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区安全生产日分析周分析制度
为切实做好综采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加强日常工作过程控制,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科区成立日常工作分析小组:
组长:韩杰吴勇
副组长:赵建万力王学富赵玉林张灿
组员:检修班:武辉、赵德忠、徐如飞、秦阔、张建立
生产一班:李峰、刘军贤、俞家宝
生产二班:朱红旗、李友江、高云昌
下料班:任卫东、黄明军
材料员:周步彩、范新矿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1、日分析会议:每天上午7点半综采二区会议室
2、周分析会议:每周一晚上7点
二、参会人员:
1、日分析会议必须参会人员:
科区正职至少一人、单位值班接班人员、材料员
科区前一天带班管技人员及下料班、检修班、生产一班、生产二班上班队长
2、周分析会议参会人员:
科区正职至少一人、除下井带班外全体管技人员、三班班队长及大班人员。
三、会议内容:
1、三班、下料班班队长和带班管技人员汇报上班工作量、当班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
2、值班人员汇报出勤情况、安全隐患安排处理闭合情况及相关记录;
3、区长或书记对前一天工作任务、安全情况、材料使用情况做点评并对当天工作做具体分工安排。
4、附日分析、周分析工作安排督查表格。
四、会议制度:
1、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
2、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3、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正职请假,旷会每次罚款100工分;
4、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否则每次罚款50工分;
5、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否则罚款50工分。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综采二区
2015年5月5日
篇2: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和分析范围:本公司所属办公区、生活区、车间、库房及危险品装卸、搬运、操作等环节发生伤亡事故,凡由于管理不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都作为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公司按规定配备专职装备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车辆、救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熟练掌握相关装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急性工业中毒人数、单位经济类型、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特种设备技术专管员应定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参加相关部门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凡公司的救援车辆和司机,在执行公司的任务时发生伤亡事故,都按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建立车辆设备技术台帐,按时对车辆装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组织检查,对失效,过期的装备技术及时更新。
第五条职工乘坐公司交通工具在外执行任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不论交通部门是否报告统计,都作为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
第六条公司职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发生伤亡事故,凡在劳动过程中,或虽不在劳动过程中,但与企业设备有关的,都应报告统计和分析。
第七条职工负伤后,在30天以内死亡的(因医疗事故而死亡的除外,但必须得到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的确认),均按死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超过30天死亡的,不再进行补报和统计。
第八条公司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受伤、死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的调查,确认系本人疾病造成的,则不按因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
第九条凡涉及两个以上主体时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事故主要责任方负责报告和统计。若主要责任分不清的,暂由公司统计伤亡人数,但要注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说明事故概况。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办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四川三和奥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0日
篇3:分析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1、分析工必须接受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对分析工作的性质、所用化学品、仪器性能要充分的了解,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有足够估计,掌握预防和补救措施。
2、分析工必须对分析的物质组成,化验方法,反应机理,操作规程及原料中间产品、产品的物理化学性质等要全面学习,充分掌握后,方能进行分析操作。
3、分析工作必须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方能上岗操作。
4、分析室要保持肃静、整洁、不能脱岗、.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做有毒、有刺激性气体逸出的分析时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对分析剩下的废液不能直接到入下水管道,做好废液回收工作,使用酸,碱时做好防护工作。
6、分析工必须坚守岗位,细心操作,认真按时做好分析记录,保证记录真实可靠、清洁、完整,分析结束后要在分析报告单上签字。
7、使用精密仪器要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对仪器做好必要的维护保养,玻璃仪器使用后将其清洗干净放好。
8、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杜决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