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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安全责任制度

2024-07-09 阅读 6664

一、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安全管理。

二、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落实购买、运输、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格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

四、组织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经常开展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自检或有关部门查处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组织整改。

六、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定期演练,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提高全民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发生民用爆炸物品被盗、被抢、丢失等案件,或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应按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向当地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案件或事故的调查、分析,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篇2:车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首先门卫人员要做好宣传工作,并及时制止“三品”进入车站。

二、车场安全员做好旅客,驾售人员宣传工作,及时制止“三品”上车,并报告保卫科。

三、售票员、验票员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制止并报告保卫科。

四、驾乘、随车售票员、车辆租凭人劝阻旅客携带“三品”上车,并报告保卫科。

五、售票员做好宣传工作,严禁车辆携带“三品”。

六、车辆出站时,严格检查,杜绝“三品”上车,形成群防群治,各层次、多网络严查“三品”。

篇3: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危险物品的保管及使用

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立专人负责,入库应建立品名、数量、购进日期、有效期、存放要求等管理档案,发放使用应建立出入库、数量、使用单位,并由使用科室负责人签收。有毒、放射性物品按其相应制度执行。

1.2对库存物品应做到定期盘点,帐物相符。除保障实验室正常使用外,严格控制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危险物品的购置,尽量做到零库存。

2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危险物品存放、卫生消防安全

2.1设立特定区域存放,保持环境的清洁卫生,物品排放整齐,方便识别,防止相互污染。

2.2易燃、易爆试剂应放在低温通风、干燥处(如通风橱下或专柜内),并根据专业消防安全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防爆器材,并做到对器材的定期检验更新,确保有备无患。

2.3对有毒、放射物品,严格按照保管及发放此类物品的存放管理制度进行保管及发放,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