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
1、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2、库房应有醒目的库房标识牌,库区大门、库房等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配备2名以上保管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4、建立交接班制度,并严格执行。
①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交接班,交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②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③交班内容应包括:当班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接帐簿、各项登记表和相关凭证等;上级交办的任务和工作精神。
5、建立出入库查验和登记制度。
①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对出库传票和收发物品进行查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②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填写《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单》《民用爆炸物品明细帐》并将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不得将民用爆炸物品发放给无爆破员IC卡的人员使用,不得用他人的人员卡发放、领用民用爆炸物品。
6、仓库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7、严格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严禁超员超量现象。严禁将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库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8、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堆放执行定置管理,在库房明显位置设定置管理图,存放区域画清晰的定置线,不得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
9、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堆放稳固,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按批号堆放,不同规格的危险品应分垛堆放,做到先进先出。
②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4m,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③堆放工业炸药、工业索类火工品等成品箱的堆垛总高不应超过1.6米,堆放雷管和其它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过1.6米。
10、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
11、库房通风要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使室温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低于60%,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
12、库内应保持整洁,库房周围不得有杂草和易燃物,8米范围内设防火隔离带。
13、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士堤进行。
篇2:配件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1)、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
(2)、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码放,垛与灯距、垛与墙距不应小于0.5米。
(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电源开关应设在库房外,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4)、库房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烙铁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6)、库房内禁止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在专用的独立库房内,严禁带火种进入库房。
(7)、库房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库房内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8)、库房内整洁无其它杂物。
(9)、配备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10)库房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进行检查,下班前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时才能下班。
(11)、库房管理应账、物相符。
(12)、对易碎物品,应轻拿轻放,和不可倒置等。
(13)、物品不宜码放过高,以免倒塌伤人。
(14)、使用梯子时,应放稳防滑。
篇3:盐酸库房管理制度范文
1.盐酸必须专用仓库存放,严禁与食品、生活用品或其他物品存放一处。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盐酸库必须与食堂、宿舍、火源保持一定距离。通风要良好。
3.盐酸库实行双人双锁,钥匙由专人保管。盐酸出、入库时应两人一起到场。
4.仓库保管人员必须具备盐酸的安全管理、防护等专业知识。
5.收存和发放盐酸,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清点、检查制度。每次领用、发放数量不得超过25kg。
6.盛装盐酸的空瓶等容器,应及时回收,统一处理。
7.接触盐酸时,应根据情况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
8.配制稀释盐酸时,只许缓缓将酸倒入水中,严禁将水倾入酸液中。
9.运送、装卸时要安放平稳,防止冲撞,动作应缓慢,防止容器震坏,酸液溅出,损害人身和衣物。
10.万一酸液溅到人身,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