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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技术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2024-07-10 阅读 6543

1.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卫生是实验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此制度。

2.实验室要有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施。准备室、办公室要分开。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要对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3.实验室的有毒、易燃、易爆、腐蚀和贵重材料要有专人保管,定点存放,有领用办法和使用记录。

4.实验室的废气、废液、废渣要按规定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造成公害。

5.实验室的环境与设施要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或仪器设备要求的通风、照明、温度、湿度等各项标准。实验室的水、电、气等设施布局要安全、规范。

6.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开(断)电源和扳动其他重要机关。

7.实验室严禁任何人员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

8.实验室内严禁一切危害或可能危害实验室和实验仪器设备安全的任何活动。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验室管理人员有责任及时给予制止,对不听劝告者应立即逐出实验室。

9.实验室管理人员有责任保持实验室的卫生、整洁环境、做到每天清扫,每周大扫除。

10.实验室管理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切断电源和关闭其他应关闭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

11.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地对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性进行检查,若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对造成安全事故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12.实验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其实验室管理职责,对因管理疏忽而造成的事故,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救助站制度

篇2:实验室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人员进入无菌室要换上杀菌后的拖鞋、工作服,手用75%的酒精杀菌后才可开始化验工作。

(2)无菌室在每次作完样本后必须把整个工作台、地面、墙面用请水擦干净后,再喷洒75%的酒精消毒,最后打开紫外线灯杀菌30分钟以上或用抽样发生器杀菌方可进行下一次操作。

(3)采样用器具的杀菌:全部放在无菌室内杀菌后才可拿入车间内使用。

(4)地面、玻璃的卫生:每天工作完后用洗衣粉水擦一遍地面,然后用清水清洗干净,对于门窗、玻璃每天一定要擦拭干净保持清洁,工作人员出入要随手关门。

(5)每天做完样后用剩的器具及药品要拿出无菌室。

(6)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7)化验室内应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防止害虫孳生。化验室内外应定期、随时灭鼠。

(8)化验室内使用杀虫剂时,应按卫生部门的规定采取妥善措施,不得污染即将化验的食品。便用杀虫剂后应将受污染的设备、工器具和容器彻底清洗,除去残留药物。

(9)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离开实验室时,工作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使用过的工作服应在实验室中消毒,然后统一洗涤或丢弃。

(10)化验室必须按照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检验方法或标准,对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各个关键工序进行细菌、物理、化学检验、以及病原实验诊断。

(11)工作人员手上有皮肤破损或皮疹时应戴手套。

(12)实验室在靠近出口处应设洗手池。

(13)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易于清洁,地面应防滑、无缝隙,不得铺设地毯。

(14)实验台表面应不透水,耐腐蚀、耐热。

(15)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溅出,宜戴两副手套。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去手套。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

(16)操作人员进入化验室前必须用紫外灯至少30分钟杀菌或用臭氧发生器杀菌。

(17)化验人员应体质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18)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19)以移液管吸取液体,禁止口吸。对于各种样品和培养基切勿品尝。

(20)化验室内使用的所有设备下班后要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将能关闭的电源必须关闭。填好“下班后确认事宜”方可离开。

(21)针对使用的高压锅、蒸馏水机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看管,使用过后要及时断开总电。

(22)工作期间使用的酒精灯以及玻璃器皿,要严格控制按照要求来使用操作,避免造成人身伤害。

(23)针对化验室使用的电炉子使用过后,要及时关闭开关并随手断总电。

(24)特别注意晚间值夜班人员,不得开电炉子来取暖。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现象,将给予严厉的惩罚。

篇3:实验室安全操作卫生制度

一、室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安静。禁止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二、内禁止吸烟、进食。

三、人员进入实验室,按规定更换工作服、鞋。

四、室建立卫生包干制度,有专人负责清洁工作。

五、处理易挥发、易燃烧试剂时,严禁用火焰和电炉加热,应置入水浴或在严密的电热板上缓慢地进行,腐蚀、易燃品禁止在烘箱内烘烤。

六、当加热蒸馏及用明火操作过程中,应有专人看管,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七、使用和反应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刺激性气体或液体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八、不可用手直接接触试剂,特别是剧毒腐蚀试剂,使用时必须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

九、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常用工具要妥善保管,说明书和原始记录等要有专柜保存。

十、实验室仪器设备,未经许可,一律不得外携。

十一、一切电器设备均应接地,电热设备所用的电源导线应经常检查是否完整无损,关电闸时绝不可用湿手或漫不经心地进行。

十二、实验室应放置灭火器材,着火时应先关闭电闸,用消防砂或灭火器扑灭,精密仪器用四氯化碳灭火。

十三、实验室应备有一般急救用药,发生伤害事故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上报。

十四、实验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水源。

十五、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保证实验室的安全。

十六、定期检查安全卫生情况。

十七、非实验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