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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矿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办法

2024-07-10 阅读 6196

为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质量管理水平,改善文明生产及综合形象,扎实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采掘工作面动态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按照“十个必须,十个坚持”和“二十个必须做到”的总体要求,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兖州煤业公司下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加强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的领导,使井下工程质量验收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真正发挥其监督、调节作用。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采掘、机电副总经理安监处长?

副组长:采掘、机电副总工程安监处主任工程师

成员:由安监处、调度室、技术部、机电部、人力资源部、通防部等七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井下工程质量验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由王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高允洪、张丙臣组成,具体负责井下工程质量的组织、验收、考核、奖惩等具体工作。

二、井下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依据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三、掘进工作面

(一)检查验收与评定办法

1.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采用现场验收评分与日常动态检查得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现场验收占90%,日常动态检查占10%。

2.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

由安监处牵头,由调度室、技术部、机电部、人力资源部、通防部以及掘进区队派人参加,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对公司井下各掘进工作面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时间由企管部根据当月施工情况确定。掘进区队现场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验收人员的工作,现场实测数据由验收人员对照质量标准考核定级、评分,所有参加验收人员现场签字,然后向区队通报验收结果,掘进区队负责人应现场签字确认。掘进区队对验收结果如有异议,可现场陈述理由,如无重大异议,区队负责人不签字验收结果仍然生效。

3.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评分

总分为100分,其中工程质量优良为60分(合格50分,达不到合格品不计分),文明生产标准分为40分。

4.日检评分

日检以日常检查和公司各级领导及跟班安监员在安监处信息中心填卡情况为依据,按照日检评分办法,月底由安监处进行统计得分。

5.综合得分

月度综合得分=质量标准化现场验收平均得分×90%+日检平均得分×10%。

6.评定等级

安监处负责质量标准化评定,并按月底综合得分情况进行评级,并及时公布。

(二)掘进工作面验收规定

1.验收必须由检查验收人员负责自由选点,不得以区队选好的点为准,尺寸由验收人员负责量取,区队不得参与。(凡是成巷的有腰线要求的巷道两帮均要画出腰线,无中腰线或中腰线有问题的巷道,要分析责任,找出责任人,并罚款50元,如是区队责任,月底质量标准化综合评分后扣2分)。规程措施现场图板必须标明中腰线且与现场相符。地测人员放好中腰线后的交桩证书除交施工单位外必须交企管部一份作为现场验收的依据。

2.掘进工作面验收时依据进尺多少均匀布点,点前后2米均为验收范围,在此范围内可任选点量尺。所检查的巷道检查点,虽然合格,但检查点前后有不合格尺寸和项目,则该点定为不合格。被检查的巷道各种数据和项目虽然符合优良品或合格品的要求,但在检查点以外,凡有尺寸不符合要求成巷段喷浆开裂、脱落、裸露岩石锚杆、锚网等问题时也定为不合格。

3.岩巷必须实行光面爆破,可见眼痕的炮眼个数与不包括底板的周边眼总数之比不小于60%,每降低5%扣一分。每次验收前迎头必须留出一茬炮(不喷浆),以便检查光爆成型质量,否则视为不合格,扣4分;半煤岩巷不准出现超、欠挖(光面上出现直径大于500毫米、深度顶大于250毫米、帮大于200毫米算一处超挖),达不到标准一处扣1分,扣满4分为止;炮掘工作面实行正规循环作业,迎头积矸不得超过一茬炮的矸石量,超过规定扣2分。光爆残眼率考核以日常检查和安监处跟班安监员每月统计数据为准。

4.检查成巷长度以永久水沟或成巷段到上月末检查的终点为准。对超出规程规定无故拖喷,水沟滞后与作业规程不符的巷道不予验收。耙装机前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包括空顶、临时支护、锚网支护等,移耙装机后20米内有底部不按规程支护的每次扣2分。锚网喷支护的巷道锚网必须紧跟迎头支护。复喷滞后不超过规程规定,水沟滞后靶装机不得超过10米。

5.喷浆巷道必须每隔10-20米打一组检查喷厚孔,每组四个,即每帮各一个,顶部两个。现场用红漆画圈标出,验收后施工单位用混凝土抹平。现场检查验收时也可抽查,自由选点,现打眼现验收。

