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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司机安全职责

2024-07-09 阅读 9574

1.汽车司机必须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并获得驾驶执照后方可上路。驾驶执照必须随身携带。

2.汽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安部门、交通部门颁发的有关法令,并在出车前认真检查:○1汽车和拖车的状况是否良好,手、脚制动器及转向机构是否灵活有效,照明灯、雨刷器、仪表是否有效,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主机与拖车之间的连接机构是否牢固等。○2油、水及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

3.汽车在厂内和车间内行驶时,只准走规定的信道和过道。不准从输送机、输送带下面通过,孔洞准压过放在地上的工件和材料。

4.不得使汽车超过规定的载重量。装卸货物时应将汽车停住,并拉好手动刹车掣。在铁道随近装货时,汽车应在铁道2米以外处停车,并严禁跨轨装货。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跨轨装货时必须设专人瞭望以确保安全。

5.用起重设备装卸货物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并不准检查或修理汽车。

6.货车必须按该车指定人数载人。十人以上要指定安全负责人,并向乘车人进行乘车安全常识教育。汽车行驶过程中严禁任何人上下。脚踏板、翼子板、保险杆上严禁站人。

7.在穿过厂区火车道时必须设有专人负责瞭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通行。在距火车30米范围内不准超车、停车或调头。

8.在和要信道上限速15公里,其余信道限速10公里。车间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在进出车间、仓库及厂区大门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在穿过繁华街道、十字路口、转弯、调头、倒车或有浓雾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9.开车前司机要检查货物捆扎是否牢固,否则不准开车。

篇2:铲车司机安全职责

1.铲车必须经检验合格(驾驶机构、刹车、音响信号必须良好可靠,技术状况要符合安全要求),方准使用。

2.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或有一定开车技能,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

3.铲车不能超载,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在转弯、调头、人多的地方,车速不得超过3公里。转弯或调头时必须正确使用转向灯。

4.铲车在工作前,应仔细检查行驶系统、超重系统和油压系统,确认无误时,方准作业。

5.铲车行驶中,车铲距离地面不得低于30厘米,也不得高于50厘米。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物上随车行驶。

6.铲车在行驶中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在车间内部、出门或倒车时,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7.铲车铲物时不得超载。禁止用铲车铲埋在地下的对象或用铲齿移动货物。铲物时应先将货物垫起,然后起铲。对象应放置平稳,不得偏重偏高,其高度不得妨碍司机视线。起铲后,必须将吊杆向后倾斜10~15度,根据路面情况和货物性质,采用适当速度行驶,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急刹车。

8.提升货物只许在铲车静止时运行。禁止在提升对象的下面站立和通过。

9.当铲车失去平衡,后轮离地时,应将货物放下,同时将铲斗或车铲放下。司机离车时应把铲斗和车铲放下,并将发放机熄火。

篇3:电瓶车司机安全职责

⑴电瓶车必须经检验合格(驾驶机构、刹车、音响信号必须良好可靠,技术状况要符合安全要求),方准使用。

⑵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或有一定开车技能,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

⑶电瓶车不得超载,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在转弯、调头、人多的地方,车速不得超过3公里。转弯或调头时必须正确使用转向灯。

⑷用电瓶车装载货物必须保持平稳,拴牢或捆绑好。高度不得超过距地面两米,更否认将货物拖在地面上行驶。

⑸电瓶车在运输途中不得载人。随车的装卸人员应坐稳,不得将腿、脚伸出车盘外部,待车停稳后才能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