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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制度

2024-07-10 阅读 5916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全厂的安全管理和劳动纪律管理,在总结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吉林热电厂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检查考核办法》。

一、?检查方式及要求

1.?全厂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工作分两级进行,一是机关部室组成的检查组检查,二是各二级单位自查。

2.?机关检查组由机关部室组成,每个单位为一组,人数少的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每一组的检查时间为1周,各检查组按给定的顺序依次进行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机关部室和分场在内的全部二级单位,每一组在检查期间,至少检查白班、前夜班、后夜班各一个。要求在每周一的生产调度会上,负责前一周检查的检查组通报上一周的检查情况,如遇节假日通报时间顺延,通报的“双违”现象不少于3条。厂组织检查的目的在于督促各二级单位建立自查机制,加强自身管理工作,而不是针对个别职工的“双违”行为去进行考核,代替二级单位的工作。因此,各二级单位要提高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自检工作。

3.?各二级单位自查。厂要求各二级单位要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检查考核办法,在单位内部实行两级检查,即管理组检查和各班组自查。在考核办法中要明确以班组自查为重点,并要对班组自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落实班组管理责任,发挥班长的管理作用。各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其考核标准不得低于厂考核标准的20%,同时最低扣款额不得低于10元。检查要形成制度化,并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违纪现象和班组自查情况进行考核,各单位自查情况要及时登陆到本单位的网页上,即当天检查当天登陆,夜间检查第二天早上登陆,厂检查组随时查看各单位自查情况。各二级单位每周至少要自查二次,运行岗位每月检查前夜、后夜均不得低于三次。各班自查情况可记录在班长日志或奖金考核簿上,也可单独设立记录簿。一个月内没有自查出“双违”问题,经厂有关职能部门认定自查不认真的,予以通报并进行考核。对二级单位自查情况的检查及查出的“双违”问题纳入学习型单位考核。

4.?厂检查组检查发现有“双违”问题的,按考核额的20%关联考核所在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及主管,按考核额50%关联所在班的班长。凡通报中明确关联班组长及二级单位领导者的经济处罚,必须按要求落实到位,决不允许平均摊派或者转嫁给有“双违”行为的职工。

5.?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检查并实行经济处罚是为了督促职工树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安全意识和纪律意识,不仅使有双违行为的职工受到教育,也对其他职工起到警示作用,因此机关检查组在生产调度会上只通报“双违”内容及扣款金额,不通报“双违”者姓名。但在检查过程中,查出双违问题要当场通知本人,同时要通知其班长或单位领导,以便相关单位落实考核。

6.?凡违章违纪构成行政处分的,按职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严重违章违纪尚不构成行政处分,但拒不认识错误、态度恶劣或在职工中造成较坏影响的,可视情节给予动态下岗1~3个月。实行动态下岗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7.?为使“双违”职工在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受到教育,保证全厂考核口径一致,要求厂检查组考核通报的“双违”问题,所在单位对当事人的考核金额不得超过检查组通报处罚的金额。

二、?考核标准

为加强从严管理,有效遏制违章违纪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双违现象,制定以下考核标准。

1.?安全生产考核标准

1.1?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次扣100元。

1.2?有高空落物可能或高空作业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每人次扣200元。

1.3?不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帽,如不系下颌带,女同志长发没盘在帽内,休息时坐在安全帽上等,每人次扣50元。

1.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安全带,如低挂高用,闭锁不好,断股等每人次扣200元。

1.5?电、火焊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扣50元。

1.6?电焊作业不经特殊批准在生产现场使用自制把钳者每人次扣100元。

1.7?电焊裸露打火或不按规定做绝缘处理,每一处扣10元。

1.8?电、火焊带相互交叉缠绕,每一处扣10元。

1.9?氧气、乙炔气瓶安全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扣50元。

1.10?氧气、乙炔气门不严或忘关发生泄漏的,每一处扣50元。

1.11?使用电动工器具不符合规程要求,每人次扣100元。

1.12?使用砂轮、角向磨光机不戴护目镜的,每人次扣50元。

1.13?使用梯子作业时,无人监护或无安全措施扣100元。

1.14?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程要求,如探头板无护栏等,每一处扣100元。

1.15?检修无票作业,并得到运行人员认可,扣检修人员200元,扣运行人员100员。

1.16?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与实际不符,而运行人员将票发出,每一处各扣检修、运行100元。

