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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死工作制度

2024-07-10 阅读 5489

1、营业线施工前期手续安全管理卡死制度(1)、营业线施工必须事前制定施工方案及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完成报批手续。(2)、营业线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审批和施工许可。(3)、营业线路道岔的拆铺、临时道岔的铺设及临时道口的设置,必须事前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部门办理审批手续。2、土方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1)、营业线上或近旁土方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两图一标”制度,同时做到施工前与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勘查,确认地下管线、电缆的位置和走向;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动用机械前人工挖探;施工中双方派人旁站监护,站场内土方施工禁止动用机械挖掘。(2)、营业线施工时,外雇机械必须做到状态良好,司机持有效操作证上岗。书面安全交底内容必须包括:土方施工的范围、深度。施工中划出施工界限、做好防护、设专人旁站监控。(3)、沟、槽、坑、井施工,根据土质和技术要求设安全边坡。土质松软,有坍塌危险,危及营业线路基、既有建筑物和人身安全的深沟、深坑、深井施工,必须采取桩、板支顶、拉结加固,草袋装土码砌等防护措施。(4)、土方挖掘必须由上及下逐层进行,严禁在坑底掏洞挖掘。(5)、土方爆破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按规定设置与撤除防护。3、电化区段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1)、电化区段作业时,职工本人和所携带物件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小于此距离时必须办理停电施工。(2)、电化区段拆换钢轨或鱼尾板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纵横连接线,保证电气回路畅通。(3)、因施工需要拆开接地线时,必须按规定的导线截面装设临时接地线。4、营业线施工爆破安全管理卡死制度(1)、必须按规定制定、报批施工方案(计划)。(2)、必须与行车组织部门联系、封锁线路进行爆破,按规定办理要消点手续。(3)、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爆破工从事爆破作业,并按规定设置与撤除施工防护。5、防止车辆撞轧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1)、按局“液压捣固机防护办法”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拦停列车防护员。拦停列车时,防护的距离不应小于列车制动距离,改变防护办法应经分局批准,报路局备案后方可实施。采取任何变通防护办法,均应执行“三、二、一”下道制度:“三”即列车在三公里以远应通报来车,组织作业人员和机具下道;“二”即列车在二公里以远时,作业人员和机具应下道完毕;“一”即遇有特殊情况,列车在一公里以远。作业人员和机具尚未下道时,应立即拦停列车。(2)、线路养护维修作业,应使用液压起道机,禁止使用齿条式起道机。(3)、轨缝调整器应加装“安全锁”,否则停止使用。(4)、人员及车辆横越既有线路或道口时,应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5)、横过停留车辆时,不允许钻车,应在车前后各5m以远的地方绕行。(6)、各种机动车辆横过站内道口时,应设有专职防护员引导通过。(7)、在铁路线路旁的作业人员,禁止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等地方行走、坐卧、站立、乘凉、避雨。禁止在机车、车辆走行中搭乘或捎脚。(8)、驼峰上解体溜放作业时,驼峰下的线路禁止作业。(9)、营业线作业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10)、巡道员等线路独立作业人员,应认真执行30m回头“了望和听音下道”制度。6、防止胀轨跑道安全管理卡死制度(1)、无缝线路地段作业应执行“两清”、“三测”、“四不超”制度,“两清”即:维修作业半日一清;紧急补修作业一撬一清。“三测”即: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测量轨温。