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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再生现场施工管理办法

2024-07-10 阅读 7783

根据我公司的施工经验,在各工程项目中以信守合同、确保工期和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优质、高效、文明、安全、环保施工为指导思想,以坚持技术创新,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成果为原则,编制施工管理办法。在编制过程中,我们立足于专业化、机械化、标准化施工,重点工序重点安排,特殊部位特殊考虑,并结合工期和工程实际进行统筹,尽量做到现场布置合理,方案切合实际,施工组织科学,以便为优质高效安全的完成各项工程奠定基础。一、人员配备根据不同项目的工程量和工程特点,要求我们选拔精明强干的项目负责人,选聘懂技术、懂业务、懂管理的各类业务、技术人员,选择精干的施工队伍,建立有效的施工组织机构,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工程的施工任务。施工队伍的培训,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合同、预算、测量、试验、物资、设备、财务等)主要学习合同条款及专业知识;弄通、弄懂并熟练掌握本专业规定的条款、规范;对和本专业相关的条款、规范也做到基本了解,以提高管理水平。对于技术工人,主要是提高施工操作水平。要通过学习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使操作人员懂得本工种的生产技术原理、技术标准、“应知”、“应会”事项和技术操作、安全操作规程等。特别注意及早培训数量不足的技术工种和难以掌握的工种。二、机械配备根据各项工程的施工任务和有效施工工期为依据,坚持以高标准配足、配齐与本工程特点相适应的设备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所需设备的来源为自有和租赁,对于自有设备,统一维修;租赁设备确定来源、能力、台班单价签订租赁协议。及时对机械设备操作手进行培训,使机械设备操作手熟悉本机的构造、性能及保养规程,做到“三懂四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常见故障。同时建立机械设备操作手的岗位责任制及机械设备安全技术交底。(附设备配备表)三、施工方案(一)、施工准备再生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均应及时作好,以使再生施工不至于因此而中断,避免造成路面上潜在的薄弱区域。1)、路况调查(1)对本段试验路进行弯沉补测。为了更详细地了解原路面的强度,补测时,应加密测点,每10m测一次弯沉。(2)对原路面进行挖验,以确定旧路的结构形式及材料组成。2)、施工前清除原路面上的所有杂物、泥块、尘土,保证路面的清洁。3)、对旧路进行预整形,已保证完工路面的厚度经平地机整形后是均匀的(横向全宽范围内及纵向)。(1)根据路况调查及测量结果,划定铣刨范围及铣刨深度,对高于原路面标高5cm以上的拥包、波浪等病害处用铣刨机进行铣刨,将铣刨后的旧路材料填于路面的凹陷处。铣刨原则是尽量铣刨路的边缘,以保证横坡度。(2)对于低于原路面标高5cm以上的坑槽,要用铣刨掉的旧料或填入新料给予弥补。(3)对于翻浆路段,要按养护规范对其进行处理合格后,方可进行再生。4)、检查再生机组,保证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度。(1)对再生施工中所需要的所在、有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压路机、平地机、罐车等。(2)检查各罐车内所装水和水泥浆是否足够满足再生路段施工的需要。(3)检查推杆的牢固性(4)检查所在与再生机连接的管路,排除系统中的所有空气并确保所有阀门均处理全开位置。5)、提前封闭交通,设置好安全岛帽、指示牌、限速牌等交通标志。6)、检查再生机操作人员是否已掌握所有技术数据,并已输入计算机。(二)、再生过程1)、撒布骨料根据所用运料车辆的吨位,按照新填骨料的比例计算出每车料的堆放距离,然后用平地机进行撒开,将骨料均匀地满布在预施工的路段上。对于缺料处,应人工用手推车运料找平,达到撒布厚度。布料时,料堆最好呈梅花状布置,可保证最短时间内摊匀。另外,为防止骨料被行车压碎,应尽量缩短骨料的撒布长度,一般以布2个作业长度为宜。2)、撒布水泥根据再生层的厚度和预定的再生层的密度及水泥剂量,计算每一平方米再生料需要的水泥用量,并确定水泥摆放的纵横间距。由于水泥用量很少,为了避免被车辆轮胎的气流带走以及天气突然变化造成的水泥质量损失,水泥的撒布时间越短越好。一般来说,可根据再生机的工作宽度将再生路面划分为几幅,再生机施工前一幅时,将水泥撒布在下一幅路面上。水泥撒布完后,原路表面应没有空白位置,也没有过分集中现象。3)、再生料铣刨、破碎、拌和根据路面再生宽度和再生机的工作宽度决定再生幅数,由于WR2500再生机具有可靠的高技术含量的控制系统,能够确保设定的诸如乳化沥青剂量、水剂量以及工作深度、横坡度、行走速度等工作参数。再生机一幅工作宽度为2.4m,施工速度为8~10m/min。为了避免出现局部漏掉再生,操作员要随时观察再生机的行驶轨迹,保证再生前后两幅的搭接,同时,行驶线形要保持顺直。再生过程中要定期检查乳化沥青罐车内的乳化沥青剩余量及水车内的剩余水量,保证乳化沥青、水的供应不间断,并做到及时补给。一般来说,应根据乳化沥青罐车、水车的装载量,考虑再生的一次工作长度,尽量避免中途加油、加水,以保证施工的连续性。4)、稳压由于再生机自重很大(可达32t),当再生机经过再生层后,轮迹深度可达5cm左右,且轮迹处的再生料被压实,但是两轮之间的材料却未被压实。