6.采用锚网、锚索支护的巷道,锚杆需二次紧固,锚索应由班组逐根检查(检查内容:间排距、托盘与顶板贴紧程度、钻孔方向、安装深度、外露长度、锚索涨紧后的预应力),并按规定做好记录。安监处按照规定对施工的锚杆锚索质量进行抽查,抽查时,现场施工人员应积极协助抽查工作。

7.技术部应加强对支护材料的管理,每月不少于一次对支护材料(锚杆、锚索、钢筋梯、金属网、锚固剂等)以及施工单位使用的工具进行检查,锚固剂禁止乱扔乱放。属于区队责任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8.喷浆支护的巷道,必须按照验收标准做混凝土试块,混凝土试块必须在现场取样现场制作,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试块每月10日前送交技术部做压力试验,试块上必须标明施工单位。每晚送一天罚施工单位三大员各50元。

9.对水沟的宽、深、腰线至沟底、中线至水沟沿,砌厚、铺底质量作全面检查,应先铺底后支模盒,有一项不合格,该点为不合格。未验收的水沟区队不得盖盖板,否则视为不合格。

10.锚杆拉力计等检查工具每迎头配备一套,由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妥善保管(自配专用工具箱),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设备原价赔偿。技术部建立入库登记维修台账。

11.每月成型巷道验收完毕,应在验收过的最后一个点用红漆标明月份,画上标志线,以作为下月验收的起点。(每次验收由区队自备红漆)

12.轨道铺设不合格,该工作面质量不能评为优良品。(从迎头至第一车场按临时轨道标准,其它按永久轨道标准验收)。

13.工程质量实行综合防尘一票否决制。综合防尘管理达不到一级,工程质量不能评为优良品,各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检查验收和评比由通防部负责,每月30日前由通防部将综合防尘验收结果报安监处。

14.技术部牵头,安监处参加每月组织一次对掘进区队的规程措施、原始资料的检查,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扣分。掘进施工单位的主要原始资料包括:班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锚杆安装质量记录、锚索安装涨拉记录、锚杆螺母预紧力矩检查记录、顶板离层仪观测记录,原始资料要求每旬交一次,每旬的第一个工作日交上一旬的记录,否则每晚交一天扣1分。施工单位原始记录资料作为验收时的抽检依据,原始资料应在现场填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一分。安监处要建立保管档案,以备责任追究。

15.现场作业人员要熟知施工图表牌板,现场验收时采用提问口答的形式;抽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爆破管理符合规程。三项内容各占一分,每不符合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16.加强对安全质量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对上次检查出的问题,下一次检查验收未整改者或屡次出现者按规定加倍扣分。

17.实行掘进施工一次成巷,不符合一次成巷标准的一项扣0.5分,扣满2分为止。施工的各种硐室单独列表,按正规巷道标准验收,不按设计或规程措施施工,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的硐室定为不合格品。

四、采煤工作面

(一)检查验收与评定办法

1.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采用日检与旬检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日检占10%,旬验占90%。日检以日常检查和公司各级领导及安监处跟班安监员在安监处信息中心填卡为依据,按照日检评分办法,月底由安监处统计得分;旬验收企管部牵头由安监处、调度室、技术部、机电部、通风部、人力资源部、采煤区队派人参加,企管部每旬末将本旬的日检扣分情况进行统计,作为下一旬安全质量验收时扣分的依据。

2.三旬验收平均得分即为月度工程质量综合得分。即月度总分=日检平均分×10%+旬检平均分×90%

3.采煤工作面现场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验收人员的验收工作,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现场实测数据由验收人员逐条对照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现场定级、评分,所有参加验收人员现场签字,验收结果采煤区队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可现场陈述理由,如无重大异议区队负责人不签字验收结果仍然生效。

(二)采煤工作面验收规定

1.综合防尘实行一票否决制。综合防尘管理达

不到一级,工程质量不能评为优良品,各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检查验收或评比由通防部负责,每月30号前由通防部将综合防尘验收结果报安监处。

2.技术部牵头,企管部参加每月组织一次对区队的规程措施、原始资料的检查,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扣分。采煤区队的主要资料:班组工程质量原始记录、班评估支护质量与动态监测班原始记录等,原始资料要求每旬交一次,每旬的第一个工作日交上一旬的记录,否则每晚交一天扣1分。原始资料应在现场填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一分,安监处建立保管档案,以备责任追究。

