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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所工程安全控制实施细则

2024-07-10 阅读 2293

一、总则

为了严格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宁夏电力公司为强化安全管理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办法,提高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树立科学全面的安全观念,严格管理、完善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二、安全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三、安全监理具体工作

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抢险应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

5.审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⑴《营业执照》;

⑵《施工许可证》;

⑶《安全资质证书》;

⑷《安全施工许可证》;

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⑻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⑼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⑽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⑾大中型其中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3.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3.1.1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3.1.2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3.1.3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3.1.4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3.1.5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人员审批人员批准。

3.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2.1土方工程:

3.2.1.1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2.1.2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2.1.3相邻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2.1.4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2.1.5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2.1.6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3.2.1.7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2.2脚手架:

3.2.2.1脚手架设计方案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3.2.2.2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3.2.2.3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3.2.2.4脚手架使用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2.2.5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3.2.3模板工程:

3.2.3.1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3.2.3.2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3.2.3.3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数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3.2.3.4模板施工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3.2.4高空作业:

3.2.4.1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2.4.2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2.4.3悬空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2.5交叉作业:

3.2.5.1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2.5.2安全防护棚(通道)的设置是否合理,并满足安全要求。

3.2.5.3安全防护棚(通道)的搭设是否齐全、完整。

3.2.6塔式起重机:

3.2.6.1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3.2.6.2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2.6.3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3.2.6.4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3.2.6.5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3.2.7临时用电:

3.2.7.1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3.2.7.2施工用电负荷计算是否准确,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3.2.7.3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是否匹配。

3.2.7.4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3.2.7.5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2.7.6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3.2.7.7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3.2.8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2.8.1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档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3.2.8.2现场总平面布置、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3.2.8.3建筑、生活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审核安全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8.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8.2对重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8.3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

8.4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做好汇报记录。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现场安全管理:现场安全首先应建立总包单位专职安全管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设立现场安全的专职岗位及人员。监理方将检查总包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纪律检查、安全标志、安全标语宣传和现场道路畅通等检查工作。

2.安全用具:督促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否齐全。

3.六口防护: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出入通道口、桥梁隧道口、升降架进料出入口,防护措施是否及时和可靠。

4.临边防护:施工卸料台周边、斜道周边等有否防护措施。

5.脚手架:符合施工作业标准,牢固可靠。

6.龙门架、井架、塔吊的避雷接地,缆风绳、锚固保险可靠。检查塔吊安装就位情况,塔吊就位后,应由法定检测单位提供认可检测报告。

7.基坑支护、降水:检查基坑土方是否严格按设计工况施工,“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是否得以贯彻,检查土方开挖方案及落实情况,检查支护结构、降水施工情况,密切观察检测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8.施工用电:现场周围高压线是否有防护措施,有否电线破皮漏电现象,现场照明是否使用安全电压。

9.机械防护措施做到轮有罩、轴有帽,凡机械工必须持证操作。

六、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1.项目监理部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和难点,制定安全监理控制工作计划,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条款以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情况,否则不予开工。

3.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违章现象和安全隐患,应及时制止或责令停工整改。

4.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重大、危险、特殊作业实施旁站监理,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发监理整改通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同步下达停工令,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安全控制情况。及时收集现场安全方面的信息,对信息进行处理及时完善措施。

5.通过安全例会和专题会议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落实工作职责,内部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并做好记录备查。

6.及时地多渠道地向业主和安全监督部门汇报工程安全方面的信息。获取支持与帮助。

7.把安全措施的落实作为施工方案审核的必备条件,要求施工承包方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施工防火、安全用电、场地排水、高空作业等安全专项保证方案,经监理审定后执行,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签认,同时报业主备案。

8.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即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记录反映施工安全状况。

9.制定项目部考核目标责任书,将工程管理安全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奖罚机制,对成绩优异的监理人员实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的监理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调离监理岗位。

七、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可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设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影响安全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篇2:车辆运输监控平台安全监控制度

一、负责为企业运输车辆管理运行数据查询服务。

二、负责监控平台设备运行状态管理、维护和报修工作,登记设备运行记录。

三、负责监控车辆运行轨迹和运行状态,对可疑车辆和地区按照运输部门要求实施重点监控观察。

四、对车载终端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障全部设备完好;

五、车辆管理员负责GPS设备的维修检测工作,登记维修检测记录。

六、车辆管理人员要定时维护更新系统状态,保持信息传递速度和显示刷新速度。定期对计算机硬件进行维护处理。

七、一旦监控中心发现装有GPS车载终端的车辆无法进行有效监控,监控人员及时填写GPS设备检修单同时驾驶员或负责人安排车辆前去进行修理,驾驶员应及时对车载设备进行检测修理,不得无故拖延。

八、维修车间对GPS车载终端建立检修登记制度,并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对进修的车辆进行检测,确保设备完好。