为了保证再生层厚度的一致性,先用13t双钢轮压路机对再生层低速静压一遍(压路机往返一次为一遍)。静压过程中,可根据需要适当开启压路机的喷水装置,防止再生料粘在压路机钢轮上,造成再生层的局部缺料现象。稳压时间要根据施工天气及施工速度决定。以迟于再生机半个工作长度为宜。5)、整平包括对再生机轮迹的消除、再生层横、纵坡度的适当调整。压路机对再生层稳压后,再生材料基本能够处于稳定状态,但仍不能完全消除再生机的轮迹,此时的轮迹深度约为0.5~1cm。当完成两幅再生并全部稳压后,用平地机进行整平,第一遍整平的目的是消除第一幅、第二幅右侧共三排轮迹。第二遍整平主要是为了把刮刀前的再生料均匀地摊开,同时兼顾再生层的横向、纵向的坡度。最后再进行全作业段的找平。平地机对再生层找平后,如仍存在轮迹、麻面、局部骨料集中等现象,则需人工进行修补。方法是用再生新料将轮迹、麻面填满,所用新料应高出再生层0.5cm;将集中的骨料撒开,并用新料填充骨料的缝隙。其余几幅的找平同前两幅相同,即第二幅与第三幅、第三幅与第四幅等依次找平,直至全部完成找平工作。6)、碾压当平地机对再生层找平后,就可对其进行碾压。碾压过程如下:(1)先用13t双钢轮压路机轻振2遍,目的是将浮料压实,并将压实功传至再生层的底部。(2)用13t双钢轮压路机重振3遍;(3)用单钢轮压路机(19t)弱振2~3遍;(4)用13t双钢轮压路机重振3~4遍(5)全幅完成上述碾压后,再用胶轮压路机进行全幅洒水碾压,将足够多的细料带出不填充粗糙颗粒之间的空隙,同时消除再生表层上的压路机的轮迹。(6)待再生层水分蒸发后,再进行最后补压,以消除水分散失后遗留下的孔隙,使再生层达到最大的密实程度。(7)注意事项:a、碾压时如发现局部混合料有松散或开裂时,应挖除并换补新料,整平后继续碾压密实。修补处应保证路面平整。b、碾压时应根据天气及再生料含水量的实际情况,随时洒水。c、碾压时压路机的轮迹要重叠1/2轮。d、碾压时要保持压路机匀速前进。7)、接缝的处理(1)横缝的处理因每次施工开始工终止而形成的横穿作业面的横向接缝是不连续的。每次停机,即使是仅需几分钟用于更换罐车,也将形成一个严重影响再生材料均匀性的横缝。因此,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停机现象。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应对所形成的横缝进行认真处理。a在临时停机后重新开始施工时,整个再生机组应倒退1.5~2m的距离到达再生过的材料上,以保证开始施工后所有材料均得到处理。b上一作业段压实时,要预留4~6m不进行碾压,待下一段碾压时一并压实。c由于再生机开始工作时要使转子全部下切到再生层的底部来打碎再生料,前进速度为0,使得翻松的再生料混合不均匀,为此,需人工进行翻拌后将坑槽找平。(2)纵缝的处理再生机的工作宽度一般要小于再生路面的宽度。因此,全幅路的再生需要多次作业,从而导致数条相邻作业面间的纵向接缝。一般来讲,相邻作业面间的最小重叠量为10cm,以保证纵缝处再生料的连续性,同时避免相邻作业面间存在未再生的夹带。纵向接缝的位置应尽量避开快、慢车道上车辆行驶的轮迹。8)、质量控制(1)施工前必须进行原材料的各项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前要进行混合料的各项试验,当确认材料未发生变化时,方可施工。(2)施工中应随时检测混合料中结合料与添加剂等的含量,保证施工质量。(3)施工中应根据混合料的拌和和易性等情况及时调整用水量。9)、早期养护再生层完成后,至少7天应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并设专人负责,以免破坏再生层。最好在再生层表面喷洒透层油,防止养生期内雨水的浸入。10)、开放交通及其他由于再生基层的空隙率在10%以上,表面应在压实成型、再生层水分蒸发后立即加铺上面层。否则,可限速开放交通。四、质量保证与安全保障体系(一)、质量保证体系是以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为目标,运用业务系统的严格组织和科学管理制度,把企业各部门、各环节的质量管理职能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明确任务,具体职责、相应权限、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使质量管理制度化。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是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总工具体主持的工程施工企业质量自检体系。(二)、质量检查程序:质量体系必须结合工程施工的进行顺序、进展情况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1、在开工前负责进行:①、原材料的验证试验、配合比设计等标准试验及定线等测量工作;②、特殊材料或工艺的试验、研究、论证及报批;③、施工准备情况的自检;④、开工报告完成及报批。2、在施工过程中负责进行:①、进行工序及工艺过程的试验检测控制。纠正不良操作方法,改进和提高落后的工艺水平,控制工程的质量标准。②、记录整理施工原始记录。③、对完工的分项工程或部位进行自检评定,形成自检记录,对自检合格的工程提交转序申请报告。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影响施工和工程质量的情况、问题,及时进行协调、改正和处理。⑤、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负责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告处理。⑥、负责落实有关方面关于工程施工及质量的要求或指令。3、工程竣工后负责进行:①、对工程进行自检评定工作。