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钻探安全生产规程
第一节?原则
一、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原则:任何工程、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保障钻探和非钻探人员的人身安全是第一位的、压倒一切的原则。
2、万无一失原则:安全规程必须确保人员在万一疏勿的情况下都不会出安全事故,做到万无一失。
3、人人遵守原则:无论水平有多高、经验有多丰富、工龄有多长、无论老板、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员、机长还是下手都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二、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消除安全隐患:
1、消除设备和构件本身的安全缺陷;
2、消除钻探方法本身的安全缺陷;
3、消除人员的安全缺陷:新来机长必须配2名老下手,老机长至少配1名熟练下手。
4、用前安全检查:每一样设备及部件使用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使它们无安全隐患。
(二)安全教育:
1、新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①新来的机长上岗前必须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对他进行1天(记工日)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②新来的下手上岗前必须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对他进行1天(记工日)的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至少宣读、讲解两遍安全生产规程内容)。
2、定期教育:①、每10天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宣读并讲解一遍安全生产规程内容,对10天来出现违规操作的事件进行批评,并重点讲解。②、每季度: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宣读并讲解一遍安全生产规程内容,对本季度出现的违规操作事件进行批评,并重点讲解。
3、工地开工前安全交底: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对操作人员进行半天的全面安全交底,宣读讲解一遍安全生生产规程内容。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对容易出安全事故的环节反复交底,没有交底的工地和班组不得开工。
4、班前交底:每天开工前,由机长宣读讲解一遍安全生产规程内容,并根据当天的工作情况,对2个下手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
5、事先交底:做某项易出安全事故的工作前,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和机长对2个下手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比如移机、连接打杆等)。
6、及时教育:现场技术负责人对当前违反安全操作的人进行及时教育纠正,利用中午或下午下班前就此事件对工地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7、雨天安全教育:员工进工地工作1个小时以上下雨时,现场技术负责人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现场技术负责人不在工地时,由现场管理员组织。
8、各种安全教育后,都必须填写安全教育表,表中规定的人员签字后才算完成。
(三)安全监督
1、人人都有监督权,任何人都有批评和检举违反安全规程的事和人,可获罚款额50%的奖励;
2、现场技术负责人、机长可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先批评教育,对累教不改者适度罚款,罚款的50%归己。
三、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应承担的责任
1、项目负责人:做出违反安全规程的决定而造成损失的应负全部责任。
2、现场技术负责人及机长:做出违反安全规程的决定而造成损失时,应负部分责任,视情节轻重批评教育、不记当天工日、扣工资等处罚。
3、下手: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损失时,负部分责任,视情节轻重批评教育、不记当天工日、扣工资等处罚。
第二节?安全生产规程内容
一、场地安全规定
(一)现场踏勘与调查危险隐患:
1、现场技术负责人和机长:每个钻探项目在立机前必须对场地进行踏勘和调查走访,初步查明空中高压电线、较明显的地下埋藏物(高压电缆、光缆、给排水管及大型污水处理管等异物)、高坎、陡坡等危险因素,在立机前报告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如有危险因素,立机前应通报业主,由业主与相关部门一道,现场标明地下埋藏物的具体位置和安全距离,说明空中高压电线的高度、电压和安全距离,经他们同意后才能开钻。
(二)空中电线下钻探安全规定:
1、晴天钻探:钻机塔顶、塔身、水泵及人员离高压线的水平直线距离不小于20米(违者不记工日);
2、雨天和大雾天钻探:塔顶、塔身、水泵及人员离高压线的水平直线距离不小于30米(违者不记工日),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3、电杆拉线:严禁手摸和用物体碰。
4、工棚:严禁将工棚设在离空中高压线水平距离40米以内的位置;