九、负责跟进所有的物流运单,包括供货商出发的及各分公司之间调拨的运单,并第一时间发送商品货运通告,通知收货方。

十、负责在物流系统中完成直运到货信息的登录工作。

十一、负责跟进货运过程中的每一个交接环节,必须确保货畅其流。

十二、负责确保商品按时供货、准点到位。

十三、负责确认发运商品是否安全、快捷、准点到达收货方目的地。

十四、负责处理货运中出现的各种不良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运输主管处理。

篇3: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交通控制规程

第一章安全作业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运营里程的增加以及路面使用年限的增长,高速公路维修的数量也将逐年增长,因此养护作业诱发事故的概率也随之增加。为保证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安全通行,养护管理人员要进行公路的路况调查、检测和维修。由于路面上的车辆行驶速度较快,在不封闭或不完全封闭交通的情况下,在路面上从事调查、检测和维修工作都会面临着一定程度的危险,显然,危险对过往车辆的司乘人员和公路维修的作业人员两方面同时构成威胁。这种危险来自于高速行驶的车辆,因此有必要规范作业现场及车辆通行。在以往公路或高速公路上发生各类交通事故中,因维修作业原因导致交通事故,致使作业人员或过往车辆受到伤害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甚至造成巨大损失。

在高速公路上维修作业现场或附近发生的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裁定时,养护部门工作中是否有缺陷,往往会对事故结论和谁承担主要责任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无论从对社会负责的角度,还是对养护员工负责的角度,都要求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从事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重视养护作业的安全管理。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作业而发生事故,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按照标准和规定布设作业场区的标志和设施,并精心照管,保持正确。上路作业的人员要着装明显的作业服饰,依法作业,努力营造好的作业环境和通行环境,杜绝因安全作业措施不当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养护安全作业的影响因素

影响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因素,归纳起来,可以将其分为主观环境因素和客观环境因素。主观环境因素是由管理部门营造的,是需要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不断规范和完善的,也是养护安全作业要做好的主要工作。客观环境因素是道路、交通和气候特点本身存在的,由于公路交通流和气候的特点的复杂和随机性,所以客观环境因素是难以控制的。要保证养护作业的安全,就需要在主观方面努力,并不断认识和适应客观因素。

2.1影响安全作业的主观因素

2.1.1作业组织的因素:在高速公路上实施养护维修作业,需要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从作业准备、进入现场、布置设施、维护交通秩序,到作业结束、清理现场、恢复交通,每个环节的安全措施都要正确、有效。

经常发生作业人员对安全的重要性及规范了解不深,常常存在着懒惰和侥幸心理,不按标准设立标志,划分作业区。管理人员有时也存在着特权思想,对作业现场的管理疏忽,检查要求不严而引发事故,为此-定要通过教育员工规范行为,严格制度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2.1.2作业方式的因素:选择何种作业方式,可能决定作业现场周围的安全程度。临时作业为节省时间,不愿设置过多的标志与设施;而长时间作业又希望作业区划定的越大越好,有时甚至全幅封闭。此时,作业场地大了,认为安全了,其实通行空间变得狭窄,交通拥挤,更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波及到作业人员的安全。合理划定作业区与作业方式的选择将影响到安全。

2影响安全作业的客观因素

2.2.1道路本身的因素,包括路面的状态,坡道、弯道、桥梁,以及承担的交通流量情况等。这部分因素有些管理部门能够了解和掌握,但行驶的车辆不一定了解掌握。有些可以是偶然或随机发生的,管理部门能够预料,但不能确切掌握。特别是在维修路段附近,路面的工作状况往往不会令人满意,加之行车断面狭窄,车速减慢,会造成某种程度的拥挤或暂时滞留,这会在-定程度上恶化不安全因素。

2.2.2天气的因素,包括气象、季节以及由此带来的光线、视线等因素,及对行驶车辆性能及路面状况带来的各种影响。这类影响具有双重性,既有-定的规律性和预见性,也有偶然随机性。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经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将此类影响减至尽可能小。

2.2.3交通方面的因素:这方面的因素是管理部门最难以把握和控制的,它包括有行驶车辆本身的技术性能、行驶状态和载重情况等,除此之外,还包括驾驶员的因素,如驾驶员的技术水平,经验、工作状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辆进入作业区后,采取措施不当都可能引发事故。

第三章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控制

3.1本规程适应高速公路维修保养和专项、大修工程工作。

3.2交通安全控制,用以保证公路畅通、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并随时保持路容的整洁;

3.3作业人员应着标志服,夜间为反光标志服;作业机械必须按标准涂以桔黄色,且按标准安装黄色示警灯。悬挂养护作业和限速30KM标志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的限制;

3.4养护作业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集中作业区域,尽量减少在高速公路上的作业时间。硬路肩上一般不允许堆放建材、设备或者其它物品,如作业需要时应规则堆放,并设置安全标志,堆放时间不应超过3天;

3.5交通控制分两类:第一类为占用车道养护作业的交通控制,封闭一个车道的,车辆不改变车流方向,仍在原路幅通行;封闭两个车道的,车辆改变车流方向,绕到另一幅路上通行。改变车流方向需控制两路幅的交通,一般情况下应优先采用封闭一个车道的交通控制。第二类为不占用车道养护作业的交通控制;

3.6占用车道的养护作业开工前,应由养护作业实施单位向所在高速公路段路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对其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路政部门有权要求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停工,确保行车安全畅通;