3.现场作业人员要熟知施工牌板,现场验收时采用提问口答的形式;爆破管理符合规程;抽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三项内容各占一分,每一处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4.运输轨道质量不合格,该工作面质量不能评为优良品。

5.加强对安全质量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对上一旬检查出的问题,下一旬检查验收未整改者或屡次出现类似问题的单位按规定加倍扣分。

五、对参与验收单位或人员的要求

每月验收前由安监处负责通知,相关单位或部门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安排人员参加,参加验收人员要按时达到指定地点,并熟知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对验收工作不徇私舞弊。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人员由安监处统计考核扣分并罚50元/人次。

六、其它规定

1.各采、掘单位应及时将本单位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报安监处,不按时报送的不予验收。

2.安监处应及时将公司领导及采掘跟班安监员在安监处信息中心填卡情况进行统计。

篇2: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必备条件1、矿井运输无较大以上直接责任的死亡事故。2、矿井煤炭运输实现机械化,辅助运输基本实现机械化。3、纳入煤安标志管理的运输装备,必须取得安全标志,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第二条考核评级办法1、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分三大项,满分100分2、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总得分90分及以上;二级:总得分80分及以上;三级:总得分70分及以上。矿井发生运输直接责任每死亡1人,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如有缺项,可将该项目分数,平均折算到总项其他内容中,折算方法如下:实得分数=检查得分×{100/(100-缺项分}}3、考核评级: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矿井运输管理和技术装备若干规定》、《矿井轨道质量标准及架线维护规程》,现场逐项考核,并查阅有关资料。第三条运输质量标准化标准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见表5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满分100分)表5项目项目内容及标准标准分数检查方式评比办法一、工程和设备质量︵31分︶1、运输巷道断面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巷道净断面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安全设施和设备安装、牵引网络等要求5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有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有一处长度超过5m不得分2、电缆、管路的敷设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车场有照明;道岔口有明显的路标5现场检查有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3、运输线路质量⑴主要运输线路(主要斜巷绞车道,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地面运煤、运矸干线和集中装载站车场的轨道)达到优良品⑵行驶人车的斜巷轨道必须达到优良品⑶其它轨道质量达到合格品,不得有杂拌道(异型轨道长度小于50m为杂拌道)⑷轨道回流线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采区车场不回流轨道上装设不少于一个列车长度的二级绝缘⑸新建、改扩建矿井中,运行7t及以上机车或3t及以上矿车轨道,轨型不低于30kg/m42211采取“均匀布点”法现场检查,200m以内不少于5点,200m以上不少于10点其它项采取现场检查⑴轨道合格率达80%得2分,每增加1%得0.1分,低于80%不得分⑵达不到优良品不得分。⑶合格率达90%得2分,达到70%得1分,低于70%不得分,发现一处杂拌道扣0.5分⑷回流线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二级绝缘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⑸不符合要求不得分4、道岔质量⑴主要运输线路的道岔质量达到合格⑵其他轨道的道岔合格率50%及以上⑶道岔轨型不低于线路轨型,消灭非标准道岔221现场检查(⑴⑵检查不少于3组)⑴合格率达60%得1分,合格率达100%得2分,低于60%不得分⑵合格率达50%得1分,达90%得2分,低于50%不得分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5、轨道运输设备⑴运输设备综合完好率90%⑵机车完好率90%⑶斜井人车、平巷人车和架空乘人装置台台完好⑷矿车完好率80%⑸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和防爆小型电器不失爆⑹小绞车完好率90%111111现场检查(机车抽查不少于2台)⑴完好率达90%得1分⑵完好率达90%得1分⑶发现一台在用人车不完好不得分⑷完好率达80%得1分⑸现场检查一台(件)失爆不得分⑹完好率达90%得1分二、运输装备及行车保护二、运输装备及行车保护︵34分︶1、机械运送人员主要倾斜巷道垂