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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接地及接零管理规定

2024-07-10 阅读 4907

在日常的电源设备安装、UPS(EPS)及其控制系统等设备安装、调试、检查、验收过程中,为保证电气设备安全可靠工作,防止电气工作中的触电事故发生,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电气设备在设计、制造及安装维护时,均应在安全技术上满足接地或接零要求。电气设备在接地、接零方面如何进行规范施工与检查、应用,是大家必须认真对待的。为方便大家编写技术文件、阅读科技文献和工作便利,笔者就多年现场施工与反措实践及国家与行业管理机构对交流标称电压220kV以下的发电、变电、送电和配电电气装置(含附属直流电气装置)以及建筑物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和方法,结合发电厂、变电站电气设备及其接地装置的安装、维护及其安全要求以及接地体的材料要求、施工工艺等电气设备的接地与接零规定收集、整理,与读者共同学习。

1名词术语

(1)接地:将电力系统或建筑物中电气装置、设施的某些导电部分,经接地线连接至接地极。

(2)工作接地(系统接地):在电力系统电气装置中,为运行需要所设的接地(如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其他装置接地等)。

(3)保护接地: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防止其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而设的接地。

(4)雷电保护接地:为雷电保护装置(避雷针、避雷线和避雷器等)向大地泄放雷电流而设的接地。

(5)防静电接地:为防止静电对易燃油、天然气贮罐和管道等的危险作用而设的接地。

(6)接地极(接地体):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极。接地体分为自然接地体和人工接地体两种。兼作接地极用的直接与大地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建(构)筑物的基础、金属管道和设备等称为自然接地极。(可燃液体及可燃或易爆气体的管道不可作为自然接地体)。人工接地体通常采用钢管角钢垂直打入土壤中,也可用扁钢或圆钢平埋土壤中做成。

(7)接地线:电气装置、设施的接地端子与接地极连接用的金属导电部分。

(8)接地装置:接地线和接地极的总和。

(9)接地网:由垂直和水平接地极组成的供发电厂、变电站使用的兼有泄流和均压作用的较大型的水平网状接地装置。

(10)集中接地装置:为加强对雷电流的散流作用、降低对地电位而敷设的附加接地装置,一般敷设3-5根垂直接地极。在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则敷设3-5根放射形水平接地极。

(11)接地电阻:接地极或自然接地极的对地电阻和接地线电阻的总和,称为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接地电阻的数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极流入地中电流的比值。按通过接地极流入地中工频交流电流求得的电阻,称为工频接地电阻:按通过接地极流入地中冲击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称为冲击接地电阻。

(12)接地装置对地电位:电流经接地装置的接地极流人大地时,接地装置与大地零电位点之间的电位差。

(13)接触电位差:接地短路(故障)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大地表面形成分布电位,在地面上离设备水平距离为0.8m处与设备外壳、架构或墙壁离地面的垂直距离1.8m处两点间的电位差,称为接触电位差:接地网孔中心对接地网接地极的最大电位差,称为最大接触电位差。

(14)跨步电位差:接地短路(故障)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地面上水平距离为0.8m的两点间的电位差,称为跨步电位差。接地网外的地面上水平距离0.8m处对接地网边缘接地极的电位差,称为最大跨步电位差。

(15)外露导电部分:平时不带电压,但故障情况下能带电压的电气装置的容易触及的导电部分。

(16)装置外导电部分:不属电气装置组成部分的导电部分。

(17)电气装置:为达特定目的的相关电气设备的组合,并且在特性上相互配合。

(18)“零”即中性导体(中性线):与低压系统中性点相连接并能起电能传输作用的导体。

(19)“接地”即保护导体:外露可导电部分(即金属外壳;接地端子或主接地体;电源接地点或人工中性点。

(20)接触电压: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人体同时可触及部分之间的电压。

(21)保护线:低压系统中为防触电用来与下列任一部分作电气连接的导线:

(a)线路或设备金属外壳:

(b)线路或设备以外的金属部件:

(c)总接地线或总等电位连接端子板:

(d)接地极:

(e)电源接地点或人工中性点。

(22)保护性接中性线(保护接零)

具有中性线和保护线两种功能的接地线。在380/220V三相四线制的低压电网中,均采用低压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的运行方式,即形成系统的工作接地。若中性点接地良好,将电气设备或装置的金属外壳与中性线连接,用以代替保护性接地的措施,称为保护性接中性线。

篇2:氰胺公司电气设备接地保护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电气接地装置完好有效,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2、接地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无危险。

2.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2.4变配电所的接地装置应尽量降低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

2.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的金属管道做接地线;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的金属网或外皮做接地线。

2.6每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分。

2.7在进行检修、试验工作需挂临时接地线的地点,接地干线上应有接地螺栓。

2.8设备与接地干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抗腐蚀有镀锌层的钢制件,其露出地面的部分应采用漆涂成黑色或黄绿相间的斑马纹。

