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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装置电气运行管理制度

2024-07-09 阅读 8512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电气运行管理。

2.?管理职责

电气管理部门根据区域划分负责各自区域电气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值班人员的交接班制度

3.1.1.?交接班制度是衔接生产,了解情况,保证连续不断安全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3.1.2.?接班人员上班前不得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者拒绝交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3.1.3.?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现场,查看运行日志,及专用记录,全面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系统运行方式,检查试验信号装置,并按职责划分详细检查设备,检查后向当班值班长汇报情况。

3.1.4.?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一小时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包括设备,记录工作票,文明卫生工作等。

3.1.5.?处理事故或进行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但接班人员应在当班值班长统一指挥下协助工作,等处理事故或操作告一段落,双方值班长同意后进行交接班。

3.1.6.?交接班中发现的问题,接班者应及时提出,凡能迅速处理好的,交班人员应立即处理好,如在短时间内不能处理好的经双方班长协调处理方法后,可进行交接班,但需将情况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上,并向值班长汇报。

3.1.7.?正点办理交接班手续,值班长在运行日志上签名后正式接班,交班人员在未办完交班手续前不得私自离开岗位,如接班人员末按时间到场,交班人员应及时向专责工程师汇报,并继续值班直到有人接替为止,延时交班时,交接班手续不得从简。

3.2.?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

3.2.1.?本所运行方式及与本所有关的系统运行方式

3.2.2.?负荷及其变化情况。

3.2.3.?设备异常、事故处理和缺陷处理情况

3.2.4.?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更情况。

3.2.5.?倒闸操作及尚未进行的操作命令

3.2.6.?设备检修和试验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安全措施的执行,使用临时接地线的组数和编号,工作票的交接,设备交接、验收情况

3.2.7.?各种记录和统计报表

3.2.8.?文明生产及其他情况

3.3.?设备巡视制度

3.3.1.?巡回检查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的精神,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将事故消除于萌芽状态的根本措施。

3.3.2.?巡检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巡检时间,对设备进行详细的检查。巡检时应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用具,如电筒,听棒和其它检测工具。根据设备运行特点采用看,听,嗅,摸等方法,但必须执行安全规程,注意设备和人身安全。

3.3.3.?检查重点应包括:

3.3.3.1.?运行方式改变和操作过的设备;

3.3.3.2.?检修试验中的安全措施;

3.3.3.3.?进行消缺后的设备的运行情况;

3.3.3.4.?运行参数异常的设备;⑸高负荷生产的设备

3.3.4.?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凡本班能处理的,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汇报班长值班长开出缺陷单,通知检修人员处理,在缺陷消除前,应加强监视。

3.3.5.?如在运行中无法处理的缺陷,应报告有关领导,并在运行日志上做好记录,同时制定防止事态扩大的措施,加强监视。

3.4.?变电站培训制度

3.4.1.?变电站生产人中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参加值班工作。一般在脱离运行岗位三个月以上者,改变工种后参加值班的人员,也应进行培训、考试,常用的方法有规程学习、反事故演习,事故预想等。

3.4.2.?值班人员应积极坚持努力学习技术业务,通过学习提高技术业务水平,达到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设备操作和事故处理;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制度。能分析运行情况,能及时发现和排队痛掌握一般维修技能。

3.5.?运行分析制度

3.5.1.?运行分析主要是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变电站的设备运行工作状态、运行方式及技术管理状况进行分析,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止事故措施,提高运行质量。

3.5.2.?变电站的运行分析工作主要是对变电站设备运行工作状态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检查薄弱环节,从而找出问题发生的各种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将隐患或薄弱环节消灭在萌芽状态,它是提高变电站运行管理水平的良好方法。

3.5.3.?运行分析分为综合分析、专题分析两种。

3.5.3.1.?综合分析一般每月一次。主要是分析变电站的接线方式、保护动作情况;设备完好率,两票合格率;设备事故障碍、异常、重大缺陷、试验数据、仪表指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设备运行最大、最小出力,电压质量,母线电量不平衡率;培训情况,记录的填写、资料的管理,以及文明生产等情况进行分析,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5.3.2.?专题运行分析一般是不定期进行。主要针对上述综合分析中某个问题,进行专门深入的分析。并得出具有结论性的意见,将运行分析的内容结论和解决方法、意见,记入运行分析记录中,并根据需要,呈报有各部设备管理。