深超过50m、主要运输平巷长度超过1.5km时应采用机械运送人员5现场检查没有使用该项不得分2、机车行车保护⑴机车或无轨胶轮车警铃或警笛齐全完好,机车撒砂装置正常,灵活可靠⑵机车或无轨胶轮车有前、后照明,列车后有红尾灯⑶蓄电池电机车应有容量指示器及漏电监测保护;防爆特殊型电机车必须装备瓦斯超限报警及断电保护装置5现场检查一处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3、升降人员的罐笼、箕斗、斜井人车装设可靠的防坠器,使用安标产品,并按期进行试验,试验资料保存完整,有记录可查6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一处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4、信号系统⑴同一水平同时行驶3台以上机车时,使用带有电气闭锁的信号装置;行驶机车台数大于5台时,使用“信、集、闭”系统⑵弯道、井底车场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地点(包括顶车作业区)使用预报警信号装置(同时发出声、光),关键部位的道岔使用道岔位置指示器23现场检查⑴不装设或使用不正常不得分;少装按比例扣分⑵少使用一台或一处使用不正常扣O.5分,扣完为止5、斜巷提升安全保护⑴斜巷挡车装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操作灵敏、可靠⑵斜巷上、下车场及中间通道口必须使用声光行车报警装置,并有“正在行车,不准进入”的醒目标志⑶1.2m及以上绞车的变坡点以下略大于1列车长度处挡车装置应与绞车实现联动⑷双钩提升应有错码信号⑸斜巷人车使用专用信号装置5现场检查有一处没有使用或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6、有关运输设备⑴使用矿车整修设备⑵使用矿车清车设备⑶有井下机车检修硐室,并有相关检修设备⑷使用轨道维护机具和复轨装置3现场检查有一处没有使用或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7、架空乘人装置⑴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不小于0.7m,运行速度不超过1.2m/s,乘坐间距不得小于5m⑵驱动装置必须有制动器⑶吊杆和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不得自动脱扣⑷在下人地点的前方,必须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⑸每日必须对整个装置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检查记录5现场检查有一处没有使用或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三、运输管理︵35分︶运输管理1、运输设备、设施实行包机制⑴机车、矿车、人车等运输设备设施实现管、用、修一体化,机车、人车、“猴车”实行包机制(包括机车行车保护及通讯装置)⑵轨道等实行分段包片制3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缺一种或一种执行不好扣1分,扣完为止2、斜巷跑车防护装置、斜井人车、窄轨机车制动距离、窄轨车辆连接器静拉力、齿轮车制动力按6缺一种或执行不好扣2分,扣完为止规定进行试验,并有完整的测试记录和试验报告查阅资料3、各工种操作规程齐全、完整3缺一种或一种执行不好扣0.5分4、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齐全、完整2缺一种或一种执行不好扣0.5分,扣完为止5、建立健全“猴车”、“小绞车、小电车和上、下山”管理制度2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缺一种或一种执行不好扣0.5分,扣完为止6、运输资料齐全、完整,符合规范⑴矿井运输系统图必须用计算机出图,内容应包括:巷道参数、设备和设施参数、轨型参数,并每季补充一次⑵运输设备、设施的图纸及技术档案⑶有完整的设备运行检修及事故记录⑷各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齐全、完整⑸有关运输技术资料使用计算机管理⑹有实际的行车记录及图表⑺每月的机车效率、矿车周转率、全员效率和吨公里成本统计计算准确,报表齐全、并有分析处理意见6查阅资料⑴缺一项主要参数扣0.5分其他缺一种或一种与实际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7、按计划组织机车年审工作,并符合有关规定3查阅资料不进行年审不得分;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8、运输安全管理⑴有运输安全监察员,并发挥作用⑵有安全活动记录和事故追查分析报告⑶消灭重伤事故111现场检查查阅资料⑴不发挥作用不得分;⑵缺一项或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⑶发生一次扣1分,发生2次扣4分(分值从总分中扣除)9、技术培训及技术考核⑴有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完成;业余培训面不低于80%,其中当年脱产培训面不低于5%;⑵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12查阅资料⑴没有计划或未完成不得分;⑵查出一人脱训1年以上或不持证上岗扣0.5分,扣完为止10、文明生产⑴井底车场、运输大巷和石门、主要斜巷、采区上下山、采区主要运输巷及车场经常保持清洁,无淤泥、积水,无杂物;运输调度室、井下运输机电硐室、地面办公室、机车库、车间等要整齐、清洁⑵水沟畅通,盖板齐全、稳固、平整⑶电缆、管道、照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4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篇3: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

