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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隧道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6437

1、隧道通风设施设立的地点、种类、型号等必须按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2、通风设施的安装、维修、拆除等工作由项目部综合队负责。

3、通风设施需拆除时,必须预先由项目部领导或由通风调度通知机电物资部,由综合队派人施工、机电物资部配合(主要是设备的放置地及保障设备的完整性);其他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除通风设施。否则按“三违”惩处并追究责任。

4、生产单位行政职能化分:项目部机电物资部负责通风设备的技术资料管理,综合队负责通风设施的运行和保养维护工作。损坏设施及时通知综合队处理,材料费由责任单位支付,人为破坏加倍处罚。

5、所有通风设施应挂牌管理,标明设施的名称、型号、管理人等,其他任何人员严禁停开通风设备。

6、所有通风设备运行要做好运行记录,项目部机电物资部不定期进行检查。

篇2: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对通风系统进行合理的调节,在调节通风系统的同时,增设的通风构筑物进行使用、管理,特定以下制度。

一、通风工应根据矿井的风流合理调整有效风量,进行控风管理,安设的控风设施要牢固有效,减少漏风率。

二、安全员、通风工对矿井的通风设施严格加强管理和维护。

三、管理人员和工人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四、对通风设施加强爱护、安设地点合理,设置距离要符合技术标准。

篇3:通风设施风道管理制度

1.通风设施是构成通风系统,防止瓦斯事故的基础设施,全矿职工和所有单位都要必须爱护,确保其完好。故意损坏通风设施,按矿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通风科负责按标准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设计施工,杜绝出现不合格设施,采区通风设施完毕后,移交给生产队组进行管理,生产过程中如果发生或发现设施损坏,要及时通知通风区进行维修,保证通风系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任何人不得将一组风门同时打开,否则按严重“三违”论处。运输设备或物料经过风门时,必须小心谨慎,不得损坏风门。当设备或物料的长度或宽度超出风门规格时,必须事先与通风科取得联系,通风科指派专人在现场配合工作,不得强行通过风门,以免造成损坏及其它不良后果。

4.通风科负责每月对全矿风道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向有关领导汇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对于损坏严重的风道,通风科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处理。

5.风道的工业卫生按矿划定的责任范围,分片进行管理,按规定周期进行清扫、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