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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管理人员工作安全职责

2024-07-10 阅读 6073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涉及职责范围的有关规定,熟悉电厂制订的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的规程、制度、规定和标准中涉及职责范围的有关章节,熟悉涉及职责范围的有关设备及系统;

2.在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参加安全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

3.不发生损害安全基础,危及安全及荣誉的一切“短期行为”,“本位行为”和“违章行为”;

4.不违章驾驶、不违章行走,遵守交通规则;

5.不违章使用任何安全用具、电动作业工具及仪器、手动作业工具及仪器。

篇2: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上岗作业。

2.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3.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容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5.夏季高温季节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货物,应当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篇3:装卸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一、对危险货物装卸负安全责任;

?二、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了解危险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熟悉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具备防火、防爆、防中毒知识以及预防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事故知识,掌握危险货物运输、装卸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办法;

三、监督装卸人员对《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制止装卸人员违反作业规程的行为;

四、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