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集控运行岗位巡回检查制度
一、总则
1.1巡回检查制度是保证设备经济运行,及时发现问题的有效措施,各级运行人员应认真执行。
1.2各专业各岗位的运行人员,应按所管辖的设备范围和所在的运行值的具体工作安排,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进行巡回检查。
1.3巡回检查工作必须由能够独立担任工作的运行人员进行。
1.4巡回检查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安规》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1.5进行巡回检查的运行人员必须带好所用的工具。如:手电筒、听音棒等,带好安全帽。检查前应按专业查阅相应的主、副值班员记录本以及缺陷记录本,以便对刚操作过的、变更过的、或有缺陷的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巡回检查时,应根据设备特点,仔细看、听、摸、嗅,并携带必要的工具。除定期巡回检查外,还应针对设备特点,对运行方式的变化,对有缺陷的设备增加检查。
1.6对巡回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分析及时消除或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扩大,并汇报主值、值长(单元长),做好记录。
1.7巡回检查的次数规定:
1.7.1各主、副值、巡操要按各自管辖设备分工进行交、接班巡回检查一次。
1.7.2值长在值班过程中,每班巡回检查至少一次;设备有缺陷时,可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1.7.3值班中巡检每小时一次;设备配电室每班巡回检查两次。每个值每轮班第一个中班检查外围电气系统一次。
1.7.4对异常运行及有缺陷还没有处理的设备或刚投入运行的设备应增加巡检次数。
1.7.5设备启动和停运时,巡操必须在设备安装地点监视设备启停情况。
1.7.6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各专业可以对巡检次数、路线进行更改,各值必须严格执行。
1.8巡回检查的重点:
1.8.1过负荷、温度高及长期满负荷运行设备。
1.8.2异常运行及有缺陷还没有处理的设备。
1.8.3刚投入运行的设备。
1.8.4新投入运行的设备。
1.9巡回检查的主要项目:
1.9.1设备运行的方式及所处的运行状态(运行、备用、检修)。
1.9.2设备运行工况参数应符合规程规定。
1.9.3运行设备的振动、声音及外观变化情况。
1.9.4运行设备的泄漏情况,如:漏汽、漏水、漏粉、漏、漏压缩空气等。
1.9.5电气设备是否过热、放电、冒烟等现象。
1.9.6热工、电气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运行情况。
1.9.7常设安全措施是否健全,固定是否牢靠,临时安全措施布置的情况等。
1.9.8检查区域的内容按季节、气候等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1.9.9检查区域的照明:机房夏季早7点关,晚7:30点开,冬季早8点关,晚6点开;电气配电室照明在检查完关。
1.9.10发电部经理、值组长、各专业运行专责工程师、按专业每周各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应抽查巡回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1.9.11各运行值值长在值班过程中要对巡回检查情况进行检查。
1.9.12巡回检查要做到“五到”:腿要跑到、眼要看到、耳要听到、手要摸到、鼻要闻到。
1.9.13巡回检查终了应向主、副值班员汇报检查情况。若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记入缺陷记录本中。
1.9.14巡回检查中若发现重大缺陷,需立即处理消缺时,巡检可直接向当值值长汇报,必要时也可直接向相应专业的运行专责工程师、值组长、运行管理总监、运行部经理汇报,便于及时联系维修部进行处理。
1.9.1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异常运行情况,应及时向主、副值班员汇报,以利于及时消除。不能在本班内处理的异常情况,应记入主值、巡操记录本内,并向接班人员做明确的交代。
1.9.16巡回检查制度从下发各运行值之日起执行。
1.9.17对巡回检查制度不理解或有疑问的地方,可向发电运行部提出询问,发电运行部应给予答复。
1.9.18发电运行部各运行值必须严格照巡回检查管理制度执行。
篇2:加气站运行人员巡回检查制度
加气站当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对压缩机、干燥器、储气设备等处于运转状态的设备进行巡检,保障设备安全运转,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做好记录。
第一条设备在正常运转状态及有车辆加气时值班运行人员必须对配电室、主控室及其压缩机组、干燥器、储气设备、加售气系统每30分种巡检一次,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对设备的运行参数进行分析记录。检查运转设备有无异声,是否正常。
第二条当压缩机(组)处于非运转状态无车辆加气时,岗位运行值班人员须每小时对站内各种设备、管线进行巡视检查,并按时填写巡回检查表,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字迹清楚。
第三条干燥器系统每班次必须在停机时做一次排污工作,并记录检查压差值。
第四条压缩机系统每30分检查一次运转状况,每班每天至少排放一次废油(停机时),压缩机启动时检查风扇面叶窗的开启状态。
第五条每30分查看一次主控柜各读数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第六条必须做好设备启动时的初始运转记录,准确记录设备的启停时间。
第七条随时清理设备上的油渍,保持设备干净整洁,及时清理近旁的无关杂物,防止影响设备正常运转。
第八条关站前必须在设备停机后方可关断设备电源,并关好屋门。
第九条遇到紧急情况要做到及时、准确、迅速,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案进行处理,并立即通报有关领导。
篇3:连锁酒店质量管理检查体系运行系统
连锁酒店质量管理运行系统:检查体系
第三节质量监督检查体系
1、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重点检查
2、主管、领班的全面检查
主管、领班作为酒店当日服务质量的负责人,履行服务质量管理的职责。
3、部门经理的日常检查
部门经理对自己所辖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质量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各项检查必须形成制度化、表单化。
4、质检专员的不定时检查(周检、抽查、专项检查)
4.1周检
①主检人员必须仪容仪表整洁。
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记录在质量检查情况表上,所有检查人员必须签名,结果由分店总经理点评意见,并备案作月度考评总结。
4.2抽查(夜检、晨检)
①夜检和晨检是指质检部人员在不同时段对各个酒店进行的随即检查。
②各质检专员可以对本酒店进行不定时、不定量的随机抽查。
4.3专项检查
质检人员对某个部门进行一项或两项的专项检查。
5、全体员工的自我检查
部门必须培养员工的自我检查意识和习惯,并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和方法,激发全体员工参与质量管理的积极性。
6、保安人员的夜间巡查
夜间往往是酒店安全和质量问题的多发期。每月30日各酒店保安部要将每月一次的夜间巡查内容的总结报告经保安经理签字后发送分店总经理。
7、客人的最终检查
只有客人认可的服务,才是最有价值的服务。其途径主要有:
②、每日大堂经理日报记录、值班经理记录所归纳的客人对于服务质量的有效意见。
③、不定时地邀请客人暗访,对于整个酒店或某个服务区域进行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