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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4-07-10 阅读 4140

1、在处长的领导下,对所辖范围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布置、组织、实施等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协助处长审定、下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协助处长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管理工作;对一些特殊工种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如电梯、消防、防盗等),制定具有保证员工安全工作的措施。

4、组织制定机关本部安全规划、目标及安全工作责任制,坚持安全工作七纳入,及时解决各种隐患。

5、召开半年一次的安全工作会议和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会。负责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组织、布置,负责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定期向处长汇报安全方面的工作。

6、发生重大事故时,要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追查处理;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做出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保证其准确性,并及时上报处长批示。

篇2:经营副处长兼路政大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指示、决定和通知。

2、参与安技措工程项目的计划和安全规划的制定,负责安全资金的安排,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分管部门的全面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4、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5、参加全处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负责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协助处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篇3:公路路政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法规及集团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路政大队全面安全工作,主持制定公路路政工作的规划及年、季、月计划,安排各项工作任务。

3、定期主持召开路政大队安全工作会议,并负责监督落实执行。

4、负责组织协调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路政业务工作。

5、负责路政大队员工的安全培训,安全考核和奖罚工作及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6、负责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工作,并保证各项工作安全开展。

7、了解掌握公路路况、道路和各种车辆流量、流向等情况以保证公路安全畅通。

8、协助处长、搞好分管的其它业务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