1.17?工作票危险点控制措施不填写扣100元。

1.18?工作票危险点控制措施填写不具体,流于形式每一项扣50元。

1.19?工作票工作组成员危险点交底处无签名或代签名每人次扣100元。

1.20?穿越调车作业区每人次扣200元。

1.21?跨越输煤皮带或非工作人员在输煤皮带间通行,每人次扣200元。

1.22?乱接电源,刀闸无盖,带电线头裸露,每一项扣50元。

1.23?非生产无证私自使用电炉子,每次扣100元。

1.24?进行入容器内作业,或高空作业不按规定办理专项工作票,每次扣200元。

1.25?使用工具不符合安规要求,如戴手套打大锤,斤不落挂在管道上等每项扣50元。

1.26?在有粉尘的场所工作,不戴防尘口罩的,每人次扣50元。

2.?劳动纪律及运行值班纪律考核标准

2.1?迟到、早退,每人次扣30元。

2.2?当班干私活每人次扣50元。

2.3?工作时间下棋、玩扑克、上网聊天、听音乐、玩游戏、浏览非工作需要网站或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每人次扣100元。

2.4?工作时间吃零食、提前洗澡、取饭、买饭,每人次扣30元。

2.5?在工作时间内出厂必须办理请假单(厂外检修和运行巡视操作除外),并标明因公或因私出厂理由;对于经常有因公出厂情况的单位,经人力资源部同意后,可执行因公出厂登记制度和因私出厂请假单制度;否则视为脱岗,每人次扣100元。

2.6?乘车出厂的,车内人员情况必须与请假单相符,否则视为脱岗,每人次扣100元。

2.7?保卫部门卫人员必须按2.5和2.6条的要求检查请假单,出现漏检漏查现象,按每人次50元考核保卫部。

2.8?运输分场门也必须按2.7条要求执行,否则按每人次50元考核运输分场。

2.9?有喝酒表现不允许上班,按事假处理,如继续上班,则勒令离厂,同时按事假处理,并按每人次200元分别考核当事人和班长;当班喝酒勒令离厂,按事假处理,且每人次扣500元。

2.10?值班时打盹或串岗每人次扣50元。

2.11?值班时睡岗,每人次扣100元。

2.12?不按规定佩带胸卡,每人次扣20元,胸卡损坏待补的除外。

2.13?当班运行值班员不按要求配备手电筒,或手电筒不能正常照明每人次扣20元。

2.14?当班值班员脱岗,每人次扣100元。

2.15?值班时在室外乘凉或聚众闲谈,每人次扣100元。

2.16?值班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巡视设备、抄写表计记录,每人次扣50元。

2.17?发现值班员抄写报表或记录弄虚作假,每次扣100元。

2.18?机关部室(含分场小机关)的管理人员要坚持签到制度,不按时签到每人次扣20元。

3.?禁烟、动火及门卫管理考核标准

3.1?凡是在厂区内非吸烟点吸烟,均视为违反厂禁烟规定,每人次扣200元。

3.2?凡在班组、部室、分场专责区内发现烟头,每个扣50元。

3.3?凡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每次扣100元。

3.4?施工动火不按动火证所列安全措施实施的,每一项扣50元。

3.5?运输分场门只允许运输分场人员通行,其它人员通行每人次扣50元,并按考核额的10%关联考核运输分场。

3.6?北门在上班前1小时内和下班后1小时内及午休时间,允许职工通行,其它时间不得通行,否则每人次扣50元。

三、?其它事项

1.本办法经二十一届三十八次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吉林热电厂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检查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2.考核标准中未尽事宜,由安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和保卫部负责解释,本办法如与上级规定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篇2:车站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整顿和加强企业劳动管理,促进职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有利于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自觉遵守八小时工作制,不迟到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坚守岗位,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二)职工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计算,超过半小时算旷工。职工无故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三)职工因故请假,必须按照各类假的规定办理手续,请假期满应按期报到上班,如需延长期限申请续假,未经同意任意超假,按旷工处理。凡请事假在三天内的(含三天),由部门领导批准;三天以上至五天的(含五天)事假,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五天以上的事假,必须由经理批准。

(四)职工上班吵架,打架,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生产工作正常秩序,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理。

(五)违反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企业损失,工伤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理和追究经济责任。

(六)凡是连续性工作的职工,要做到交接班人员都到场,不允许交接班时上一班或一下班无人。下一当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走,否则按擅离工作岗位论处。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一年内无各类安全隐患的事故发生,工作成绩突出,公司按有关规定给予车站表彰奖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车站给员工给予以下奖励;

1、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2、在事故救援中,使顾客和员工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有功人员;

3、提出合理化建议堵塞安全管理中的漏洞。

4、年底评出的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

二、站场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20—100元。

1、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撤离职守;

2、未按要求认真填写安全管理各类登记表;