②、整理竣工资料。③、完成竣工报告。④、负责工程质量责任期内的质量问题处理。⑤、和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交(竣)工工程质量鉴定和工程验收工作。(三)、质量保证措施1、工程工艺控制单位工程开工前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施工方案,科学的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以确保施工生产正常进行。1)再生剂喷洒再生剂必须要计量准确,喷洒均匀。再生剂的喷洒要与复拌机的行进速度相适宜,确保旧路面每平方米的喷洒量准确。作业时,适时检查再生剂喷洒口是否堵塞,喷洒是否顺畅。随时监视再生料质量,根据道路路面材料的变化,及时调整再生剂,确保再生料油石比在控制的范围。2)铣刨深度铣刨厚度要准确均匀,配备专人负责检查铣刨深度,随时检查,发现铣刨深度误差过大及时调整,铣刨深度误差为5mm,尽量做到准确。不破坏原结合面为宜;如果原路面上面层和下面层结合不好,有松散现象,必须将松散层全部铣刨干净,而且此时施工速度适当放慢,以确保结合部位有足够的温度,保证再生路面和原路面面层结合良好。铣刨的宽度比加热宽度两边各窄10cm,以利于再生路面和原路面纵向接缝良好。3)再生料试验严格按前述控制标准规定的项目及频率取样试验,规范操作。每天及时取样试验,并及时反馈抽提试验结果,指导施工。2、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工程材料和辅助材料都是构成建筑工程的实体。保证工程材料按质、按量、按时的供应是提高和保证质量的前提。因此供应管理部门,必须对采购的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材料,建立健全进场前检查验收和取样送检制度,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入现场。(1)、沥青、碎石、再生剂、新拌混合料及其它成品、半成品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做材质试验,橡胶沥青应在有效期内用完。(2)、地方材料应先调查料源,取样试验,试验合格并经监理认可后方可进料。(3)、现场设专人收料,不合格的材料拒收。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清理出现场。3、工程质量保证(1)、在业主领导和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项目经理部成立由专职工程师组成质检部负责质量管理工作。(2)、施工现场设专职质检员。(3)、每天进行施工中间检查,完工进行竣工质量检查并评出质量等级。(4)、班组坚持“三检制”,自检合格后,专职质检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然后由项目经理部质检工程师请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5)、发现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规范、规程施工,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成品和设备时,各级质检人员均有权制止,必要时可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进行整顿的建议。4、施工操作的质量保证施工操作者,是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者。工程质量的好坏。除了设计方面的原因外,单就工序质量来说,施工操作者就是关键,是决定因素。施工操作者,必须具有相应的操作技能,特别是重点部位工程以及专业性质很强的工种工程,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种岗位的实践技能。因此,保证施工操作量,就必须按不同工种的质量要求,合理解决施工水平问题。对一些专业技术工种,必须要做到考核持证上岗。施工操作中,要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对工程必须本着自我控制的指导思想。要牢固树立“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服务”和“下道工序就是用户”的思想,坚持做到不合格的工序不交工。要按已明确的质量责任制检查操作者的落实情况,各工序实行操作者挂牌制,参加操作者提高自我控制施工质量的意识。做到操作任务明确,质量责任清楚。同时施工操作者还必须做到“原材料把关制”杜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做好施工工程的成品保护。在整个施工操作过程中,要贯穿工前有交底、工中有检查、工后有验收的“一条龙”操作管理方法。做到施工操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工程质量。5、人员素质的质量保证在工程质量管理中,人是决定的因素。施工管理层的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管理人员、施工操作人员素质的好坏,对施工工程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必须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各专业技工、高级技工等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保证其工作的连续性及原有操作技能水平。