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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2024-07-09 阅读 9816

1.凡从事各种产品检验的工作人员,都应熟悉所使用的药品的性能,所使用物质的性质,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项。

2.进行检验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掌握对各类事故的处理方法。进行检验时,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具必须穿戴整齐。

3.实验室严禁明火照明,严禁吸烟。严禁在化学试剂贮存间做加热或有明火的操作及长时间逗留,严禁带铁钉(掌)的鞋进行化验操作。

4.实验室所有试药、试剂、用具、器皿等定位放置,使用后必须放回原处。使用试药试剂时,应仔细核对品名、规格、以免发生差错,取用完毕应立即盖紧塞子或按原样封口,放置原处保存。易挥发、盛放有毒、有害气体的瓶口应密封。

5.所有药品、样品必须贴有醒目的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时间以及有效日期等,标签字迹要清楚。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6.禁止用手直接接触化学药品和危险性物质,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鉴别物质。如工作需要,必须嗅闻时,可用手微微扇风,头部应在侧面,并保持一定距离。严禁用烧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饮水,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

7.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管尖必须插入液面以下,防止夹带空气使液体冲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8.开启易挥发、有刺激性试剂的试剂瓶时,不得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脸部,最好在通风橱中进行。夏季或室温较高时开启易挥发性试剂前先将试剂瓶在冷水里浸一段时间,应经冷却后方可开启。配制使用有毒、有刺激、易燃、易爆试药及洗液等腐蚀性液体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戴好防护工具,防止药水溅出,灼伤或吸入。

9.在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参加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10.化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性有机溶剂进行加热排除时,应在水浴锅、油浴锅或严密的电热器板上缓慢进行,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严禁在无排风的烘箱中烘烤排除有机溶剂。进行加热操作或易爆操作时,操作者不得离开现场。

11.在器具中放加热药品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别人。不得在电炉、高温炉、烘箱易产生电火花的电器旁或通风不良处贮存、使用、操作有机溶剂及有毒、刺激性试剂。

12.加热试管内的溶液时,管口不得对着面部,加热时要不停地摇晃,以防止因上下温度不均发生沸腾而引起的烫伤。

13.在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应使用隔热护具轻拿轻放,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垫好,严禁锤砸,敲打,以防破裂。

14.工作服一旦被酸、碱、有毒物质及致病菌等玷污时必须及时处理。

15.停电停水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关闭水阀。

16.废酸废碱、有机溶剂以及易燃物质,必须经过中和处理后,方可倾倒指定地点,禁止直接倾入水槽中。

17.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18.蒸汽灭菌锅等带压容器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带压开启,高压气体、钢瓶应稳固放置并加防护,严禁碰撞、敲击、泄漏。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并不得将出口对人。

19.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

20.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轻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21.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拨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且不可强行插入或拨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22.蒸馏时冷凝水应在开始蒸馏前就进入冷凝管,待水流稳定后方可加热。在整个蒸馏过程中,冷凝水应保持畅通,使蒸汽充分冷却。在蒸馏过程中严禁脱离岗位。

23.用电应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24、化验工作结束后,所有的仪器设备要清洗干净,切断电源,关闭水、电、气阀门,溶液、试剂和仪器应放回规定地点。

25、实验室在合适的地点放置灭火器材。检验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必须熟悉水、电等管线的开关位置;每日工作结束后需检查水、电以及门、窗是否关闭。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安全灭火设施的良好状态。当室内发生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漏的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动用明火,停止能产生火花的工作,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加快通风。

26、一切可燃和有腐蚀性气体放出的物资严禁放入烘箱内,不应将烘干的物资直接放在烘箱或滤纸上,应放在容器中,所烘得物资不用过挤,以免碰撞箱内温度调节设备,在箱内外温差较大时,不能突然打开箱门,否则,易使玻璃仪器破裂。

27、冰箱内不得存放无盖无标记的试药试剂,电热器具用后即关,严禁在冰箱或电热器具上贮存加工私人物品。

28、效价、无菌试验用带活性的培养物,应灭菌处理后再清理。

篇2:实验室仪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仪器药品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维护,确保仪器设备安全正常使用。

2、对重大、精密仪器设备,配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技术人员负责功能开发和操作、维修、维护指导,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3、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凡属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使用者负责排除或修复,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不能修复,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4、对多年不用或已损坏并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要主动向办公室通报,经专家组确认后,按积压或报废仪器设备处理。

5、对丢失的仪器设备,一经发现要立即汇报,认真查找。如不能找到,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者。