3.6.?操作票管理制度

3.6.1.?操作票制度是电业生产杜绝误操作、严防操作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电气专业各级运行人员均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3.6.2.?电气操作票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要求进行。在执行电气倒闸操作时应做到:

3.6.2.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长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倒闸操作人填写操作票。监护人,值班长审批签字确认正确无误后,才能允许执行操作任务。

3.6.2.2.?在执行操作前应对照模拟图。按照操作票内容逐条进行模拟表演。

3.6.2.3.?执行操作任务时应严格执行唱票、复诵制,唱票和复诵时态度必须严肃,口齿清楚,声音宏亮,做到监护人未发命令操作人不动手,操作过程中不准干其它与操作无关的事情。任何人不得催促,干拢操作人员的操作。

3.6.2.4.?监护人要切实执行监护任务,除个别操作项目操作人发生困难时可酌情帮助外,不得代替或连续帮助操作。每操作完全一项,监护人应在编号上画“√”号。

3.6.2.5.?操作项目全部操作完毕后,应在操作票上盖“已执行”章。并记录操作终了时间。接地线,接地刀闸编号应在操作票内注明。

3.6.3.?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填写,严禁他人代替。填写时应字迹清楚,操作任务明确,设备名称、编号和操作顺序正确。

3.7.?工作票管理制度

3.7.1.?工作票是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或安装工作时,为了能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事故的一项必要的措施。

3.7.2.?下列工作人员应负工作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2)工作负责人?(3)工作许可人

3.7.3.?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检修和运行的相关资格,由专责工程师或电气主管担任。

3.7.4.?工作许可人为当值值班长。

3.7.5.?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3.7.6.?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7.6.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3.7.6.2.?工作是否安全。

3.7.6.3.?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内容能否清楚的表达检修界限和工作目的,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3.7.6.4.?检查现场工作是否正确和完善。

3.7.7.?工作负责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7.7.1.?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保证任务的完成。

3.7.7.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备。

3.7.7.3.?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3.7.7.4.?检查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

3.7.8.?工作许可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7.8.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及工作特点是否填写清楚,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3.7.8.2.?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开或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3.7.8.3.?安全措施已正确地执行。

3.7.8.4.?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作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合,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7.9.?工作票人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时间,确定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填好工作票,一式二份并按班组编号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后签名,由工作负责交工作许可人办理许可手续。

3.7.10.?事故抢修经值班长许可后可不用工作票,但抢修时间预计要超过四小时及夜间抢修工作不能完成延至第二天白班的则仍需工作票。事故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应将抢修内容,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时间,终结时间记入值班记录本上。

3.7.11.?同时有二个以上班组工作时检修时,可以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指定一个总的工作领导人,并注明每个班组的工作负责人,总的工作领导人负责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协调各班组的工作,每个工作负责人应对其工作成员及工作范围的安全负责。

3.7.12.?生产现场禁火区进行动火操作,应同时执行明火工作票制度。

3.7.13.?凡进行各项计划性检修工作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天送交运行。

3.7.14.?工作票不得任意涂改,若个别字有改动应有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签名,但下列内容不得涂改:(1)工作内容(2)设备名称和编号(3)计划工作时间?(4)设备的开,停状况。

3.7.15.?根据工作票的检修时间,安全措施内容,由当班值班长布置值班人员,按要求执行,对重要的安全措施,需有人监护。

3.7.16.?安全措施全部完毕,当班值班长了解无误后,可联系工作负责人办理开工手续,如因故不能如期开工,需在许可开工时间栏里将许可开工时间填明,并在备注栏里注明原因。如开工时间延期超过当天或在此期间运行方式有所变化影响安全措施时,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3.7.17.?办理开工手续,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双方应到现场,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名各留一份,作为允许开工的凭证。

3.7.18.?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签名后单方面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如发现检修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停终止其检修工作,并立即向电气主管报告。

3.7.19.?工作间断时,检修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收执,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

3.7.20.?工作需延期时,工作负责人应事先向值班长申明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理由,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手续只能办一次,否则需重新办理工作票。

3.7.21.?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

3.7.21.1.?当设备检修具备试运转条件后,检修人员应清扫现场,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将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要求送电试转。

