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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

2024-07-10 阅读 3021

一、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范围

1.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

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

3.采掘工作面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

4.发生瓦斯喷出、煤与瓦斯突出。

二、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规定

1.工作面发生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及时向跟班队长或班长报告,安全监控员、瓦斯检查员、跟班队长或班长要向调度室汇报瓦斯超限地点及瓦斯浓度情况。

2.由当班跟班队长或班长、瓦检员带领工人按《瓦斯避灾路线》中制定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3.由当班电工切断工作面风流、回风流中电气设备电源。掘进工作面瓦斯超过3.0%时,要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在掘进巷道入口1米处设置栅栏,悬挂禁止入内牌板。

4.当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而小于3.0%时,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安通、技术科,制定安全措施,对瓦斯浓度超限区域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3.0%时,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总工程师时批准后,由安通、技术科安排人员进行排放。

篇2:瓦斯隧道测风制度

1、瓦检员应根据设计和规范要求,对隧道风量进行测定,数据要准确,分析要详细,测风报表要及时送交有关部门审阅。

2、在每月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上,要把隧道通风提到议事日程上,加以分析和总结。

3、每年要编制"一通三防"安全措施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实施。

4、每月应组织一次"一通三防"的安全检查,对通风系统和防灾、抗灾能力分析和总结。

5、测风各种图纸、报表、数据齐全,上报及时。

6、通风仪器、仪表要认真进行保管、维修、保养、定期校正,定期进行经过有资质的单位的检定。

7、测风员要经过专门的培训。

篇3:瓦斯检查工交接班制度

1、瓦斯检查员应在隧道口值班室交接班,不得提前离开检查地点到交接班地点等候交接班,避免分工区域无人检查、监视通风、瓦斯状况。

2、交班人员应检查接班人员是否班前酗酒、劳保用品、瓦检设备是否齐备,否则不予交班,同时向项目部有关领导进行汇报。

3、交接班内容:

1)分工区域内通风、瓦斯、防突、防火、局部通风及生产情况有无异常,以及需要下一班处理和采取的措施。

2)分工区域内发生的“一通三防”隐患,当班处理的情况及需要下一班继续处理的内容。

3)分工区域内各通风安全设施、装备的运转情况,是否需要维修、增加或拆除。

4)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4、接班人员必须做到“上一班不交清,下一班不接班”。交班后交接班人员必须共同在交接班手册上签字,记录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