一、巷道硐室

1、车场、车房、硐室、巷道弯道半径、巷道连接方式、运输方式应设计合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2、斜巷信号硐室、运输绞车车房、调度站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二、运输线路

1、主要运输线路(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井底车场、主要斜巷绞车道、地面运煤、运矸干线和集中运载站车场的轨道)及行驶人车的轨道线路质量应达到优良。达不到优良扣6分。

2、运输线路的道岔质量达到合格,无非标准道岔,道岔轨型不低于线路轨型;单轨吊道岔达到合格,应闭锁可靠。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三、运输设备

1、蓄电池电机车应装备容量指示器、红尾灯;矿用防爆特殊性电机车应装备甲烷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运输绞车制动、钢丝绳等应符合规定,安装符合设计要求。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2、无极绳绞车安装牢固,制动器灵敏可靠声光信号齐全;钢丝绳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托压绳辊齐全有效,机尾轮有安全罩。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四、运输安全设施

1、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齐全可靠。缺1组扣2分,1组不合格扣0.5分。

2、通讯信号齐全可靠,应具备通话和信号发送功能。缺1组扣1分,1处不合格扣0.2分。

3、斜巷各车场及中间通道口应装备声光行车报警装置,并有“正在行车、不准进入”的醒目标志。缺1处扣0.5分,1和不符合要求扣0.2分。

五、运输管理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2、运输设备、设施、线路的图纸、技术档案、维修记录;施工技术措施符合有关规定,内容齐全、完整、有针对性;、运输设备选型和能力计算资料齐全完整。缺1种或1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六、文明生产

1、运输系统、设备维修点、车间等整洁,设备、材料码放整齐。1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2、主要运输线路水沟畅通,盖板齐全、稳固,巷道无淤泥、积水。1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3、电缆、管路、照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各种牌板齐全、规范。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七、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1、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煤炭生产过程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数量满足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1项达不到要求扣3分

2、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应符合准入要求,1人次不满足要求扣2分。

二、安全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以正式文件发布。每缺1项制度扣1分。

三、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

1、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1项制度扣1分。无标准或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扣2分。

2、制定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并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建立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账,做到账目、项目相符。1项不符合要求扣10分。

四、隐患排查与治理

1、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1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专业、各队和岗位每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登记所排查出的事故安全隐患,建立事故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安全隐患信息档案。1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2、实行安全隐患治理分级管理,重大安全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限期整改,挂牌督办;一般隐患应由专人负责,立即整改;治理结束后,组织验收,做好记录,跟踪销号。1项不符合要求扣4分。

3、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体系,使用煤矿安全隐患闭合管理系统;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全过程记录和管理。1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五、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配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完成安全生产技术故那里看制度。缺1项制度扣1分。

2、采掘工程开工前有批准的设计,各类工程施工前应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建立作业规程信息化管理系统;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准确、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资料。1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

六、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项不符合要求扣4分。

2、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复)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复)训考核情况。1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每季度对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情况至少进行1次检查和总结,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措施,整改落实;年终对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总结。1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七、队班组建设

完善队班组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理、齐全。缺1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八、安全信息管理

1、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完善安全信息管理机构和制度,做好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2、建立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归档等制度与台账。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九、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理念与目标、安全责任制内容齐全、清晰明确,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活动。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八、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

一、前期管理

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完善制度,配备人员,落实经费;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落实;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符合相关规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依法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1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二、现场管理

1、配置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工作。缺1项扣1分。

2、配备完善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使期处于正常状态,不应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维护,检修和定期检测应做好记录。缺1次扣1分。

3、配备和发放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做好登记记录,并指导和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每缺1项扣1分,个体防护用品未按标准配备扣1分,未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发现1人扣1分,无个体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的,扣1分。

4、设置职业病公告栏,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缺1项扣1分。

5、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缺1项扣0.5分,未定期进行预案演练扣1分,没有演练记录扣0.5分。

6、保证应急救援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不应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三、健康监护

1、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发现1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

2、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应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应使用童工。不符合要求扣1分。

四、诊断鉴定

1、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不符合要求扣6分。

2、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煤矿承担。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不符合要求扣2分。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伤残等级鉴定所需资料。1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五、工会监督

建立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制度,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合法权益。1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