“四不超”即:作业不超温、扒碴不超长、起道不超高、拨道不超量。(2)、在高温时,严禁高抬道、大拨道.抽换道口轨枕等破坏线路稳定性工作,只有在不得已时,事先安排好,按规定办理封锁或慢行,制定防胀措施并经公司经理批准。(3)、在高温时,无缝线路地段破底清筛要一放散、二施工,不放散、不施工。(4)、气温超过31℃时,停止做综合维修。7、营业线养护维修安全管理卡死制度(1)、执行线路巡检制度,正线及道岔要求工长每三天、领工员每七天、队长每半月检查一次。新开通的运营线路要指派专人每天检查一次,线路状态不良的重点处所要经常检查,正确填记检查手册,发现问题及时整治、消除超限处所。(2)、防护员当班时间内要坚守岗位、认真了望、防护来车,及时组织机具人员撤至限界外。因事离开时应有人替换。(3)、巡道、巡桥、巡山人员要按规定认真巡检,来车时迎送列车,观查车辆状态。发现危及行车紧急情况时果断拦车。(4)、轨道电路地段作业使用的道尺、撬棍、压把等工具必须设绝缘装置,否则禁止使用。8、线路封锁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1)、做好封锁准备,确保机具材料、通讯及防护备品、劳力组织齐备完好,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完整,签字手续完备并经施工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方准施工。(2)、线路封锁作业领导人不低于副经理级。(3)、封锁前慢行时间内不得扩大准备工作范围。(4)、有关轨道电路的连、断必须在电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重要信号设施派人看守。(5)、驻站联络员、防护员、慢行看守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6)、开通线路前设专人和设备管理单位安全员共同检查记录线路状态,由施工负责人确认无侵限物,线路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方可放行列车。(7)、开通后必须有足够人员巡检养护线路,必须设专人昼夜值班,随时消除突发故障。9、途卸路料安全管理卡死制度;(1)、卸车负责人不得低于领工员级,领车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2)、每节车必须有一名正式职工负责。(3)、片石车严禁边走边卸。(4)、严禁偏载动车。(5)、严禁在道岔、道口、桥梁和超过100m的隧道内卸车。(6)、砂石料未清好道眼,限界小于规定,堆放不稳固、车门未关好、人员未撤出时严禁动车。10、防止洪水灾害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1)、施工单位必须坚持雨季值班值宿制度。(2)、认真执行冒雨检查制度和灾害地段分段负责制。对确定的危险处所必须派人看守。(3)、准确掌握雨情水情,遇大暴雨情况不明时,不允许冒险放行列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果断拦停列车。11、防止轨道车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1)、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2)、坚持出车前、运行中、入库后检查车辆状态,严禁带病运行。(3)、乘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呼唤应答制度,严禁超速运行,停止运行时必须采取风闸、手闸、铁鞋制动,长期停留时设关闭枕木和移动停车信号。严格执行“十不开”制度:①车站值班员未签认不开;②随车人员不足不开;③料具备品不全不开;④人员未坐稳不开;⑤制动联接不良不开;⑥货物偏载、超载、超限、加固不牢不开;⑦运行时间不足不开;⑧对线路信号设备不熟,无人带道不开;⑨夜间气候恶劣,不易了望不开;⑩两车联挂不符合规定不开。12、防止机动翻斗车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1)、公路行驶时,司机必须持有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通过道口时,坚决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通过站内道口必须有防护员引导通过。(3)、严格执行“七不准”:①不准无证驾驶;②不准开带病车;③不准超载、超长、超宽、超高运行;④不准超速运行;⑤不准酒后驾驶;⑥不准载人行驶;⑦不准争道抢行。13、防止汽车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1)、通过公路、铁路交叉道口时,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2)、驾驶员必须做到起步、出入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鸣号、减速、靠右行,交会车时要礼让三先,即先让、先慢、先停;出车前、收车后要搞好检查保养;冬季放净水,置放于安全地点。