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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矿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1699

1、建立瓦斯监测系统的矿井要配够监测人员。监测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调动必须经通风矿长同意。

2、各矿井应根据国家《矿井通风安全监测使用管理规定》安装各种监测仪器。

3、需要安装监测仪的地点,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种类、安设位置、报警值、断电值、控制范围等。安设后由监测队和现场瓦检员共同管理。

4、新购置或新检修的监测仪器都必须在地面经3天通电试验,调试合格方准入井使用。井下所有安设的探头每7天必须用标准气样按规定校验一次。

5、井下监测仪发生故障监测队应立即派人修理。

6、监测队应制定有关监测仪的使用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等,按规定作好各种记录台帐。

7、瓦斯监测仪显示数据与人工检查误差超过±0.1%时,监测人员应及时校对。误差不超过±0.1%时以测值大为准。

8、监测仪器必须是专电源、不能因风机停电、换扇、采区断电而造成监测仪器停电。

9、瓦斯监测仪断电后,各作业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方准人工复电。

10、对井下使用的监测仪器因仪器超差不准、无故停电造成事故的要追查监测管理人员责任。

11、各井(区)监控系统必须保证远程监控联网系统准确、可靠、好使,以便上级部门随时查询数据。

12、监测中心所获取各种资料需保存2年以上,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

13、凡发生擅自移动、停用或破坏监测装置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严厉处罚。

篇2:瓦斯监控员岗位职责

⑴认真学习有关安全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监控操作技术。

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不得随意增删、修改系统内容,监测信息或下达恶意性指令。

⑶监控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外传。

⑷坚持24小时值班,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严格请销假制度。

⑸监控中心内禁止抽烟、酗酒、干私活等非正常监测工作。

⑹禁止酒后上岗操作。

⑺禁止监控工作人员任意出入监控室。

篇3: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瓦斯监控室每班至少有1名值班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好各面的测点定义,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2、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认真填写日志,统计当班瓦斯传感器信号传输的故障情况,及时汇报安全部值班人员和通风调度。

3、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监测日报上,打印并报送安全部汇总,由安全部报送项目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和通风总调审签。

4、值班人员对瓦斯变化异常地点要详细跟踪监视。

5、值班人员配合好监测工搞好系统的调整工作。

6、值班人员要穿洁净工作服,拖鞋,不得将磁性和带静电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保持室内文明卫生。

7、监控室主机严禁使用带有病毒的软盘、U盘。

8、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监控室主机。

9、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通风调度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隧道通风安全情况,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分析研究监测系统获取的信息,结合施工动态,掌握瓦斯变化规律。

10、监控室所获取的技术资料应保存三年以上,对施工中的事故状态的记录,应长期保存。并建立相应的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和归档保存制度。

11、监控管理应建立以下图纸、台帐及报表:

(1)安全监测设备布置和断电点控制接线图,图上注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等设备的位置、型号、断电范围、传输电缆及有关通风设施、风流方向、风量等。该图按季绘制,按月修改,由监测机构保存,每季送项目部一份;

(2)全部监测监控设备(仪器)台帐;

(3)瓦斯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4)瓦斯监控设备检修记录表;

(5)瓦斯监控系统巡回检查记录;

(6)隧道瓦斯监测监控室运行日志;

(7)隧道安全监测日报表;

(8)隧道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

12、安全监测员(包括管理干部)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的培训,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