3.7.21.2.?若使用一张总的工作票,或系统上有两个检修班同时工作时,必须会同有关班组工作负责人共同同意后方可进行设备试转。

3.7.21.3.?工作许可人应认真检查,确认可以试转后,将有关的安全措施撤除并联系送电,进行试转。

3.7.21.4.?试转后应认真验收,如不合格,需继续检修,此时工作许可人应按原来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应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然后,继续工作。如需改变原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范围的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3.7.22.?试运转合格,工作许可人验收后,可办理终结手续。

3.7.22.1.?工作负责人应再次全面检查,并全面清理工作现场,撤离现场。

3.7.22.2.?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和工作票签发人汇报检修情况及存在问题,必要时作出书面说明。

3.7.22.3.?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双方签字,值班长签字,办理终结,工作票双方各保留一份,统一分厂收取保存。

3.7.22.4.?工作票由设备技术管理室每月对当月工作票进行统计分析,工作票应保留三个月

篇2:CNG汽车装置安装管理制度

1、安装管理的内容

CNG安装涉及到安全性、车辆动力性和环保、经济性等问题,从技术的角度对CNG安装提出规范和要求,使之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安装的安全、经济。

2、安装前

2.1、进行车辆技术状况的鉴定,确定是否符合安装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2、对符合改装的车辆确定安装方案,与客户签订CNG安装协议。

2.3、制定安装确认书,办理安装手续,车辆进安装车位。

2.4、提出安装作业指导书。

2.5、根据作业指导书和安装要求做好安装前准备。

2.6、开具安装工单,对各工序工种提出质量技术要求,依据工单领取CNG装置及安装需要的配件材料。

3、安装作业

3.1、检验待安装CNG装置及其他相关装置配件完好,符合安装用条件。

3.2、依据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安装作业。

3.3、每个安装工序完成后,安装人员应在作业指导书中的本工序上签名,交下道工序。过程检验工序、重要控制点要由质量检验员签字。

3.4、安装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报告质量保证工程师,由质量保证工程师做出安装处理方案。

4、完工检验

4.1、依据CNG安装相关的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和规程进行验收,包括安全性、动力性、环保性的指标符合规定。按规定进行试车运行。

4.2、检验工序由质量检验员执行。并在检验合格证上签字。开具出厂合格证。凭出厂检验合格证,由售后服务部门人员建立安装车辆档案。

4.2、下列零部件因质量问题的包修时间为三个月,里程1万公里内(任一条件超出,均不三包):高压电磁阀、电动汽油泵、汽油电磁阀、转换开关、压力显示器、压力传感器、橡胶制品、塑弯管、铝纸管。

4.3、混合器、减压器、手动阀、管接头等壳体及未作说明的零部件,其三包期限按半年或2万公里执行。

5、不予三包的规定

5.1、无三包维修手册的车辆或车辆牌照号、气瓶、燃气装置、与二包维修手册内容不相符者,无改车单位及检验员签章的车辆。

5.2、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行驶里程到特约维修站进行检查保养。

5.3、不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使用、操作、调整、保养、修理出现的问题。

5.4、在三包期间内用户未经服务站同意,自行解体,修理燃气装置,更换燃气装置零件等出现的问题。

5.5、未经本厂同意用户自行改装、改型等造成的损失。

5.6、超出三包时间或里程的零部件。

5.7、因发动机、电瓶、电器系统或其它原因而引起的汽车故障,致使燃气装置不能正常工作的。

5.8、因燃气含水量、含尘量超标而造成燃气装置损坏不能正常工作的。

5.9、未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而继续使用,引起的燃气装置,继发性故障和损坏。

5.10、由于维修燃气装置造成的间接损失,(如租车费,误工费,营业损失费,拖车费等)不在三包范围内。

5.11、因不可抗拒力(如火灾、水淹、塌方等)造成的损坏。

5.1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坏,及未经燃气汽车驾驶培训的驾驶员,造成的事故。

篇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对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的管理。

3、责任者:生产部、设备科、安环科。

4、程序:

4.1开车

4.1.1生产装置开车前,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必须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必须齐备、合格。投料前必须进行分析验证。

4.1.2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等均应处于完好状态。

4.1.3保温、保压及洗净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4.1.4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通畅,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安全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到场。

4.1.5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4.1.6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4.1.7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4.2停车

4.2.1必须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

4.2.2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4.2.3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4.2.4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4.2.5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