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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坑口选厂负责人安全职责

2024-07-09 阅读 6766

合作坑口(选厂)负责人是指合作口(选厂)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合作坑口(选厂)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管理所合作坑口(选厂)的安全工作。合作坑口(选厂)负以下责任。1、认真贯彻招待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当地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全面落实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指令。结合所合作坑口(选厂)具体情况制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2、领导编编制、审查所属坑口(选厂)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3、组织编制、审定所属坑口(选厂)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4、领导所属(辖)坑口(选厂)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检查工作。5、制定所属(辖)坑口(选厂)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6、对所属(辖)坑口(选厂)所存在的重大不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整改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做好所属(辖)坑口(选厂)发生的重大事故分析、处理工作,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7、合作坑口(选厂)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到现场指挥救灾,并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召请就近的救护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8、组织本单位协助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篇2: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人)车辆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是本公司车辆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对本公司的车辆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车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车辆安全法规和车辆安全知识培训,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车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公司、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

2、当好公司车辆安全生产总指挥的角色,组建公司车辆安全管理领导机构,主持制定各分管领导的工作职责,明确车辆安全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及时听取分管领导的汇报,定期考核,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

3、建立健全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车辆安全管理机构,选拔业务素质高、思想作风好、责任性强的人员担任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的稳定,保证公司车辆安全管理所需的装备、场地和经费落实到位。

4、认真审定公司车辆安全生产责任制、车辆车辆安全技术管理、驾驶员管理、车辆安全教育培训、车辆安全生产检查、事故管理、机具设备车辆安全管理、车辆安全生产奖惩等一整套车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审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5、参与和主持召开公司车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公司车辆安全生产目标和总体规划,研究解决公司车辆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公司贯彻车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重大措施的落实情况。

6、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车辆人员的车辆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好公司干部职工的车辆安全培训,努力提高全员车辆安全意识。

7、积极执行专职车辆安全员管理体系,按规定聘用持证车辆安全人员,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认真听取专职车辆安全员的工作汇报,研究其提出的车辆安全生产建议,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8、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车辆安全生产,督促基层加强生产现场车辆安全管理,坚持定期做好公司范围内的车辆安全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遇有重特大车辆安全事故时,应亲临第一线指挥,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加强事故管理,对各类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发生事故按规定时间及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并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

性负责;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接到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发出的《车辆安全事故隐患督查通知书》后,必须在限期内妥善解决。

10、定期公布公司车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篇3:分管车辆经理(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子公司分管车辆安全生产经理是公司车辆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员,对公司的车辆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接受公司总经理的领导,向公司总经理负责。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车辆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车辆车辆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车辆车辆安全规章制度,带头学好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主持公司日常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做好同级领导的沟通、配合工作。

3、主持设计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公司车辆安全管理系统及其配备和各级运作模式;建立公司车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充实业务素质高、作风好、责任性强的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主持制定公司车辆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规范和车辆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4、起草或拟定公司一整套车辆安全规章制度,主持制定符合本公司生产实际的车辆重特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5、组织、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的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全面贯彻执行各项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车辆安全活动。

6、主持或参加公司车辆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车辆安全工作汇报,及时总结和部署下一步车辆安全工作;定期对公司的车辆安全状况作实事求是的自我评估,发现和研究解决车辆安全上存在的问题。

7、定期向车辆安全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汇报公司车辆安全情况,提出主要议题和工作打算。

8、根据公司车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车辆安全管理人和车辆人员进行车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车辆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车辆安全意识和公司车辆安全管理水平。

9、经常深入基层和工地现场,检查、指导车辆安全工作,督促职能管理部门和人员加强生产现场的车辆安全、消防管理,定期做好车辆安全和消防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迅速整改。

10、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或指导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公司、有关部门,对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超过职责范围的处理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有关会议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