6、为确保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应做好防震、防尘、防潮湿、防腐蚀工作,仪器室内(包括冰箱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7、气瓶须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严禁明火,远离热源,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

8、实验人员使用前必须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和使用安全规范,精心操作,并按程序关机。实验结束后应按要求对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并对仪器进行清洁。

9、使用有毒或挥发性试剂只能在通风橱中操作,不准在仪器室内使用。

篇3:实验室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保障检测工作过程人身和仪器设备等的安全,切实执行有关健康、安全环保的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a)部门职责

?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并组织人员培训学习各项安全法规和安全防护知识;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

?检测部门负责协助办公室组织学习实验室安全防护培训;

b)人员职责

?质量负责人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4.程序

a)日常安全管理规定

实验室走廊、楼梯、出口应保持畅通,每幢楼层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特别是液化气贮藏室、化学实验室等更应添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安全设施存放处严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不得随意移位、损坏和挪用。

检测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穿戴必要的工作服,进入无菌室必须穿隔离服、工作鞋、工作帽;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或其他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时,必须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且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同时务必遵守操作规程,勿自行改变实验流程;在进行化学实验时,严禁戴隐形眼镜,以防止化学试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食物不得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之冰箱或储藏柜内。

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要检查水、电和门窗,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b)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易燃、易爆药品、试剂应设专库妥善存放,严禁混存,并由专人保管。实验需用时,要随用随领,控制实验室内存放量。

仓储保管剧毒品、易爆品应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管、双人发、双人运、双把锁、双人用)。剧毒品领用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详细登记领用日期、用量、剩余量,并有领用人签字备案。

库内危险品试剂应科学分类存放,基本原则是:毒、爆炸品存保险箱分格安放;易燃品及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试剂应分库分类堆放或上货架。货架下层放液态试剂,中层放固体类试剂;上层放小包装试剂。易受光照变质的试剂必须放在库内最阴暗处。

高压气体钢瓶应符合国家劳动总局《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设专用库房和地点按种类分开整齐排列安放,并定期进行技术检验,逾期不得使用,实验室内气瓶必须放在专门室内,严禁安放在露天、走廊,或使用区域,严禁远距离输气。

实验室使用的压力容器应严格按《压力蒸汽灭菌器安全使用操作规范》操作,并有专用的使用场所和使用上岗考核合格人员,使用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观察,以防危险事故的发生。

菌(毒)种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用冰箱存放,双人双锁。严格按《标准物质与菌种(毒)管理程序》***/***执行。

c)安全用电管理

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实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自行设计、制做对已有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控制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实验室与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设计、制做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也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它防护罩。

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如电器设备无接地设施,请勿使用,以免产生感电或触电。

d)废弃物安全管理

实验室废弃物的安全处置按《实验室环境保护程序》WJK/C*33执行。

e)环境卫生管理

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清洁整齐、门窗明亮。本中心禁止在实验室内进行与检测无关的活动,存放与检测无关的物品。

部门负责人应协助办公室做好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的卫生管理。

办公室负责建立本单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并对各部门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f)安全防护

实验室需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及防灼伤等工作,工作人员在每天下班前需对水、电、钢瓶、阀门、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实施检查,保证其完好、有效。同时需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安全防护相关知识,必要时可会同检测部门共同进行。

实验室人员必须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及防护知识,熟悉应急预处理措施与方法。

g)意外事故的处置

当员工在检测工作时发生意外人身伤亡事故时,实验室的任何人员应根据伤亡程度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可先自行进行伤害的预处理。同时可拨打“120”紧接救助电话求助。采取救助的同时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做好善后处理,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中心领导。

当出现诸如火灾、水灾、化学品或燃油泄漏、环境污染等蔓延性灾害时,实验室的任何人员都有责任、义务和权利采取防止灾害蔓延的一切措施。同时应呼救其他人员帮助救助以及可拨“119”火警紧急救助电话求助。采取救助的同时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做好善后处理,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中心领导。

当出现或发现危险品、剧毒品或菌(毒)种及被检物品损坏、丢失或仪器设备、设施损坏时,当事人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防止出现其他类似情况。同时执行《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当检测中出现停电、停水、停气等影响检测的故障时,检验人员应首先对仪器设备和被检物品实施保护措施,防止仪器设备和物品损坏,及时做好现场记录,同时向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领导报告。

5.相关文件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压力蒸汽灭菌器安全使用操作规范》

?《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标准物质与菌种(毒)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