5、钻机塔顶、塔身、水泵及人员离低空低压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水平距离5米,在未搞清低空线的性质前任何线都必须离开水平距离5米;
(三)地面钻探安全规定:
1、放机座的场地:必须平整而牢固,防止钻机翻倒和下沉;
2、坎边:钻机底座边离坎边距离不小于1.5米。钻机主轴不能对着坎边,坎高超过1.5m或坎下危险时,需设防护栏杆;
3、钻机主轴前面的操作场地宽3米、长10米范围内平整无障碍、不湿滑,4米之内无高坎。
(四)地下高压电缆之上钻探安全规定:
1、晴天钻探:钻孔离地下高压电缆的水平直线距离不小于3米,地下高压电缆外露时,机身和人员的水平直线距离不小于4米;
2、雨天和开水钻探:机身和人员离高压电缆的距离不小于4米,高压电缆外露时不小于5米。
(五)地下埋藏物之上钻探安全规定:钻孔离光缆、给排水管、大型污水处理管的边缘距离不小于2米。
(六)场地排水:当需开水钻进时,必须挖好排沟排水,使场地不积水、不湿滑。
(七)围栏与警示:
1、当钻探危及自身及行人安全,必须围栏和设警示牌;
2、为确保他人安全,不能让闲杂人员靠近工作中的钻机和水泵,并设警示牌。
二、天气安全规定
(一)下雪天:1、地面有积雪时,不得开工。
2、地面无积雪但塔架上有积雪,开工前必须清除。
3、当地面结冰时,严禁开工。
(二)下雨天:1、大雨、中雨不得开工。
2、下小雨时只能钻岩,不得作其它工作。
三、钻机移运安全规定
(一)抬机:1、抬机时必须使用专用皮带(喷红漆);
2、抬机必须使专用木杠(喷红漆),其直径不小于10cm。
(二)野外人工抬运钻机:
1、当路面很不平,坡较陡时必须拆开抬运。
2、雨天及路滑:不能抬机。
3、斜坡:(1)上坡或下坡时,必须两人抬机,另一人扶;(2)坡度较陡或路太窄时,必须先修路。
(三)用卷扬机移运钻机:
1、移运钻机的过程中,附加平?钢管必须插到位。
2、移动方向:只能顺着钻机滑轮方向,严禁侧向移动,转向只能用人工撬。
3、带塔移运钻机:顺着钻机方向的路径必须基本平整,侧向场地必须非常平整,场地无稀泥,以防钻机侧翻,不平时必须先挖、填,严禁上坡和下坡。
4、下塔移运钻机:当场地不很平,有稀泥时,长探100型必须将主塔放下后,才能用卷扬机移运钻机,坡较陡时,严禁上、下坡。
(四)锚杆和加力杆:
1、必须使用专用锚杆,不得用普通钢扦代替;
2、只能使用专用的加力杆,锚固点离机长的最短距离不得少于3米,加力时只能用2米以上的粗绳拉加力杆,严禁用手压加力杆;
3、加力杆前严禁站人:在加力杆前能打到的范围内严禁站人,防止万一压不住,伤到机长和前面站立的人。
四、钻机、水泵等设备使用安全规定
(一)用前检查:每样设备和构件使用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如有隐患,消除后才能使用。
(二)安全用电: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指定的人员接电。
(三)机座:1、附加平衡杆:任何时候机座都必须插上2根专用的平?钢管(拆钻机和抬运除外)。
2、垫专用木枋:长探100型机,必须顺着钻机方向垫两根2m长的专用长木枋,在附加平衡钢管杆下各垫一块50cm长的专用短木枋。
3、垫专用木枋的方法:只能用卷扬机将钻机拉上木枋,严禁在侧面橇钻机。
(四)立塔:1、只有机长或在机长指导下才能立塔;
2、主塔、付塔及配件必须同时使用,螺栓、螺帽齐全且拧紧;
3、起落架用完后,必须拆除。
(五)设备无安全隐患:
1、皮带轮:必须有防护罩才能使用;
2、各种设备和构件的配置必须齐全,各种螺栓、螺帽必须齐全并拧紧。
(六)开机:
1、只有经项目负责人认可的机长才能开机;
2、外来机长开机: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
3、下手学开机: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且机长必须在旁边,严禁机长不在机旁而任由下手开机;
4、钻机运行时,机长必须在钻机附近3米范围内,特殊情况下离机15分钟内,必须委托其它机长看管,超过15分钟必须停机;
5、钻机在旋转钻进和机长在变挡时,下手离钻机的距离必须在1.5m以上。
(七)钢丝绳:
1、用前必须检查,当有5-6根钢丝断裂或多股钢丝明显磨损时就应更换或折断。
2、钢丝绳在工作时,不得用手摸或用手拉钢丝绳,只能使用专用绳叉。
(八)绳卡:
1、用前必须检查,螺帽、螺栓不得缺失、松动和滑丝;
2、任何接头都必须使用2个绳卡,两个绳长的螺帽不得在同一方向。
(九)卸扣:型号大小适宜,螺杆不能滑丝,并拧紧。
(十)冲土杆:冲土时,当冲土杆被钢丝绳提到空中时(刀口的离地不得超过1.5m),扶冲土杆人员的双手必须伸直,使其不晃动即可,只能让它自由落下,严禁用力往下拉冲土杆,两脚离钻孔40cm以上,其它人离机???离必须以2m以上。
(十一)提升器:1、套管、钻杆、岩芯管的吊装:只能使用提升器,严禁直接用钢丝绳吊装。
2、吊装时,提升器的缺口必须朝下。
3、提升器不使用时,必须到地下(钻机后侧)。
(十二)打杆及吊锤(包括动探打杆):
1、打杆必须使用专用打并接头和打并(将打并和打杆接头以上的钻杆喷红漆);
2、手握打并接头的位置:任何时候手只能握在打并接头上,严禁握出打并接头以上喷有红色的油漆的部分;
3、严禁在塔架上松、接打杆。
4、特殊情况下,必须在塔架上松、接、紧打杆时,只能用板叉,严禁用手直接松、紧、接打杆。
5、连接打杆:①在地面连打杆:下套管(钻杆)时,在地面将套管(钻杆)与打杆一起连接后,吊装上机。
②在主轴下连打杆:打反锤拨套管(钻杆)时,将打杆吊到孔口对准套管(钻杆),机长紧紧拉住刹车不动(严禁使吊锤上下移动),下手侧身单手拧紧打杆(严禁用双手),头部离打杆的距离不小于30cm。
6、松打杆:①在地面松打杆:打反锤拨套管(钻杆)时,在立轴下松开套管(钻杆),然后和打杆一起吊装到地面。
②在立轴下松打杆:用吊锤下套管(钻杆)时,打到位后,机长将吊锤吊离打并接头10-20cm,下手单手侧身用扳叉松脱打杆,提示机长将打杆提起,然后双手握住打并接头,将它放到地面。
7、吊锤在上下打动时,只能用专用叉子、长棍、长绳扶套管和钻杆,严禁用手扶钻杆和套管。
(十三)主动钻杆:
1、主动钻杆顶端必须帮扎长木棍,不绑长木棍不得开机。
2、每天检查水龙头向心弹子盘是否灵活,并打黄油,如不灵活应立即检修。
