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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定

2024-07-10 阅读 4389

第一部分临电安全常识

1、“TT"与“TN'’

TT——第一个字母T,表示工作接地;第二个字母T,表示采用保护接地。

TN——第一个字母T,表示工作接地;第二个字母N,表示采用保护接零。?

TN-C——保护零线PE与工作零线N合一的系统。?

TN-S——保护零线PE与工作零线N分开的系统。?

TN-C-S——在同一电网内,一部分采用TN-C,另一部分采用TN-S。

2、施工现场应采用TN-S,不要采用TN-C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因为TN-C有如下缺陷。?

(1)三相负载不平衡时,零线带电。

(2)零线断线时,单相设备的工作电流会导致电气设备外壳带电。

(3)使接装漏电保护器带来困难。

TN-S有专用保护零线,正常工作时不通过工作零线,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可以顺利接装漏电保护器等。

3、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严格分开。在采用了TN-S系统后,如果发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错接,则设备外壳会有带电的危险。要求如下。

(1)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线处引出,或由配电室(或总配电箱)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

(2)保护零线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工作零线必须穿过漏电保护器。

(3)电箱中应设两块端子板(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保护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相连。工作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绝缘。?

(4)保护零线必须做重复接地。工作零线禁止做重复接地。

(5)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荷载线。4、重复接地

所谓重复接地,就是在保护零线上再做的接地就叫重复接地,其阻值应小于10欧姆。重复接地可以起到保护零线断线后的补充保护作用,也可降低漏电设备的对地电压和缩短故障持续时间,在一个施工现场中,重复接地不能少于三处(始端、中间、末端)。

在设备比较集中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应做一组重复接地;在高大设备处如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也要做重复接地。

5、配电箱、开关箱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枢环节,而开关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端,是用电设备的直接控制装置,它们的设置和运用直接影响着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6、三级配电箱(总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漏开参数

1.1.1总配电箱总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100-300mA,动作时间为0.1-0.2S,但是二者乘积不得大于30mA?S;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30-75mA,动作时间为0.1S;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为0.1S;潮湿环境、密闭容器和腐蚀介质的场所应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0.1S的漏电保护器。

第二部分

设备安装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章电工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348条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第349条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第350条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第351条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第352条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第353条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第354条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第355条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第二节设备及内线安装

第356条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357条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第358条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359条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第360条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第361条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第362条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第三节外线及电缆工程

第363条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第364条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第365条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1/8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第366条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第367条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第368条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第369条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公里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第370条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杠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第四节电气调试

第371条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撒离后,方可升压。

第372条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373条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第374条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第375条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第376条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第五节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第377条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第378条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电压(千伏)

距离(米)

6以下

0.35

10~35

0.60

44

0.90

60~110

1.50

第379条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4.装设接地线,应由2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第380条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第381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第382条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第383条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第384条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第二十六章电焊工

第451条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第452条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第453条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腔板或木板上。

第454条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第455条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第456条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第457条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第458条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第459条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第460条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第461条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第462条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第463条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第464条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第465条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第466条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第467条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七章气焊工

第468条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第469条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第470条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浮桶必须装设厚度为1~1.5毫米,直径不少于浮桶断面积的60~70%。

第471条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第472条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第473条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第474条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第475条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第476条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第477条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冻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第478条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第479条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第480条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第481条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第482条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第483条电石应放在通风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搬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第484条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第485条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篇2:轨道交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无锡轨道交通施工临时用电安全,规范临时用电行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第二条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经监理审核并报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内容必须包括以下方面:

1、用电机具明细表及负荷计算书。

2、现场供电线路及用电设备布置图,布置图应注明线路架设方式,导线、开关电器、保护电器、控制电器的型号及规格。

3、接地装置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

4、发、配电房的设计计算,发电机组与外电连锁方式。

5、大面积的施工照明,150人及以上居住的生活照明用电的设计计算与施工图纸。

6、安全用电检查制度及安全用电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临时用电安全检测记录。

4、用电维修工作记录。

第三章临时用电现场布置

第四条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第五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第六条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第七条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第八条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第九条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第十条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

第十一条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第十二条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第十三条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第十四条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第十五条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第十六条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第十七条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第十八条塔吊、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在超过30米时,应有防雷措施。

篇3:现场临时低压用电电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从事作业的难易程序,须符合电工等级要求。对难度较大、较复杂的电气工程不得由低等级电工完成。

  2、电工必须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检。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带危险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4、电力传动装置的调试和维修时,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外,在开关箱外应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5、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标照用途,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6、独立配电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