2.9在接地线引入建筑物内的入口和备用接地螺栓处,应标以接地符。

2.10保护用接地、接零线上不能装设开关、熔断器及其它断开点。

3、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可使用一个总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4、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零保护。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保护。由同一台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上的用电设备只能采用一种接地方式。

5、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5.1变压器、开关设备、电机、电焊机及手持式电动工器具的底座和外壳、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或外壳。

5.2电器设备及其相连的传动装置。

5.3配电柜与控制屏的框架。

5.4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5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钢筋混凝土构架的钢筋,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6电缆的金属外皮,电力电缆的接线盒与终端盒的外壳,电气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及电动起重机不带电的轨道。

5.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5.8在非沥青地面的厂区,无避雷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

5.9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5.10铠装控制电缆的外皮,非铠装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2根屏蔽芯线。

6、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

7、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8、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动或锈蚀。

10、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做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焊接金属跨接线,使其成为一个完好的电气通路。

11、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12、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大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0.5欧。

12.2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欧。

12.3低压电力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欧。总容量在100kVA以下的变压器、低压电力网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欧。

12.4低压线路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在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欧的电力网中,所有重复接地装置的并联电阻等值不应大于10欧。

12.5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

12.6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应装设直击雷保护装置,一般采用避雷针或避雷线。独立避雷针(线)宜设立独立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

13、装有避雷针(线)的照明灯塔上的电源线,必须采用直接埋入地下的带金属外皮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中的导线。电缆或金属管埋在地下的长度在10米以下时,不得与35Kv及以下配电装置的接地网及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独立避雷针不应设在行人经常通过的地方。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否则应采取均压措施。

14、班组每班对所辖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到交接班记录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及时汇报上级处理。

15、工段每周对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检查,车间每月对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篇3:某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为规范我司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正确安装和使用,防止一切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避免设备漏电而产生的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特制定如下安装、检查、维护要求,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保护接地的要求:

1.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铝皮及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2.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并每一季度检验一次。

3.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扁钢(厚度不小于4mm)。连接地线截面应采用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扁钢(厚度不小于4mm)。

4.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一块。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6.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⑴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⑵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⑶低压配电点或10米范围内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⑷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行)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⑸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对于井下单台低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安装应按局部接地安装要求执行,必须保证接地点的电阻值不小于2Ω。

二、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制作标准:

1、井下硐室、对手交接班地点如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乳化泵站、瓦斯抽放泵站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

2、井下固定、半固定设备但无人看守或移动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即直径不小于8毫米的50mm2钢绞线。

3、钢绞线接地线制作要求:

⑴钢绞线长度大于等于1500mm;

⑵钢绞线两端头应进行镀锡处理,长度100mm;

⑶钢绞线两端头采用铜线鼻子(拆除现用的铜线鼻子)或采用铜线捆扎制作线鼻子;

⑷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采用镀锌螺栓。

4、局部接地极制作标准:

局部接地极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00m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000m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000m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750mm。

5、主接地极的制作标准:

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0.7m2,厚度不小于5mm。局部接地极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应用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制成。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垂直埋入地下,垂直埋深不小于0.75m;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透孔,透孔直径不小于5mm,两根钢管并联且相距不小于5m,垂直埋入地下,垂直埋深不小于0.75m。

三、电气设备辅助接地安装标准:

目前,我司使用的真空馈电开关、煤电钻综合保护、信号照明综合保护接线腔均有辅助接地端子,为确保各类保护和避免人身触电事故,均需要将开关接线腔内的辅助接地端子利用电缆引处进行可靠接地。

1.设备外壳接地与辅助接地间距必须大于5米;

2.辅助接地线使用U-1000-3×1.5+1×1.5或U-1000-3×2.5+1×2.5橡套电缆;

3.辅助接地极按局部接地极埋深0.8m设置;

4.辅助接地与接地极连接必须使用M10或M12镀锌螺栓,连接时采用双垫片;

5.辅助接地与接地极连接处接头必须采取挂锡处理。

四、接地极的检查与维护

1.有值班人员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交接班时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其它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由维护人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表面检查。

2.每年至少对主接地极和浸在水中的局部接地极详细检查一次,应将其从水仓或水沟中提出来检查,若矿井水含酸性较大时,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着重检查连接情况和锈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主接地极,应一个检查,另一个工作,不能将两个同时提出来。

3.对于钢管接地极应经常灌注盐水。

4.电气设备在安装、检修搬迁后,应详细检查其接地装置的完善情况。

5.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值的测定,由专人负责,每季至少进行一次,并做好记录。

6.采掘工作面所使用电气设备需要移动的,局部接地极必须将一同移动,不得丢弃,接地极不能移动的必须将接地母线回收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