3、松主动钻杆:下手取钻杆前,机长必须先将挡位放在卷扬机挡,下手看到钻杆停止旋转后,才能用板叉松钻杆,在下手还未将扳叉拿走,人未离开时,严禁机长拉离合器和排挡。
4、紧主动钻杆:下钻杆时,主动杆与钻杆的连接只能用人工紧的方式完成(严禁用钻机旋紧),当机长看到下手将板叉拿开人离开后,并看到下手发出开机口令时,才能碰离合器和排挡。
(十四)反钻杆:
1、板叉和加力杆前面严禁站任何人,防止扳叉,加力杆及人员打滑时,板叉及加力杆反弹伤人。
2、反主动钻杆:①需要用加力杆时(必须用专用的),必须将2把扳叉合为1把使用,以防扳叉打滑,只能使用葫芦反钻杆,在立轴前放几块厚木板,以防主动钻杆铰断时伤人。②当场地限制只能用人力反钻杆时(必须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人只能站一排(人员后面,严禁有危险的硬物),必须将2把扳叉合为1把使用,人员只能拉加力杆,不得推加力杆。
3、反普通钻杆,只能用反丝钻杆和专用反管器,严禁用普通扳叉和压钳。
(十五)吊装:
1、吊装方向:吊装任何物体都只能顺着滑轮方向吊装,严禁侧向吊装,以防钻机侧翻;
2、吊装钻杆、套管、岩芯管等铁件:①只能侧身抱,不得正对它们抱。②抬套管岩芯管只能双手抱在离端头10-20cm左右的位置,严禁抱端头或将手伸到管内。③必须人工抬一端,不得让被吊部件在地上拖,落地必须轻放;
3、当被吊物件悬在高空时,底下严禁站人。
(十六)高压水管:当连接主动钻杆的高压水管被绞时,机长应立马停机,之后才能松水管,严禁在开机状态松高压水管。
(十七)松紧螺丝:在开机状态下松紧螺丝时,如果旁边皮带或设备在转动,必须停机。
(十八)套管、钻杆等构件的摆放:
1、钻机主轴前面宽3米、长10米范围内不得摆放任何东西,防止人员被拌倒。
2、套管、岩芯管摆一边,钻杆等摆钻机的另一边。
(十九)钻机前和上塔架操作:
1、在钻机还处在工作状态和机长还在拉离合器、排挡时,严禁人员上塔架和进入钻机1.5米内操作(冲土时扶冲杆人除外),机长必须使钻机挡位放在提升挡,并指示下手时,才能上塔架和到机前操作;
2、当有人员在塔架上和钻机前1.5米内操作时,任何人严禁排挡和拉离合器。
五、吃与穿安全规定
(一)饮食:1、在钻探工地内无论上班与休息均不得饮酒,严禁酒后作业;
2、除纯净水外,其它水必须烧开后才能饮用。
(二)安全帽:钻机工作时,任何工作人员在钻机边10米内都必须戴统一发放的安全帽。
(三)衣服:钻探操作人员及现场负责人上班时不得留长辫、穿长袍、带围巾。
(四)手套:工作时必须戴统一发放的手套,严禁戴纱手套。
(五)鞋:不论工作与休息,在钻探现场范围内走路时,不得赤脚和穿拖鞋。
(六)烤炭火:晚上睡觉时,工棚内的火必须熄灭,以防中毒。
怀化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工程勘察分院
?2011年5月1日
篇2: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潞矿王地字【2012】78号《关于下发集团公司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安全原则,防治矿井重特大水害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我矿探放水工作,切实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最大限度保证职工生命和矿井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机构
组长:贾双春吴晓东
副组长:杨建立赵学雷张日林汪健民苏海
石兵
成员单位:地测科生产中心机电中心安监处通风科
开发办调度室劳资科计划科财务科
企管科督查办职工学校采、掘、开队组
办公室设在地测科,电话5932619。
二、职责
工作流程:
编制设计(地测科)→制定措施(探放水队)→各部门审批(生产、安全等)→具体施工(探水队)→工程验收(接收安全员、验收员)→监督管理(地测、生产、安全、调度等)→考核(地测科)
1、地测科主要负责依据年度生产采掘衔接计划编制探掘年度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健全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相关制度;负责编制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设计;负责井下各类防治水钻探施工现场成果的验收;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情况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负责汇总、整理、分析井下各类防治水钻探原始资料并建立相关台帐;编制钻探、掘进进尺日调度通报台帐;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类防治水钻探成果资料进行集中汇诊分析。
2、生产中心负责严格监督掘进、回采工作面的推进进度;负责钻探现场施工环境的协调;配合完成对钻探资料的汇诊分析等相关工作。
3、机电中心负责配备各类钻探设备及其相关耗材配件,确保设备及配件的及时性和完好性,保证随时满足矿井生产需要;负责对钻探新技术、新设备的调研与引进等。
4、安监处负责监管各类防治水钻探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其他相关环节的安全工作落实和执行情况。
5、通风科负责安排各类防治水钻探施工现场瓦斯含量的监测;协助井下超前钻探、探放水钻施工过程中因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瓦斯涌出量变化的监测、分析与治理等相关工作。
6、探放水队负责按设计进行井下各类防治水钻探的施工作业;负责对各类钻探设备的维护与管理;负责编制探放水队关于设备保管、人员管理等各类岗位职责;负责钻探实施过程中原始记录的编录;负责对原始记录进行整理并及时上报矿地测科;
7、采、掘、开队组负责根据生产安排,结合各类工作面钻孔打设情况开展日常工作
