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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气汽车槽车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2024-07-09 阅读 7381

1、入库车辆必须先通过安全检查,被许可后才能进入库区。

2、汽车槽车只准驾驶员一人进入库区。

3、站区内车辆停靠好后必须全车熄火,不准在站区内修车或急刹车。

4、汽车槽车经过安全员检查许可后,方可进行充装。在安全员有事外出时,生产部门主管可代行安全职责。

5、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槽车证明、执照齐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紧急切继阀、液位计安全可靠,并认真做好记录。

6、充装工必须做好充装过程的记录。

7、充装过程必须有人监督。

8、充装完毕后必须安全员检查后方可出库。

9、一台车辆在充装时,另外车辆不得发动。

10、充装过程发生泄漏,必须立即停止充装,并及时处理。

11、有事故隐患车辆或证照不齐车辆严禁充装。

12、超过检验期车辆严禁充装。

13、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严禁超装。

篇2:槽车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1.驾驶槽车必须符合安全行车规定,并持有有关部门发给的槽车操作合格证。

2.驾驶的槽车必须符合国家槽车管理规定,并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槽车使用证。

3.严格执行车辆例行保养制度,保持车辆完好整洁,漆色完好。凡有故障的车辆严禁运行。出入各站应履行签字手续。

4.精心驾驶,保证运行的安全,按公安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地点、车速行驶。中途不任意停车,如确需停车时,要有专人看守。

5.遵守罐站规定,服从罐站指挥,按规定路线行驶对位。车辆停稳,拉紧制动将槽车钥匙拔出,不得离开车辆。车辆有滑动可能时,车轮应加固定块。

6.服从装卸人员指挥,未经装卸人员许可严禁起动车辆。

7.作业现场严禁烟火和修理车辆。

8.保障运输安全,及时排除常见故障和对途中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中途不准灌装和随意放气。

篇3:液体槽车消防安全规定

1、凡从事危险品运输的槽罐车,技术等级一级以上,有危运标志牌、准运证,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液体槽罐车必须按规定配置灭火器。

3、装载时必须事先检查阀门、及各个压力表是否工作正常、静电接地是否连接好,装载完毕后,检查阀门是否关好。

4、槽罐车不允许在人口稠密区停放。

5、卸货时必须专业人员亲自操作,严禁违章卸货。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各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车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原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图报等有关资料负责收集、整理、存档。

1、台账管理

①对驾驶员按驾驶证、违章肇事及处理结果,受奖情况进行登记。

②对机动车持车辆类型、型号、行程里程、使用年限、技术状况进行登记。

③对事故按时间、地点、文体、检查部门及整改措施、处理结果进行登记。

2、档案管理

①安全学习教育活动档案:宣传教育活动文件、活动主持单位、参加人员、内容等记录。

②培训档案:所有参加人员名单、内容、考试成绩、发证情况等内容记录。

③安全合同档案:各级、个人安全合同。

④隐患整改档案:包括道路、交通、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改及结果。

⑤月报、年报档案。

⑥挂靠车辆档案:包括挂靠车司机、车辆、安全行驶里程、违章记录、安全奖励等管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