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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矿井口把钩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024-07-09 阅读 9758

第一条把钩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条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把钩工技术培训、安全知识培训,在作业过程中做到“四保”(自主保安、相互保安、业务保安、基础保安),“三无”(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

第三条接班后,首先要检查本岗位推车机是否完好、摇台是否完好、罐笼门是否完好、与信号工配合试验罐笼各种闭锁是否灵敏可靠,确认安全设施齐全无隐患后方可按《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要求提升。

第四条在绞车运行期间必须精力集中,随时注视指示信号、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安全门、罐门、钢丝绳等设施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第五条不准非工作人员在井口棚内逗留,严禁任何人在井口往井下扒瞧,严禁任何人从罐下通过。

第六条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精力集中,只有罐笼停稳,放下摇台后,方可填车;所填矿车通过挡车器后,必须立即将挡车器恢复到闭合状态。

第七条正确使用井口操车装置。操车过程中,注意观察操车装置各部分的情况发现异常,必须停止操车,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第八条电瓶车顶矿车进入时,要与电瓶车司机联系好,车辆到达挡车器位置时,要立即停车,以防止矿车顶过挡车器。

第九条用罐笼运送爆破器材时,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装罐,事先通知信号工、井底把钩工。不得用推车机推车,只能用人工将车推入罐笼。

第十条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将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接清楚。

第十一条副井井口的挡车器、罐笼安全门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只有填车时方可打开。

第十二条把钩工与信号工、电瓶车司机之间要密切协作,搞好配重工作,互相配合与监督,以防发生失误。

篇2:斜巷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严守工作岗位,持证上岗,确保当班的安全生产,对当班本岗位提升安全负主要责任。

二、负责本岗位的安全设施和生产设备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必须回报处理。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行车兼作行人的巷道,必须坚持行车不行人制度。

四、负责本岗位的管理工作,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斜巷、斜巷上下口及车场内。

五、坚持捆绑不实、超宽、超高、超长不发车;超挂车不发车;连接装置没连好不发车;保险绳没挂好不发车;信号不清不发车;巷道内有积煤、浮尘不发车,钢丝绳打结、扭绕及余绳超长不发车。

六、严格按照发送信号的程序和规定的信号标志发送信号,严禁乱敲错打。

七、当发生跑车或错道撞车事故时,上把钩工立即发出紧急信号,及时向上级回报。下把钩工及工作人员不得走出躲避硐。

八、负责斜巷内及工作岗位的清理,做到文明生产。

九、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作业,无“三违”行为。

篇3:立井把钩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对当班井口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二、负责维护好下井人员的秩序,清点乘罐人数,每层罐笼不超过12人,严禁超员,严禁人货混装,负责放下罐门和检查罐门是否关好。

三、有权对下井人员进行验身检查,监督检查每个下井人员是否符合入井人员的管理规定。

四、对将要装罐的各种车辆及下井设备进行严格检查,严禁将不符合下井要求的车辆和无下井通知单的设备打下井,特种材料和大型设备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方准下井。

五、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睡岗,不说与工作无关的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特殊情况必须暂时离开时,应和信号工联系好,离开期间,绞车必须停止运行。

六、在提升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时刻注意罐笼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发出停车指令。

七、负责井口房内的清理工作,保持工作场所卫生,严禁异物坠入井筒。

八、使用并保护好井口安全设施。上岗时要佩戴齐袖标、哨子、安全帽,着装整齐。

九、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作业,无“三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