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责任制:探放水作业人员
(一)探放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1、探放队长(即通防队队长)在主管科室的领导下,对底板改造和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助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
(二)探放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主管科室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放队的技术工作。
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3、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预防孔内事故。
4、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
(三)钻探工岗位责任制
1、在探放队队长和技术队长(或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芯的记录工作。
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篇2:民爆物品仓库装卸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场所要划定安全警戒范围,并设专人监督,严防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
第二条民用爆破器材运输车离库门不应小于2.5米,遇暴风雨或雷雨时,禁止进行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作业;
第三条装卸作业的场地严禁明火和一切带电的设备;
第四条同一作业场所不准同时装卸二种民用爆破器材,也不应与其它货物同时装卸;
第五条老、弱、病、残和儿童不准装卸民用爆破器材。作业前要对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规定注意事项。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应穿戴化纤衣物或穿钉子的鞋、高跟鞋,不准携带火具、火种。
第六条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撞击、抛掷、脚踩包装箱(袋)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第七条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民用爆破器材不准发运和入库;
第八条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和清除运输工具内的一切杂物;
第九条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能遗留民用爆破器材;
第十条如包装破损需更换包装时,必须经专业人员鉴定后在指定地点操作。
第十一条装卸雷管只能由本公司保管员和保卫人员和押运员搬运,一律不准外单位人员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