3、涂改或伪造安全工作记录;

4、安全管理各种资料混乱不全,未建档;

5、利用工作之便替经营者报班或违章违规说情。

三、虽未造成后果,但存在安全隐患,给予责任人下岗处理。

1、车辆未安全例检而给予报班营运;

2、为履行安全检查职责,使“三品”上车;

3、售超员票;

4、车辆出站未认真检查,清点实际载客人数,使超员车辆出站。

篇3: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劳动纪律处罚规定

1.工作面循环进尺每班不低于1.2米,不够严重扣罚,定期校正后给予处理。

2.工作面要求棚距最大不超过0.7米,凡超5公分以上每棚处罚20元。

3.机头机尾''四对八梁''的要求,要求对距0.2米,棚距0.6米,交替迈步使用,凡悬殊5公分以上罚款50元。

4.要求工作面浮煤必须清理干净,否则重罚100元,人行道必须畅通无阻,矸石杂物必须清理干净否则重罚50-100元。

5.工作面发现坏单体坏铰接顶梁必须当班转运到指定地点,发现一棵不转运出去,每颗处罚20元。

6.工作面所有支护材料不准放在底板上,要求必须站立靠老塘侧摆放整齐,发现有一根不站立罚款20元。

7.每棚要求两块木批,少一块罚10元。

8.工作面要求单体液压支柱与铰接顶梁配合支护,一梁一柱,三梁三柱铰接使用,在操作时凡少一棚铰接支护罚款50元。

9.工作面回料要求不准丢料,丢一根单体罚款1000元,丢一根铰接顶梁罚款500元。当班少回一根料扣罚200元。

10.现场组工程质量评估太差,出现柱子不齐,角度不够,梁子不平,注压不够等工程质量太差情况每组罚款100-200元。

11.如出现下班放炮倒棚现象,说明注液撑力不够,给予上一个班有关现场组人员每棚50元罚款。

12.工作面机尾机头的压柱一次不打罚100元,由机头机尾现场组人员负责。

13.工作面机头机尾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一次不通罚100元。

14.机尾超前支护由当班班长负责安排处理,要求超前支护不低于20米,低于20米罚班长100-200元。

15.工作面上隅角回料不准滞后,滞后一棚罚50元。

16.工作面老塘侧按要求必须打戗柱,在单体充足的情况下必须按规定打戗柱,少一根罚50元。

17.工作面要求单体三用阀的规定,要求注液孔对机头方向,单体柱把手方向对煤壁,发现一根不合格罚款10元。

18.工作面要求单体铰接顶梁正悬臂支护,梁头垂直煤壁,出现倒悬壁支护每架罚款50元。现场组开始作业之前必须先挂超前支护,正确使用水平楔,凡不挂粱者,空顶作业每次罚100元。

19.工作面要求注液枪用完后必须悬挂,一次不挂罚款50元。

20.当班出现问题必须当班解决处理,不准拖到下班处理,否则罚款跟班领导100-200元。工作面运输溜子、平运输溜子的管理属于采煤管理范围,工作面范围内出现电机烧坏每出现一台,罚跟班矿长100元,班长100元,打放组200元,跟班机电100元,机电科长100元。

21.凡下井职工按时参加班前会,迟到罚款10元,无故旷工不请假罚款50元,入井前做到签字''三对口'',出井和交灯时必须签字,一次不签罚款30元,入井作业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不准带烟火入井,不准穿化纤、迷彩等衣服下井,禁止酒后下井,凡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22.下井职工不准井下随处大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不准私带矿灯上下井,出井后及时交回矿灯,否则罚款50元。

23.凡井下职工必须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不准入井。跟班区长负责监督执行,否则发现一人给予班区长100元罚款。

24.打放组人员严格火工品的管理,发现丢失一发雷管,一管炸药,一次不上锁,火工品一次不入箱不入盒罚款200-500元,禁止违章放炮,放炮必须设好警戒,违反一次规定罚款200元。

25.凡下井职工必须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安排不干,私自随便上井,或破坏生产,野蛮施工,根据情节严重性罚款100-500元。

26.发现蹬车或爬皮带上井,以及发现严重违章行为的给予扣发工资开除矿籍的处罚。

27.严禁酒后闹事打架行为,禁止赌博,禁止出现偷盗行为,禁止出现一切违法行为,严重者重罚、扣发工资、开除、或追究刑事责任。

28.凡违反以上要求和规定者在受到严厉的处罚,同时各班区长、跟班矿长以及有关人员根据性质情况也将受到连带责任的处罚,希望各有关人员认真安排贯彻督促执行。

2012.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