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爆破器材装卸运输有关规定范本

爆破器材装卸运输有关规定范本

2024-07-10 阅读 6171

(一)装卸和运送爆破器材的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二)装卸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私拆包装袋,严禁打开包装箱、检查后方可移交。出现可疑情况必须向公司汇报,由保卫科进行追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三)装卸爆破器材不准混装其它物品,装运雷管的运输车必须铺有软垫。

(四)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得同车运输和同时装卸。不准倒装、立装、倾装。

(五)运送的爆破器材要符合计划要求,做到帐、单、物相符,出现不相符,进行严肃分析处理。

(六)火工品由保卫科负责下井前的全程监护,安监科负责从井口到作业地点的运送和监护。运输爆破器材车辆到达交接地点后,由保卫科、安监科、作业地点等人员进行交接处理。

(七)爆破器材入井时,必须直接运往作业地点,不准在井口、井底车场及其他任何地点停留。由调度室负责统一调度指挥,运转队、安监科落实实施。

(八)井下运输雷管、炸药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专用车辆,并上锁。

(九)爆破工领取炸药及电雷管后,电雷管必须有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他人运送。运送时必须用药箱,严禁用手直接提携炸药。爆破工不得同时运送电雷管和炸药。

(十)运送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直接运送到临时存放地点,严禁中途停留,乘车时不得与其他人同坐一辆列车,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车辆,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送爆炸材料。

篇2:爆破器材运输规定

1.运输爆破器材必须有押运人员,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

2.禁止用翻斗车、装载车、自卸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和自行车等运输爆破器材。

3.运输车辆出车必须经过严格检查,确保车辆完好状况,每辆车配备两只泡沫灭火器,在明显处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运输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规章制度,严禁开快车或抢行,严禁在中途停车加油或修理。

5.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运输,非押运人员不准乘坐爆破器材运输车辆,运至作业地点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守。

篇3:爆破器材运输管理制度范本

一、凡要求运送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向公司综合管理部火药库提出要求运送爆炸物品计划,计划用表格形式,写明要求运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经领导审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公司火药库。

二、为合理安排,保证生产,综合管理部火药库将依据运输能力、运输路线和各分矿申报的数量,分期分批地进行运送。

三、综合管理部火药库在装爆炸物品时要点清数量,并认真填写《爆炸物品装车运送记录清单》(雷管要按每盒的序号登记),保存备案。装车由综合管理部装卸工负责,公司公安处派一名干警会同火药库库管员押车运送。

四、爆炸物品送到使用单位后,其材料室主任或库管员要当即按申报计划核对点清爆炸物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及时出具耗材手续和在《爆炸物品装车运送记录清单》上签字,综合管理部火药库要当日下帐出库,做到帐物相符。

五、在节假日停产放假之前,凡爆炸物品没有耗完的单位,应及火药库一律不准存放爆炸物品,否则,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