6、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的关系进度与质量是对立的统一,没有质量就没有进度。实际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质与量的关系。生产指标(任务)、进度(任务)完成后,必须检验质量是否合格。主管领导尤其是项目经理,一定要摆正“进度必须服从质量”这个关系。坚持好中求快,好中求省,严格按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绝不能因为抢工期而忽视质量。(四)、安全保障检查程序与保障措施1、交通安全措施:1)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完善交通安全措施,设立专职安全员队伍,经常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纠正不按导流指引路线行驶车辆,严禁非施工车辆进入施工区域。2)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3)施工车辆出入主要路口设置专职交通引导员,统一着装,标识明显,协助疏导交通,所有车辆顺进顺出,严禁在公路违章倒车,违章掉头或逆向行驶。4)坚持全员安全教育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自保与互保意识,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各作业班组责任到人。5)严禁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6)专职安全队对导流设施进行巡逻检查,确保有效,服从交通等部门指挥并维护施工区域交通安全秩序。7)开工前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书面的安全交底,注明施工中应注意的事宜与禁止事项。8)严禁班前饮酒,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嬉戏打闹,禁止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9)夜间停放机械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防隔离墩及红色、蓝色警示灯,电子指引牌。2、施工机械安全防护:(1)、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2)、机械操作手上岗前,要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有禁忌病症的人员,不准从事机械操作工作;(3)、机械操作人员工作前,就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使用,严禁酒后作业;(4)、机械操作人员只要离开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将机械平稳停放于安全位置,并将驾驶室锁好,或把电器设备的控制箱拉闸上锁;(5)、严禁在行走机械的前后方休息(包括乘凉、午睡),行走前就检查周围情况,确认无障碍时鸣笛操作。4、临时用电安全防护(1)、临时用电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标准和当地供电局的有关安全进行规程。(2)、碎石施工场地、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和电动设备集中使用的场所,应由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3)、在路面设计高程范围内和其他施工现场施工时,施工设施最高处与外电架空线路垂直距离应不小于表中所示。施工设施最高处与外电架空线路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kv最小垂直距离677(4)、使用自备电源或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5)、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6)、低压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杆、脚手架上;施工现场的架空线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4米。(7)、电缆线沿地面敷设时,不得采用老化脱皮的电缆线,中间接头应牢固可靠,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拉力,过路处要穿管保护,电源端必须设漏电保护装置。(8)、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等集中用电场所配电箱,开关要分开设置,并采用两级漏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安装牢固,电具齐全完好,注意防尘。(9)、必须坚持一机一闸用电和下班断电加锁的原则。(10)、手持电动工具和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壳必须做接零保护。(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定期进行检查,防雷保护、接地保护、变压器及绝缘强度,每月测定一次;移动式电动设备、潮湿环境和水下电气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对检查不合格的线路设备要及时维修。

