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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院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9383

市级医院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是医院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各项工作始终,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以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则是医院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安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的有效途径。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对象:全院职工

二、总体要求

医院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证”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非常必要、特别紧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把安全教育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做到在社会上、其他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教育;在本院、本科室出现安全事故、事故隐患、事故苗头时及时进行教育;在各上级部门和医院举行重大活动,布置重要工作任务前进行教育;在重要节假日前进行教育;平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形势任务及时进行教育。

三、教育内容

(一)法制教育

按照上级和医院安排,坚持不懈地抓好“普法”、“依法治理”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尤其要抓好各项卫生工作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卫生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党办负责)

(二)医疗安全教育

各临床、医技科室要根据《医院医政管理制度汇编》内容负责组织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医务部、护理部负责)

(三)行政管理类安全教育

保卫科负责做好全院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并做好保卫人员的安保技能培训。

后勤保障部负责做好用电、用水、电梯、空调使用以及有效空间作业等后勤类教育培训。

设备科负责做好关键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的安全教育培训。

计算机管理科负责做好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培训。

药剂科负责做好特殊用药安全教育培训。

院感科负责做好防范医院感染教育培训。

保健科负责做好传染病知识教育培训。

劳动服务公司负责做好安全分类医疗垃圾教育培训。

科教科负责做好各类学生及住宿生的安全教育培训。

科室有仓库的,负责做好仓库管理员安全教育培训。

科室有特种作业人员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其他没有提到的培训事项请各相关科室自行认真组织。

四、教育方式

(一)正反典型教育相结合

及时通报社会上和其他单位发生的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结合医院实际进行针对性教育,汲取别人的教训,促进自身的安全。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的事迹要及时宣扬,并予以奖励表彰。

(二)普遍性教育与即时教育、个别教育相结合

利用早会、院周会、安全生产专题会等形式开展普遍性教育,安排布置、总结安全工作任务,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宣教安全工作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即时教育,指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具体要求;对不安全的具体人、具体事,要找有关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普遍教育由医院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即时教育由科室即时组织进行,个别教育由院领导、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教育情况做好记录,作为检查考核依据。

3、医务部、护理部、保卫科、设备科、后勤保障部、院感科、药剂科、检验科、计算机管理科、检验科、科教科等科室要认真做好安全宣教工作。可采取印发安全宣传材料、简报、信息、网络、专栏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安全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典型案例剖析和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舆论氛围。

五、具体措施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组织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培训,对全院职工采取分期分批、分层次的集中教育培训。各科室应积极组织参与,力求收到实效。

(二)各科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特别是按以上教育形式和总体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案例剖析或召开以安全分析为主题的科务会,查找医疗安全的薄弱环节或隐患,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查漏补缺、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严格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全体员工应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规范作业等方式,增强自觉学习安全知识的良好习惯。

篇2:汽车服务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技术素质,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合同工、临时工。(下同))以及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公司人员,其他相关方等。

3.内容与要求

3.1公司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相关部门举办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各级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合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2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

3.3凡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分公司和班组三级岗前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相关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4公司级(一级)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部门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为4~8学时。授课人员必须持有上海市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专职安全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及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B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运营的相关规定;

C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D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E安全行车事故防范教育;

F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3.5分公司级(二级)安全培训由分公司负责,培训时间为4~8学时。授课人员持有上海市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分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工作环境及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

B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规定;

C事故救援程序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D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E分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F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行车事项;

G相关事故案例等。

3.6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由各分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由安全员或班组长负责,培训时间为4~8学时。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营运服务的相关要求及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B班组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及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C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7本公司员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3.8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跨省运营)及专用校车驾驶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9在新车型、新技术、新装置投入运营前,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培训。相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10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分公司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

3.11公司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学习活动(岗中教育)。安全学习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公司安全部门对班组安全学习活动应做到有计划、有内容,对活动形式、学习内容及要求应有明确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

3.12工参加班组安全学习活动每月不少于2学时,分公司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席率。对因故不能参加安全学习活动的员工,分公司要及时安排补课。

4.其它

4.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4.2本制度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生效,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年四月八日

篇3:高速公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标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队伍安全文化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三条项目经理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教育培训所需人员和经费给予保证。

第四条项目经理对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时效性、真实性予以保证。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对施工队的安全教育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章教育类别、内容与实施方法

第六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主要负责人(队长、技术员、安全员)每月进行至少两次次安全教育培训。年度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特种作业专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洪防汛、消防安全、高墩施工、炸材库安全等总结。

(一)项目部积极响应项目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

(二)项目部定期不定期地对所有管理人员及岗位工人的适时安全教育。

(三)项目部定期不定期地对施工队的队长、技术员、安全员的安全教育。

(四)项目部定期不定期地对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爆破工、架子工、起重工及指挥人员等)的安全教育。

第七条新招收、调入的正式职工接受项目部级、岗位级安全教育、进入施工厂区的外部施工人员(包括分包单位)接受项目部级、岗位级安全教育。

(一)新招收、调入的正式职工安全教育按以下内容实施,组织实施部门或人员负责记录安全教育内容。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隧道施工控制距离注意事项、高墩施工注意事项、炸药库安全、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

(二)项目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接收新员工三天内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由公司书记(2学时),项目经理(3学时),项目总工36学时,安全部部长36学时,采取项目部集中讲解的授课办法。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外部施工人员(包括分包单位)三级安全教育按以下内容实施,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施工队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实施监督检查。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隧道施工控制距离注意事项、高墩施工注意事项、炸药库安全、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八条施工队(或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安全部专职安全员在作业人员上岗前组织实施,主要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第九条因工伤事故造成重伤以下的负伤人员复工前、转岗工人的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由复工、转岗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不得少于1学时。

第十条日常安全教育由安全部组织,其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施工作业人员每月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现场授课。

第十一条岗位工人每天上岗前,班组长必须针对当天的任务,结合安全技术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本班组人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施工队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应有记录,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保存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