(3)、驾驶员严格做到“十不准”:①不准开带病车;②不准超载、超长、超宽、超高;③不准超速行驶;④不准酒后驾车;⑤不准开斗气车;⑥不准强行超车;⑦不准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⑧不准客货混载;⑨不准驾车时吸烟、饮食、闲谈、超劳;⑩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14、防止轻型车辆及小车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1)、运营线上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必须有制动装置,有足够的人力能随时将轻型车辆及小车撤至限界外。(2)、运营线上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必须事先与车站办理承任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撤出线路时,按故障防护办法防护。(3)、在运营线上人力推运各种轻型车辆(包括养路机械)必须派防护员在车辆前后各800m处显示停车信号,并随车移动防护。(4)、在站内使用装载较重的单轨车及人力推运轻型车辆时,必须派防护员在车辆前后各50m处显示停车信号,随车移动防护;(5)、在有轨道电路的线路上、道岔上使用轻型车辆或小车时,必须设置车轴绝缘。(6)、轻型车辆及小车停用后,必须入库或放置于安全地点并加锁。15、架体及起重吊装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1)、脚手架、钢筋网架、垂直升降架基础必须做到平整稳固,承载力符合规定要求。架体搭设必须做到按规定设置抛撑、剪刀撑、斜撑、连墙杆、地锚、缆风绳。基坑内架体与墙间支顶、与地锚间拉结稳固。(2)、轨道吊的走行轨道按规定设置电器接地、车挡及走行限位装置,吊车四限位齐全有效,停用时上紧夹轨钳,固定吊的主臂杆按规定高度设置连墙杆,同一轨道多台吊车作业有可靠的防刮防碰措施。起重臂下严禁站人。(3)、六级及以上大风时扒杆、停止起吊作业。(4)、吊车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①未试吊不吊;②重量不明、超重、超跨、超幅不吊;③信号不明不吊;④非指挥人员指挥不吊;⑤吊钩不对重心不吊;⑥长6m以上和阔大物体无牵引绳不吊;⑦重物捆绑不牢不稳不吊;⑧重物相压、相钩、相夹不吊;⑨吊钩直接挂在物件上不吊;⑩钢丝绳严重磨损或断股不吊。16、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卡死制度(1)、进入建筑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坑井内作业、高空作业、双层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临边作业人员、悬崖、陡坡上作业人员必须扎安全带。(2)、为防止高空作业时人员、物体坠落,必须按有关规范、标准规定搭设脚手架、支挂安全网防护。高空作业防护设施的设置必须连续交圈、标准、严密,材质符合安全规定。(3)、吊篮脚手架必须按规定使用型钢制作成工具式,编制施工方案,提出计算根据,按方案规定制作组装,木脚手吊栏等其它简易性临时吊栏脚手架禁止使用。17、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卡死制度(1)、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安全阀、压力表、止逆阀和防爆片使用状态必须安全可靠,安全阀、压力表的使用压力、开启压力必须定位在额定压力以下,水位表必须清晰准确,运行状态不允许满水或严重缺水。(2)、易燃、易爆液体的贮罐必须按规定设置可靠接地线,阻火器、呼吸阀。(3)、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必须保证防火距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未取得动火证的严禁动火,动火时明火与易燃、易爆物品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4)、严格按规定配置防火水源,灭火器材,保证使用状态安全可靠。18、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卡死制度(1)、平刨、园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潜水泵等机具,使用前必须安装保护零线和漏电保护器,使用完毕或检修前必须断电停机。(2)、平刨、园锯防护装置,各类机械传动部位的防护罩必须齐全、完好。

