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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矿斜井把钩工安全行为规范

2024-07-10 阅读 5253

(1)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装置(一坡三挡)、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声光信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的完好情况,不符合提升要求及时汇报处理。

(2)详细检查绞车道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隐患,有无人员工作,如有上述情况,必须消除隐患和撤离人员后,方可提升。绞车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3)每次运行绞车前,必须挂好钩头和各车的连接装置。认真检查挂车情况及挂车数量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设备和材料的装载情况,经确认无问题后,发出开车信号。

(4)绞车道上部车场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5)绞车道行车矿车上必须挂红灯,红灯必须挂在行驶方向第一台车前端车帮上。

(6)上下坑木或其它材料尾部必须挂一档车。

(7)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的设备材料等物件,必须有安全提升措施。

(8)把钩工必须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

(9)摘挂钩时,严禁站在道心,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

(10)绞车运行时,发现散车或车掉道,上、下部把钩工必须联系好,通知绞车司机停车,进行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方准提升。处理掉道和散车时必须挂好保险钩。

(11)往各车场甩车前,必须使用甩车信号(无甩车信号的大声口喊“放车”),警示车场及后方人员。

(12)挂人车时,首先检查人车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然后挂绳试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13)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处理。

篇2:斜巷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严守工作岗位,持证上岗,确保当班的安全生产,对当班本岗位提升安全负主要责任。

二、负责本岗位的安全设施和生产设备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必须回报处理。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行车兼作行人的巷道,必须坚持行车不行人制度。

四、负责本岗位的管理工作,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斜巷、斜巷上下口及车场内。

五、坚持捆绑不实、超宽、超高、超长不发车;超挂车不发车;连接装置没连好不发车;保险绳没挂好不发车;信号不清不发车;巷道内有积煤、浮尘不发车,钢丝绳打结、扭绕及余绳超长不发车。

六、严格按照发送信号的程序和规定的信号标志发送信号,严禁乱敲错打。

七、当发生跑车或错道撞车事故时,上把钩工立即发出紧急信号,及时向上级回报。下把钩工及工作人员不得走出躲避硐。

八、负责斜巷内及工作岗位的清理,做到文明生产。

九、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作业,无“三违”行为。

篇3:立井把钩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对当班井口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二、负责维护好下井人员的秩序,清点乘罐人数,每层罐笼不超过12人,严禁超员,严禁人货混装,负责放下罐门和检查罐门是否关好。

三、有权对下井人员进行验身检查,监督检查每个下井人员是否符合入井人员的管理规定。

四、对将要装罐的各种车辆及下井设备进行严格检查,严禁将不符合下井要求的车辆和无下井通知单的设备打下井,特种材料和大型设备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方准下井。

五、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睡岗,不说与工作无关的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特殊情况必须暂时离开时,应和信号工联系好,离开期间,绞车必须停止运行。

六、在提升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时刻注意罐笼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发出停车指令。

七、负责井口房内的清理工作,保持工作场所卫生,严禁异物坠入井筒。

八、使用并保护好井口安全设施。上岗时要佩戴齐袖标、哨子、安全帽,着装整齐。

九、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作业,无“三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