制,检查人员对管辖区域内的管线设施负有安全运行责任,未按规定对本辖区域内管线及设施进行巡查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下岗,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11.巡视检查人员未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管辖区域内安全隐患(突发性除外)而由其他人发现的,未酿成任何后果者,给予巡检人员罚款处罚并通报批评;对造成后果者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100-500元罚款、待岗、下岗等行政处罚,事故严重者依法追究其责任,对第一时间发现管线及设施安全隐患者,给予100-500元奖励;

12.对巡线人员发现问题上报后处理不及时的有关单位、部门、人员依据问题的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待岗、下岗等行政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13.天然气管线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按应急抢险预案的组织体系进行。

篇3:天然气公司巡视检查管理细则

为确保天然气管线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管网燃气泄露,及时纠正违章行为,确保燃气用户的安全正常使用,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天然气公司巡视检查管理制度。

1、管网部分

1.1巡视检查内容:

1.1.1所有外管网运行管线及庭院中、低压管线,包括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引入管等。

1.1.2调压站(箱)

2、巡视检查要求:

2.1对巡视内容要求的外管网、庭院管线及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等处,每两个月徒步用手推式检测仪普查一次。无法用手推式检测仪管线,用打钎法检测。

2.2巡线员每天要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包括调压站运行情况、管线有无塌陷、有无占压管线、管线周围施工等不安全因素,并对所辖区域的全部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等用便携式检测仪进行检测,每周一次;燃气管线周围的其它井,如通讯井、上水井、下水井等进行检测,以确定有无天然气泄漏,每月一次。阀门每年检修两次,雨后所有低洼处阀门打开检查,有水者及时抽掉。

2.3雷诺式、FK式、SN式调压站(箱)等每天要巡视一次,并注意观察压力状况及其它运行情况。楼栋式调压箱每月巡视两次,观擦设备运行情况及检测有无泄漏。

2.4巡线人员对检测出的泄漏点,如泄漏点的浓度超过1000PPM,要就地进行监测、警戒,立即逐级汇报。并立即通知抢险人员进行处理,对低于1000PM的泄漏可在当日向公司领导汇报,以便派人进行分析、检测、处理。如未能及时处理,巡线员要对泄漏点进行每日追踪、测试,将结果及时反馈。巡线员在巡线过程中对有疑问的管线、缸、井等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及时做出处理。

2.5所有巡视检查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记录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内容具体、详细。

2.6巡视检查实行责任制。若负责自己区域的巡线员未能在第一时间发现,而由其他人发现,未酿成任何后果者,纳入考核。对本区域巡线员一次性罚款100元,对其他发现者奖励100元。若酿成后果,将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其责任。

2、户内部分

2.1巡视检查内容

民用户内是否有报警器、报警器是否改装、厨房内是否住人、是否有第二火源、软管是否过长、软管是否穿墙、燃气设施挂压物品、有无燃气设施封闭情况、有无私自改管、私接热水器、私自启封、盗气、管道腐蚀情况等。

2.2巡视检查要求:

2.2.1对普通表民用户,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户内安全普查。

2.2.2对查出无报警器用户要进行安全宣传讲解,动员用户安装报警器;对厨房内住人、有第二火源、软管过长、软管穿墙、挂压物品等除讲解宣传外,要立即督促整改,消除隐患。

2.2.3在普查中若怀疑有燃气泄漏,普查人员应立即进行检查。对不能确定的或有泄漏的要及时上报安全部处理。

2.2.4对私自改管、私接热水器、私自启封、盗气、燃气设施封橱、管道锈蚀等情况要做好记录,由巡线队汇总后报安全部处理。

2.2.5无论普通表还是IC卡表,凡是无报警器要每年进行一次漏气检测。

2.2.6所有普查情况要做好记录、登记,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登记、汇总、存档。

3、公福户、工业用户部分

3.1巡视检查内容:

公福户、工业用户的燃气表运行是否正常、报警器的安装使用情况、燃气管线有无挂压物品、管线腐蚀情况、有无燃气设施封闭情况、有无私自改动燃气设施现像、有无管线占压情况、有无私自增灶情况、有无盗气现象、有无漏气现象、表房有无堆放物品、公福户有无第二火源等。

3.2巡视检查要求:

3.2.1对公福户、工业用户的检查周期为每月一次。

3.2.2对检查出的公福户有第二火源、燃气管线挂压物品、表房堆放物品等要立即清除整改。

3.2.3对检查出的私接大灶、盗气现象要立即封灶、封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4对燃气表运行不正常、报警器未正确安装使用的、燃气管线腐蚀、燃气设施封闭、安全操作规程未上墙的要在三日内进行维修、安装、办理。对占压燃气管线的要下发违章通知书,并协调有关部门在七日内拆除。

3.2.5对发现有燃气泄漏的要及时通知抢险人员进行抢修治理。

3.2.6所有普查情况要做好记录、登记,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登记、汇总、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