3.7高速公路养护作业交通控制方式如下图,分为六个部分:

(1)警告区(2)上游过渡区(3)缓冲区(4)作业区(5)下游过渡区(6)终止区(1)警告区

警告区长度不得小于450m,具体根据高速公路的设计时速而定,当设计时速为120km/h,lOOkm/h、80kn/h、60km/h,警告区长度分别不得小于1500m、900m、450m,具体参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警告区内应设置限制速度标志,前方施工标志,并道标志,禁止通行标志。

(2)过渡区

上游过渡区的长度宜在65-lOOm,在过渡区前设置禁止驶入标志。下游过渡区的长度应大于30m。

(3)缓冲区

缓冲区的长度为80m,缓冲区与上游过渡区之间应设路障。

(4)作业区

作业区是养护工作人员活动和工作的地方,长度一般根据养护作业或施工的需要而定,车道与作业区之间必须设置隔离装置。作业区布置还应为工程车辆提供安全出口。

(5)终止区

终止区的长度不应小于30m,在终止区的末端应解除所有限制标志。

第四章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般规定:上路养路工要经过严格考核,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必须着黄色反光标志服,戴安全帽;不得穿硬底和易滑的鞋如拖鞋上路,严禁在危险处停留;严禁在酒后上路。上路思想要集中,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安全是最大的效益,其重要性已越来越多地被广大干部职工所共识,为进一步加强全局安全管理工作,现做如下补充规定:

4.1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多年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在职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宗旨,做到警钟长鸣,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松懈,特别是在一线工作的路政、养护、收费人员更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把各项安全措施、责任落实到班组,落实到每个人,做到措施得力,职责分明,警钟长鸣。哪个单位由于措施不力,安全管理混乱,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4.2要强化安全监督。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实际,开展“四查”,即查思想、查管理、查落实、查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自检自查活动,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局安委会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抽查。

4.3做好冬季安全生产的准备及教育工作。

4.3.1各收费站要确保冬季收费车道、收费广场内无积雪、无结冰,保证车辆的安全畅通。要将责任范围内的收费广场、车道的除雪、除冰任务落实到每个班组,落实到每个人。

4.3.2各养护工区要及时处理好管辖路段的路面病害,并将冬季路面防滑、除雪的任务落实到每个班组,落实到每个人,同时加强巡查密度,及时处理隐患。养护作业人员,要做好上岗前安全嘱咐,做到衣冠整齐,符合安全规定。养护作业区、作业车,要按规定设置养护作业施工标志,做到标准规范,杜绝违章作业。

4.3.3路政人员要加大巡逻密度,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对施工路段要进行检查,对不听劝阻,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要责令其停工整改;内部单位要限期整改,直至给予责任人必要的经济处罚。

4.3.4各单位交通安全委员会,要教育本单位司机,确保冬季行车安全,并配全必要的安全器材。坚持“周五”安全例会制度,做好记录,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行车的司机要加强教育,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事故的司机要严肃处理,责任者调离司机岗位。

4.3.5各单位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对防火、防盗等工作要采取得力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4.4加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车辆安全控制。

4.4.1为避免和减少交通责任事故发生,养护作业现场要严格按照部颁养护技术规范摆放安全标志。特别强调要根据设计时速保证警告区的长度,并保证有足够长度的渠化标志和缓冲区。

4.4.2坚决杜绝“三无”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作业,车况不好的车辆严禁上路作业,驾驶员素质不高的严禁驾车作业。养护、工程作业车辆要有黄色示警灯和明显的作业标志,要注意避让过往车辆。如需雇用社会车辆上高速公路作业时,要经所属单位的路政大队和机械大队审批备案,并签定安全协议。养护中心路面病害集中处治雇用社会车辆和外系统、外单位因其他原因确需上高速公路作业时,经局路政科、机务科审批备案,并签定安全协议。所有高速公路作业车辆需办理免费通行手续的,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后在局收费科办理并登记造册。

4.4.3高速公路养护作业人员要着统一安全标志服,并面向来车方向作业;在穿越高速公路时要注意行驶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快速通过。养护作业人员不能随便拦截、指挥行驶车辆。

4.5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拦开口要定点、定位。中央分隔带开口是为便于养护和清障作业车辆不受行驶路线限制和实行紧急交通控制时使用的。各单位路政、养护部门要联合调查,根据安全和需要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具体开口位置,原则上每6km保留一个,其他进行封闭处理。

4.6日常养护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6.1路面出现坑槽时,要及时进行修补,坚持当天开挖当天补好的原则,如当天无法补好已开挖的坑槽要及时用废料回填,并设立明显的养护施工标志,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4.6.2开挖出的废料,要及时安排车辆清除,保证路面清洁。

4.6.3施工车辆、设备不能随便停放,特别是晚上需在路上停放的一定要有明显安全标志。

4.6.4对于已出现坍方、碎落、沉陷等对行车安全有隐患路段,应及时排除清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4.6.5加强对高填深挖大护面墙等特殊路段的观察,特别是雨前雨后,组织专人进行观测,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尽快抢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