篇2: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

总?则

第1条为做好****营业线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涉及营业线的施工进度,确保行车安全,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营业线运输安全放在首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第4条营业线施工要本着充分准备、集中力量、缩短非正常行车时间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管理组织领导

第5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组织,保证营业线改造期间运输、施工安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组织,公司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各位副总经理

成?员:*****

各参建单位应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

第6条涉及到***、****、****、****管理的营业线施工,实行分类管理。

(一)对铁路局管理的营业线按(2009)138号文委托铁路局代建的,由铁路局自行管理与负责安全。

(二)公司组织建设涉及铁路局管理的营业线施工,按所在铁路局的管理办法,公司组织进行施工方案的报批与实施。

(三)***公司管理的营业线施工改造,**公司履行铁路局行车管理与设备管理的职责。

第7条公司相关部门职责

(一)工程部

1、会同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划分委托代建工程的范围,分劈费用,确定甲供材料种类,并签订合同。

2、督促设计提供施工便线与过渡工程方案的设计。审查营业线防护、施工方案、过渡方案,主管领导审定后报送相关铁路局或**公司。

3、检查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施工放行列车的情况。

(二)物资设备部

1、督促设计提供施工便线与信号、通信、接触网过渡工程的设计,审查施工方案、过渡方案,主管领导审定后报送相关铁路局或**公司。

2、保证营业线施工甲供料供应。

3、审定营业线旧料管理办法,检查旧料回收。

4、办理工程用旧料审批。

5、盯控信号过渡与联锁施工,防止错排错办进路。

(三)安质部

1、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与设备单位签订施工配合协议。

2、检查施工单位自轮设备安全措施。

3、检查施工单位旧料回收。

4、检查营业线卸料安全措施。

5、盯控施工过渡期的道岔开启钉固。

6、参加或组织行车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四)公司领导小组

1、组织营业线拨接、拆除插入道岔、开通微机联锁等工程项目的施工。

2、研究确定营业线施工的较大问题。

(五)公司段落指挥部

1、组织施工单位与设备单位(含公路等)签订安全配合协议,督促施工单位配备电缆探测仪等必备设备。

2、组织施工单位制定上线设备的安全措施。

3、组织施工单位制定营业线卸料的安全措施。

4、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对营业线防护、施工便线和信号过渡方案等做专业设计。

5、组织施工单位、设计配合人员讨论研究营业线施工方案、过渡方案,初审意见报公司工程部、物资部,安全措施报安质部。

6、组织甲供料到场,检查其他用料与施工机械、人员到位情况,检查人员培训情况。

7、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工作。负责检查施工前方案、人员、材料、机具的准备工作;组织封锁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各专业的流程与衔接工作;掌握施工进度,协调解决施工临时发生的问题;组织落实道岔钉固开启人员,检查确认放行列车条件。

8、负责检查监督监理单位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9、组织检查新开通的设备质量,落实阶梯式提速。

10、检查施工单位上线车辆防溜措施落实情况。

第8条**公司职责

**公司要确立建设与运输“两确保、两不误”的原则,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做到运输、施工两不误。要确立行车调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所有影响设备稳定与行车安全的作业必须纳入施工计划,统一按调度命令组织施工。

