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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事不良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2024-07-09 阅读 1238

医院药事不良事件的应急管理体系

1.药事质量事件指在医院药事活动中发生的与药品质量或药事工作质量有关的事件。

2.重大药事质量事件具体包括:

2.1不同种药品或同种而批号不同的药品混合而不能分拣的,异物混入药品的,超量服药或服法错误的,不合理使用药品的,药品过期失效、发霉、变质、错购假冒伪劣药品而已经发出的,发出差错,分装药品差错,制剂、配制及包装差错等,其性质严重,以致可能或已经威胁药品使用者的安全或造成医疗事故的事件。

2.2涉及在药品、制剂、试剂的验收、养护、销售、销后退回等药品供应流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在抽检中发现不合格的药品,或药品行政主管部门在药品质量、生产质量、经营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或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的事件。

2.3涉及毒性、麻醉、精神、放射类药品的事件。

2.4导致诉讼的事件。

2.5由于发生药事质量事故,一次造成3000元(含,不计工时)以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事件。

3.重大药事质量事件必须按规定报告。

4.发生或发现重大药事质量事件的部门领导在必要时有义务保护现场、保全证据,以利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质量管理员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参与事件的处理,负责事件的调查,按规定报告,归集资料留档备查。

6.发生或发现重大药事质量事件的部门领导必须立即采取最为妥善的方法着手处理。

7.发现或可疑药品、制剂、试剂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和报告。

8.涉及药品质量的,应立即将造成药事质量事件或高度可疑的药品报送有关药品检验单位,进行质量检验。

9.药事管理小组应召开有当事人或责任人、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质量会议,对事件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件原因及责任者,责成责任部门认真总结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依据调查结果做出最终处理决定,并签署意见。

10.药房负责人向医院药品质量监督小组组长和有关部门报告,或按规定向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1.药事质量事件处理实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直接责任者应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2.事后必须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改进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13.发生重大药事质量事件而不按照本制度规定报告的,按照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可以与其他处罚一并执行。

篇2:物业公司应急物资准备

物业公司应急物资准备

一、定义

应急物资是指在紧急状态下人员为了将损失或影响减小而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公司处理、应付紧急状态的准备工作中应急物资的准备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应急物资在公共设施、设备既定的前提下,操作人员使用得当能够将紧急状态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

二、分类

(一)应急物资按紧急状态的使用功能分类如下:

1、工具类:扫把、水桶、铁锹、拖把、铁丝、扳手、老虎钳、螺丝刀、电筒等

2、警示类:警示标牌、围合板、围合线、雪糕桶等

3、监测类:噪音计、秒表、万用表、摇表、水表、电度表、尺子等

4、消防类:消防斧、消防钩、消防桶、消防沙、消防服、防毒面具、灭火器、水龙带、水枪等

5、防护类:木桩、绳子、沙袋、软垫、抹布等

6、医药类:红药水、碘酒、创口贴、纱布、绷带等

7、通讯类:对讲机、应急电话及电话号码等

8、防身类:警棍、腰带等

9、客户信息类:客户为医生、护士等救援性人员的名单和联系电话等

(二)应急物资按照其正常使用情况分为常用型、应急型两类。

常用型的是指在公司日常活动中使用的物资,属于消耗类一种。平时在各岗位上保存和使用。这类物资的使用不需要经过特殊的培训。

应急型的是指在公司日常活动中很少使用的物资,为安全准备的物资。如消防系统的物品。平时存放在固定的有一定防护的地方保存。该类物资的使用需要经过培训或演习训练。

三、控制

常用型应急物资的储备状况应由相应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采购申请,主管审批后执行按采购控制程序准备。

应急型物资由管理处在日常巡查和公司检查时实行两级巡查制度。对物资情况进行检查,对缺、损的物资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立即进行采购申请。

应急物资的保存应按该物资的存放要求进行保存。

对各类物资的正常使用应作为各岗位员工基本技能,要求各岗位员工能够正确识别和熟练使用,适当时在培训中进行强化和提高。紧急集合和演习训练要求参与员工能够达到规定。

篇3: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规定

企业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应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并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做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张福录副组长:刘跃强组员:屈金贵、冯志贵、刘达、崔志成、王平、黄朝珍。

二、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后,现场第一发现人或驾驶员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打电话通知公司安技部人员。

2、安技部人员接到求援电话后,立即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全体组员并携带必要的救援车辆及工具赶赴现场。驾驶员及救援小组全体人员须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

3、抢救受伤人员:视情拨打120电话或用自己的车辆将伤者送往就近最佳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4、打电话通知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同时做好保护现场、放置警示牌、维护交通秩序、疏导交通等工作。

5、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分析后,救援小组人员应配合交警部门尽快将事故车辆转移至交警队或指定地点,恢复交通秩序。

三、驾驶员或现场第一发现人打电话报救时一定要讲清楚事故发生的准确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及车辆损坏情况,以便准备齐必要的救援工具及车辆。

四、急救设施的管理:公司配备应急救援车辆、携带千斤、撬棍、扳手及氧气、乙炔等切割设备,以便车辆受损变形后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伤人员救出。救援车辆视情携带灭火器等设备,防止事故发生后燃油泄露造成火灾。

五、根据人员受伤情况,准备充足的资金保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火警:119医救:120中华联保险:95585中华人民财产保险95518交警: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