8、调度室:负责探放水和超前钻探期间的调度工作;
9、劳资科:负责落实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所涉及的人员配备;
10、计划科:负责钻探设备购置计划的审批和上报;
11、企管科:负责探放水队组专项费用的审批;
12、财务科:负责设备购置所需资金的落实;
13、职工学校:负责探放水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技术管理
1、全矿开拓、掘进、回采队组不再进行井下探放水作业,探放水工程由专业探放水队伍组织实施。
2、地测科要结合现场情况综合分析,特殊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下的钻探、探放水工程必须坚持物、化、钻相结合的综合超前探测原则,防止因直接钻探导致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3、探放水和超前钻探等各类钻探工程技术人员,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地测科编制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设计。设计要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和巷道掘进实际情况针对性的编制,钻探设计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实施超前钻探的目的;
②实施超前钻探区域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
③超前钻探现场布置钻孔的位置、角度、孔数及示意图和说明;
④相关的技术要求及安全措施。
5、掘、开队组必须根据地测科编制的超前钻探设计,在作业规程中编制专业章节。
6、特殊区域的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程,由地测科编制专项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设计,专项设计须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地测、生产、机电、通风、安全等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生效。
7、正常掘进巷道中实施超前钻探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米,特殊区域的安全距离要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中防隔水煤柱的留设具体计算而定。
8、在探放采空区、老窑积水、地质富水异常区时,必须排查清楚采空区、老窑积水、地质富水异常区积水范围和积水量后,才能安排探放水。探放水时,最小超前水平钻距不小于30米,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米。还需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防止水患事故的发生。
9、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程施工现场应进行牌板标识,牌板内容标识要全面、清楚,牌板悬挂要符合规定要求。
10、井下钻探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由探放水队、安全员、瓦检员共同监督进行,并在现场作业记录、管理牌板上签字确认,钻探施工各环节要实现闭合管理。
11、探放水技术人员要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台账、记录,做到资料及时准确,同时要做好探、掘台账资料安全确认移交工作。
12、各类防治水钻探设备由探放水队统一管理,各采、掘工作面放置的设备各采掘队组有义务协助管理,探放水队要建立钻探设备维护及配件、耗材使用等相关管理制度,设备要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篇3:钻探现场施工监管验收安全移交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我矿井下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的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钻探现场施工、监管、验收及安全移交管理制度:
1、探放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钻孔进行探放水或超前钻探,地测科人员负责监管。
2、钻探完成后,探放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超前钻探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单。
3、探放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签字移交,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移交或口头移交。
4、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探放水和超前钻探或钻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
5、如果钻探过程中发现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常情况,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6、在移交单上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