(一)施工准备

1、配备手持电台等与现场联络设备。

2、设备单位之间签订安全配合协议。

3、检查施工单位上线车辆设备状况。

4、审查上线自轮设备行车安全措施并安排停放站点与股道。

5、审查影响行车设备的施工方案与联锁方案。

6、审批并下达月度施工计划。

7、制订施工期间的行车措施。

(二)施工期间

1、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下达次日施工计划。

2、组织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落实施工登销记制度。

3、组织施工单位车辆联挂进出车站,确认停留车防溜措施

4、非正常行车条件下引导接发列车。

5、未纳入月计划的施工原则上不准施工,特殊情况报公司领导组批准后实施。

6、审查联锁试验方案,确认联锁试验记录,未确认联锁关系正确前不准开通运行。

7、监控拆除插入道岔的开启钉固,负责钉固道岔的钩锁。

8、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确认列车开通放行条件。

9、接收拆除的旧设备、旧材料。

(三)设备开通使用后

按施工单位签订的协议,监护施工单位对行车设备的养护,已接管设备按阶梯式提速办法实现行车设备达速。

第9条设计单位成立设计配合小组,对营业线防护、施工便线和信号过渡方案等做专业设计,提供指导性施工方案和提出确保安全的有关措施。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必须明确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条件,施工影响范围内各种行车设备的状况,对所涉及的行车设备的防护措施,以及为确保行车安全必须采取的施工工艺和指导性施工安全方案等。

第10条监理单位成立以总监为组长的营业线施工领导小组,按照安全法规、监理规范和合同要求,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合同,按旁站监理的原则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施工,及时防范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因施工质量不良给行车安全留下的隐患。

第11条施工单位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营业线施工领导组,负责现场组织施工和“六位一体”管理,确保营业线施工、行车安全。

施工过渡工程

第12条设计单位要按照正式工程进行过渡工程勘察设计,提出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和保证安全运营的具体措施;要优化设计方案和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减少线路换边拨接次数,减少过渡工程;要根据规程规范、线路条件和运输需要,合理选择便线的曲线半径以及其他技术标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设计审查部门要按照正式工程进行审查。

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正式工程组织过渡工程施工和实施工程监理。施工单位要对既有设备布置进行现场核对,根据设计文件和审查后的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编制施工过渡方案,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过渡方案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过渡方案进行施工,并实施旁站监理,参与竣工验收。

行车组织和设备管理部门要参加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和施工过渡方案的审查工作,做好现场配合工作,全过程对换边拨接地段施工进行指导监督。

监理单位要加强对过渡工程的监督,检查施工过渡方案,对实施过程和竣工验收工作实施监督。

第13条严禁进路有关道岔未纳入联锁时开放信号接发列车。营业线站场改造工程中,凡所接入或移动的道岔,必须按信号过渡工程设计、施工,将道岔表示纳入车站联锁后方可开放相应的进出站信号机。否则,只能按非正常情况办理接发列车作业。

第14条过渡工程的竣工验收要按照正式工程组织。过渡工程除**拨接地段外,其他应提前进行验收。对不能预先轧道的过渡工程,由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检查并确认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运营单位,也不得开通运营。

第15条过渡工程的开通速度和运行速度由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和施工资料提出申请,经运营单位审查后确定。验收合格的过渡工程,由运营单位(维管单位)维护,开通后24小时内,施工单位协助运营单位进行维护。施工单位对过渡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运营单位对过渡工程的设备维护负责。有关费用按规定办理。

工程验收交接

第16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基建、更新改造项目必须达到设计规范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且竣工资料齐全后方可申请验交。行车组织、设备管理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接管准备工作,对新增人员提前进行培训,提前调配到位。

第17条营业线的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完成并达到设计要求后,施工单位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交接申请;建设单位按照**《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及时组织工程验收交接。验收交接工作要在开通使用前进行。竣工验收交接后,方能正式移交使用单位运营或投产使用,未办理验收交接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第18条车站信联闭设备施工后,必须封锁进行全面的联锁试验,确认联锁关系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涉及列车进路使用的设备严禁利用列车间隔进行联锁试验。列控设备须动态试验正确后方可开通使用。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第19条确保施工安全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的共同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正确处理施工与行车安全的关系,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第20条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必须明确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条件,施工影响范围内各种行车设备的状况,对所涉及的行车设备的防护措施,以及为确保行车安全必须采取的施工工艺和指导性施工安全方案等。

第21条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合同,按旁站监理的原则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施工,及时防范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因施工质量不良给行车安全留下的隐患。

第22条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

第23条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

第24条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责任;培训合格的上述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时,因业务素质不达标发生事故的,将追究培训部门的责任。

第25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前向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成后,必须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

轨道车、施工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上线运行必须符合**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要接受运输、设备管理单位和部门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第26条封锁施工开通后,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整修,设备管理单位要严格把关;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必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线路慢行应尽快恢复正常速度,并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交接。