(3)、打桩机必须制定作业方案,超高限位齐全有效,地基承载力符合说明书要求。

篇2: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直接关系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不仅涉及施工管理和操作者的安全,而且涉及行驶车辆和周边环境的安全。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保障高速公路事业科学、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养护施工安全合同管理

养护工程的安全责任必须纳入承包合同内容,运营管理单位要与所有进入高速公路养护市场的承包单位签定安全合同,明确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养护工程的施工设计应当兼顾安全措施。凡是拒不执行安全规定的承包单位,要适时取消其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准入资格。所有的养护责任单位都必须按规定为各自的劳动者办理有关强制安全保险。各运营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保险情况予以监督。

二、施工前期安全准备

养护责任单位要对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养护工程开工前,运营管理单位在召开技术和安全交底会议时,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要求,对进场施工的安全准备情况进行核查。承包单位要制定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施工安全必需的设施、设备,办理安全施工各项手续,缴纳安全保证金。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统一设计式样的安全制服,养护工程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反光背心和安全帽。路面施工点要按规范规定合理布置,需要部分封闭车道时应保证过度区最小长度。施工现场要按照部颁规程设计的图例规定摆设安全标志,倾倒的标志应及时扶正,破损的标志要随时修复。施工作业点应当采取隔离措施,防止飞溅、洒落物件干扰行车;现场要有专人指挥,控制并尽量减少施工与交通的相互影响,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现场交通秩序。需要过夜的施工现场,必须安放反光标志,并适当设置警示闪光标志。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清除路面影响行车的抛洒废弃物件。路面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分流、管制等措施时,必须事前与路政、交警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养护施工和抢修工程要尽快完成,严格执行质量和时效规定,并且认真清理施工现场,及时开放交通。凡是来不及安排处治并且直接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要采取紧急预案处理,对路面坑洞要采取临时填补,对边坡坍塌要采取围栏隔离并清除等措施。

四、养护设备安全管理

养护单位的所有养护设备运行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资质证书,应会基本知识,熟悉操作技能,养护管理单位要定期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养护施工作业车辆不准带病出车,不准随意掉头和逆向行驶,夜间行车必须保持高度警觉,严禁疲劳和违规驾驶。维修保养车辆必须配备电子情报板,路况巡查车、专用抢修车、高空作业车等要悬挂警示灯,路面清扫车要安装电子方向指示牌。起重、发电、供电、管道等设备设施必须制定运行制度并按照规程操作。

五、突发紧急情况处置

高速公路养护系统的突发紧急情况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灾害、恶劣气候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山火灾害等。第二类是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第三类是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危害等。第四类是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经济安全事件、社会治安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针对上述情况,分别制定处置预案措施,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处置突发紧急情况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情况造成的损害。

六、养护安全信息管理

运营管理单位必须坚持路况巡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所辖路段的路况和养护施工信息,凡是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情况,都应当及时将信息汇集至相关部门,通过电子情报板、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向社会予以发布。突发紧急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养护单位应当将收集和转发的养护信息认真予以记录。

七、安全检查考核

养护部门必须坚持安全检查和督察,长抓不懈,警钟长鸣。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将养护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分级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对管理不善、监督不为、执行不力导致的重大以上养护安全责任事故,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重违反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单位,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将依法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其停业整顿。

篇3:不中断交通等专项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制度

项目部牵头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措施。

专项施工措施编制后,项目部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才能实施。

防台、防汛、防暑、防冻和夜间、不中断交通等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项目部编制专项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报集团公司论证审查,报监理公司审批后实施。

专项施工措施方案的编制必须结合实际,从施工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从防护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对使用的机械设备,从安全保险的有效设置方面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专项施工措施方案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注明其来源和依据;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造或实际情况相符合,并应有必要的图示说明。

项目技术负责人员必须参与措施实施的验收和检查。

现场安全维护人员对其所管辖的路段要不断的巡查,对撞坏的标志、标牌要及时上报专业单位更换,对撞离的要及时归位,并经常进行清洗,保证线形美观、色彩醒目,以便达到警示、诱导的最佳效果。

工作区设有工程车辆专门的进口和出口。承担材料运输的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素质和驾驶技术,运输车辆应覆盖严密,不得抛撒滴漏。

增加反光服,确保在交通组织施工区域作业人员人人穿反光服。增加交通指挥维护人员,指挥过往车辆顺利有序地通过双向交通路段。

施工中严格按上报的交通维护方案设置安全标志,始终要保持各种标志的齐全、规范,不得缺漏、遗失,损坏的要及时补上。

安全人员要听从经理部、交警及路政大队等的指挥。必要时,项目经理部请交警、路政大队的同志为安全维护小组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作业班组负责人、关键岗位骨干开设安全讲座.增强安全维护人员在紧急状态下的应对能力。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象、风暴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