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盲板抽堵安全规定

盲板抽堵安全规定

2024-07-09 阅读 5317

1、本规定适用于在设备检修中,设备、管道内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2、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2.1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2.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2.3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

2.4应按管道内介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3、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3.1抽堵肓板属于危险性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3.2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应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3.3盲板抽堵作业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制定盲板抽堵安全作业方案,检查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坠落等安全措施。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3.4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6.66kpa(200mm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6.67kpa(50mm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

3.5抽堵盲板作业单位应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并对盲板进行编号,按图进行作业。

3.6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要穿戴好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做好个体防护。

3.7抽堵盲板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3.8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应有义务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生产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

3.9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以防产生火花。

3.10高处抽堵盲板作业时应按规定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3.11、施工单位应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3.12、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3.13抽堵多个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单位总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3.14、抽堵盲板作业工作要建立台帐,盲板要按工艺顺序编号,注明时间、地点、盲板规格、抽堵人员姓名,并按序号在每个抽堵处挂标志牌表明盲板位置。

4、《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4.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安全部门负责管理。

4.2抽堵盲板作业单位需持有抽堵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到安全保障部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4.3重点部位抽堵盲板作业由分管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方可作业。

4.4作业结束后,经施工作业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使用单位,检查无误后,由施工作业单位将盲板位置图交所属部门存档。

篇2:盲板抽堵作业安全制度

第一章盲板管理要求

第一条盲板抽堵作业,是指在开停车、检修或抢修过程中,设备管道所存有物料及一定压力、温度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第二条盲板的选用、制作、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1、盲板的直径应与阀门和管道的口径相适应,并且必须保证能承受运行系统管路的工作压力。

2、介质为易燃易爆物质时,盲板不能选用破裂时会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

3、盲板应有大的突耳,并涂有特别的颜色,以达到醒目。

4、盲板以及与盲板相配合的垫片应按管道的介质的腐蚀特性、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严禁用有裂纹、伤痕的材料或石棉板作盲板材料。

第三条厂级、车间级必须建立盲板档案台帐,并进行编号。

第四条盲板由各使用单位按要求自行制作、保管、使用。

第二章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

第五条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抽堵盲板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作业人、监护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监护人必须对作业相关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落实。监护人必须坚守现场,并作应急处理。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第六条在有毒、易燃液体系统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必须将有毒、易燃液体放入容器中进行对有毒物料的中和、易燃物料的收集回收处理。

第七条进行抽堵盲板作业必须确认部位,每个抽堵盲板处应在现场挂牌,表明盲板位置,相应记录台帐清理。对较大系统进行抽堵盲板工作,应绘制盲板分布图,防止因误抽堵盲板造成事故。

第八条在光气系统抽堵盲板时,应在系统泄压后保持微负压,以防止光气喷出造成事故。

第九条在易燃、易爆系统抽堵盲板时,应在系统泄压后保持微正压(煤气类<1.96Kpa,氨等刺激性物质<0.49Kpa,以防止空气吸入造成事故。

第十条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应有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

第十一条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第十二条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证》。

第十三条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第三章盲板抽堵作业证的审批及管理

第十四条《盲板抽堵作业证》由技安部门负责管理。作业证一式两份,作业单位或作业人保存一份,技安处留存一份。

第十五条盲板抽作业单位的安全员或领导,必须对作业所需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逐项落实检查完成后,通知厂技安部门办理作业证。

第十六条厂技安部门会同生产、设备部门,对作业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需补充的安全措施必须全部落实完成后,方能办理作业证。

第十七条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应重新办证。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技安处。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篇3:抽堵盲板作业安全制度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带料盲板抽堵作业,以及在设备检修和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2职责

本制度的实施由作业单位负责,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实施。

3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定

3.1所选盲板板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识别和抽堵;盲板垫片选材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高压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

3.2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3.3盲板抽堵作业前,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3.4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6.66KPa(200mm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6.67KPa(50mm汞柱);气体的温度应小于60℃。

3.5盲板抽堵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作业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应有消防队、医护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安全环保处负责人必须在场。

3.6在易燃易爆场所盲板抽堵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作业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

3.7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或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3.8抽堵多个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每个抽堵盲板处应设标配表明位置。

4检查考核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实施。如发现违反上述管理制度情况时,安全环保处有权根据情节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