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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管理制度

2024-07-09 阅读 8877

根据国务院23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34号令《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下井,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二、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按公司规定安排好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下井带班作业,必须保证班班有领导,不得空班和擅离职守。

三、分公司要制定下井跟班领导月计划,每月20日将计划上报公司安全部,并在井口公告。

.四、每月21日要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上月领导下井跟班作业计划完成情况。

五、下井带班领导必须了解掌握当班各水平生产作业人数及各生产区域安全情况,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

六、领导带班下井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检查巡视,全面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三)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七、督促各车间班组开好班前班后会,加强安全知识和技能操作宣传教育。

八、督促检查本班各班作业签证制度执行情况,车间主任值班情况,安全员、测风工班中检查情况。

九、认真填写领导下井带班值班记录,对本班中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在交接班中重点交接。

十、如发现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对分公司给予警告,处1万元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的带班领导按擅离职守处理,并处1000元的罚款。

十一、分公司必须建立领导带班下井登记档案,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

十二、分公司下井跟班领导跟班出井后,原则上可以休息半天,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规定。

篇2: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今)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邻水县幺滩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规定,搞好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领导下井带记录的项目(内容)包括:井下时间、地点、经过经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

2、《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必须由当班带领导自行填写,严禁他人代为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3、每天由调度负责人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按规定进行落实整改,严格执行“隐患闭合”管理。

4、领导下井带记录每旬由调度人员收集后,如实按相应的项目(内容)录入电脑,形成电子文档版《邻水县幺滩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姓名、下井时间及班次、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5、领导下井带班记录与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一一对应,由于录入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记录与档案不一致的,给予录入人员罚款100元。

6、调度人员每月末将打印的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妥善保管、纪检、组干、安检联合检查时,及时提供纸质档案。

7、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纸质文档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由调度负责人负责收集、装订、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8、安装有人员定位系统的单位系统主机严禁安装与人员定位系统无关的其它应用程序,确保有足够的存储空间,人员下井记录保存时音至少保证一年以上,严禁人为删除人员出入井信息,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200元罚款。

9、历年领导下井带班纸质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分管矿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进行,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电子文档版在不影响内存空间的情况下,一律不得销毁。

篇3: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总理*提出的“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新汶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一、现场带班人员范围

现场带班人员范围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见附表1。

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技术部(安监)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调度)。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单位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分公司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安监)报告。

三、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生产技术部(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技术部(安监)。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产技术部(安监)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调度室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生产技术部(安监)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附表1: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

附表2: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附表1:?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

时间

公司领导

相关人员

备注

1、11、21

孙永和

冀成涛

2、12、22

李国

余向东

3、13、23

郭淑兴

周凯

4、14、24

许强

王广利

5、15、25

刘群林

张汪洋

6、16、26

李彪飞

刘延安

7、17、27

陈元京、谭业振

宋智强

8、18、28

孔凡伟

秦翀

9、19、29

高强

梁峰

10、20、30

张含臣

冯伟

31

冯士钢

焦明成

附表2: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现场带班人:年?月?日

时间

巡查单位

存在问题

整改及防控措施

负责人

备注

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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