第27条设备管理部门和单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监督体系,加强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规模和专业性质,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合格人员发培训合格证。设备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派出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管理,要委派熟悉业务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对各种施工涉及行车安全的各方面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以及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对封锁施工要根据施工质量,最终确认满足线路放行列车条件后,方可开通线路;线路开通后,对于需要慢行的地段还要对慢行的速度、距离和时间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修,直到列车恢复常速、线路质量稳定。

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护工作,实行开通、提速检查签认制度

第28条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协助设计和施工单位核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由设计单位会同施工、设备管理单位(对行车安全影响较大的还必须有铁路局参加)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并在签订安全协议时,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第29条设计和施工单位对既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由于设备管理单位提供的设施位置错误造成损坏的,设备管理单位应承担责任并及时修复。因设计单位提供的设施位置不准确或遗漏造成损坏的,设计单位应负主要责任;提供的设施位置准确,因施工造成的损坏,施工单位应负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部门要经常监视既有设备,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处理,确认对既有设备无影响后,方可继续施工。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发生损坏时,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第30条行车组织部门必须积极做好施工组织协调工作,制定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措施,提前调整车流,加强施工期间的行车组织指挥,为施工作业创造条件。

第31条各级施工领导小组,必须提前确定现场监控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强化现场安全监控。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安全监察等部门、单位人员,要在组长或副组长的领导下,明确工作重点,盯住关键环节,督促安全措施落实,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临时发生的问题,保证施工安全。

加强施工安全专项管理

第32条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信号维护规则》、《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规范等各项安全生产规定。要坚决杜绝施工前超范围准备、施工中挖断电缆、爆破损坏行车设备、作业车辆溜逸、轨道车辆违章行驶、施工后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开通后整修线路不及时、机械和料具侵限、使用封联线和违章使用手摇把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时派人看守。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必须加强管理,落实措施,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第33条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营业线施工的轨道、桥隧、信号、接触网等技术复杂、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项目,严禁分包。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第34条切实加强雨季施工安全工作。营业线施工要认真执行**《铁路实施细则》,落实防洪措施。施工中必须保持营业线排水系统的畅通,对可能影响营业线路基、桥涵、隧道等设施设备稳定的任何作业,必须有足够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凡可能影响安全渡汛的施工地段,施工单位要认真接受防洪部门的防洪检查和指导,按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并制定防洪预案。

施工考核和安全奖惩制度

第35条加强对施工的考核工作,建立经济考核制度和奖惩办法,对施工计划和施工的兑现率、利用率进行考核。对**公司考核兑现率,对施工单位考核利用率。

第36条建立施工安全奖惩制度和抵押金制度。在铁路局管内施工,按所在铁路局要求办理;在**公司管内施工,由指挥部制定相应办法。

对在营业线施工保证行车安全中做出贡献的人员和单位,要给予奖励。对不遵守铁路施工安全规范,影响铁路行车安全及运输设施安全的施工单位,要按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事故性质,按《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和**营业线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可采用停工整顿、责令改正、赔偿经济损失、辞退责任施工单位等;。

第37条发生事故,要按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查明原因;根据对施工的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和定责情况,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设计院、工程局、监理公司等),责成其对事故责任者、责任单位及有关领导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附?则

第38条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执行。

第39条指挥部、**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40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41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

篇3: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对文明施工的管理。

3引用文件(无)

4术语与定义

4.1文明施工:指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

5职责

5.1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制订《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考核标准》,依据该标准对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效果进行定期考核。

5.2项目部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规划,并负责贯彻执行。

5.3专业化分公司负责所属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

6具体内容

6.1项目部成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6.2项目部依据项目合同,以及施工现场和周围的环境特点,制订出项目部文明施工规划,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6.3项目部划分出文明施工责任区,监督各专业公司对本单位责任区的管理。

6.4专业化分公司根据自身施工特点以及项目部所制订的文明施工规划,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将负责的文明施工区进一步细划至各施工班组,设置明显标识。

6.5项目部生活区及现场公共区域(如道路等)的文明施工管理由项目部统一协调安排。

6.6项目部对各专业化分公司的文明施工管理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6.7公司安全监察部依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考核标准》定期(不定期)对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考核其整改效果。

7相关文件(无)

8相关记录

“安全隐患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