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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桩工程安全规定

2024-07-10 阅读 6557

一、一般规定

1.开工前,施工分包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包商其现场安全控制机构包括主管安全的施工经理的姓名和安全检查员的姓名及其相关资质,经总包商批准后方可正式工作;同样总包商亦应通知施工分包商总包商的现场安全控制机构包括主管安全的施工经理的姓名和安全检查员的姓名。

2.施工分包商主管安全的施工经理和总包商主管安全的施工经理必须完全有能力处理施工分包商和总包商间以及业主上级政府部门等各方面的工作,但与本条例有关的事宜应由安全检查员代表其行使权利。

3.施工分包商在开工前需及时熟悉图纸和有关说明,向总包商了解施工环境内有关地下障碍物的情况。

4.施工分包商开工申请报告,在未经总包商书面地下障碍物情况的交底和批准之前,不能开工。

5.如果施工分包商人员违反法规条例或当地及大沽化公司的有关规定,总包商有权要求施工分包商遵守上述条例或根据违反程度采取一定的措施,直至取消合同的可能。

6.施工分包商有义务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法律规定的条例;

2)国家现行的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纵规程;

3)本文规定的条例;

7.施工分包商应做到:

使其人员熟悉工地特点和特殊风险以及需要遵循的制度和安全措施;

为安全施工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

充分调用人员和其它适当的措施完成工程,并要考虑特殊风险;

为其人员配备好所需的防护设施并保证能正确使用;

应责成其工作人员遵守与现场事故预防及卫生措施相关的规范与条例,该程序和设备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法律要求并在工作期间采取必须的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当致命或严重事故发生时,或造成建筑物、设备的严重破坏时,施工分包商应立即向总包商汇报,并使之了解事态的进展;同时施工分包商必须向总包商通报事故原因。

按总包商该项目的要求的格式每周定期上报安全周报及相关报告和记录。

施工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与其岗位相符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报总包商备案。

所制定的各种安全措施和制度要报总包商批准和备案。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都应配戴由总包商和大沽化安全保卫部门共同签发的出入证。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都应着工作服、劳保鞋,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戴安全带;凡穿短裤短裤、裙子、拖鞋的员工,总包商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

对每一批新进入现场的员工,均应进行进场安全教育;每日工作之前,各队、班组应向员工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每项工序作业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有书面交底签字记录。

临时配电箱、开关箱应加锁,施工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锁上配电箱、开关箱,且挂上“禁动”标志牌。

固定施工机械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并有接地电阻摇测记录;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动工具应加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并有接地电阻摇测记录。固定施工机械旁应挂有操作规程,并挂有操作人、维修人名牌。

施工现场应分区明确,合理布置。

必须向操作人员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和规定,做到活完、料清、脚下净;严禁野蛮施工。

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运出施工现场。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和其他浑浊废弃物,未经沉淀不得排放。?

二、打桩作业

用抱杆安装塔式桩架时,升降抱杆动作要协调,到位后应拉紧缆风,绑牢底脚。组装时应用工具找正螺孔,严禁把手指伸入孔内。

导杆升到75度时,必须拉紧溜绳。待导杆竖直装好撑杆后,溜绳方可拆除。

移动塔式桩架时,禁止行人跨越滑车组。

横移直式桩架时,左右缆风要有专人松紧,两个甏头要同时绕,底盘距扎沟滑轮不得小于1米。

纵向移动直式桩架时,应将走管上扎沟滑轮及木棒取下,牵引钢丝绳及其滑车组应与桩架底盘平行。

绕甏头应戴帆布手套,手距甏头不得小于60厘米。

一根钢丝绳头不准同时绕在两个甏头上,若发生克索应立即停车反转解除。

移动桩架和停止作业时,桩锤应放在最低位置。

桩管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高到4米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注混凝土。

耳环及底盘上骑马弹簧螺丝,应用钢丝绳绑牢,防止折断时落下伤人。

耳环落下时必须用控制绳,禁止让其自由落下。

桩机周围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严禁闲人进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在距桩锤中心5米以外监视。

作业前必须检查传动、制动、滑车、吊索、拉绳应牢固有效,防护装置应齐全良好,并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

打桩操作人员(司机)必须熟悉桩机构造、性能和保养规程,操作熟练方可独立操作。严禁非桩机操作人员操作。

打桩作业时,严禁在桩机垂直半径范围以内和桩锤或重物底下穿行停留。

震动沉桩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机架下。

卷扬机的钢丝绳应经常处于油膜状态,不得硬性摩擦,并应排列整齐,不得挤压,缠绕滚筒上不少于3圈。在缠绕钢丝绳时,不得探头或伸手拔动钢丝绳。

稳桩时,应撬棍套绳或其他适当工具进行。当桩与桩帽接合以前,套绳不得脱套,纠正斜桩不宜用力过猛,并注视桩的倾斜方向。

震动拨桩时,应垂直向上,边震边拔。

在装拆桩管或沉箱上操作时,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操作,必须设专人监护电源。

遇有大风、雪、雾、沙尘天气和六级以上强风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当风速超过七级应将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增加缆风绳。

雷电天气无避雷装置的桩机,应停止作业。桩锤

作业后应将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切断电源和电路开关,停机制动后方可离开。

三、发电机

发电机室应设置砂箱和四氯化碳灭火机等防火设备。

连接到配电盘和一切用电设备上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牢固并架设在绝缘支柱上,不准拖在地面上。

发电机运转时,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绝缘防护措施。

循环水池四周应设围栏,夜间在护栏处设警示灯。

露天防止的发电机,在发电机的上方要搭设防雨设施。

四、混凝土、砂浆搅拌机

搅拌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应良好,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现场检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五、电焊作业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带电的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测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六、气焊作业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测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其间距不得少于5米;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

气瓶应有防震胶圈,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爆晒。

工作完毕,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

七、钢筋切断作业

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八、平板拖车

出车前要将刹车气管接头、电线插头插接好。钢板支架、拖挂装置、安全防护网要符合要求、

装载大型物件时,要先察看路线,制定运输方案。

装卸车时要停放在坚实平坦、周围无障碍物的地方,拖车应制动,车轮应楔紧。

搭设跳板与地面的夹角一般应不大于15度。

重车下坡和转弯应减速慢行。下坡应提前换档,不得中途换档。

用后绞盘装卸物件,车子必须制动住,并楔紧车轮。

九、油罐车

油罐车应备专用灭火器材,并装拖地金属链条,以防静电产生火花。

发动机的化油器和排气管发生回火,放炮现象,要及时排除。

油罐漏油需焊补时,首先要除油放气,确认无油无气并打开加油口后,方可施焊。

油罐装有油时,严禁接近明火。停放时,必须远离火源,雷雨时不准停放在大树下。

夜间修理车的照明,要用安全行灯,电线应绝缘良好。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打桩工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会议,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

二、认真学习打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按规定使用打桩机,移动塔式桩架时,禁止行人跨越滑车组,移动桩架和停止作业时,桩锤应放在最低位置。

三、打砼预制桩,吊桩前应将桩锤提升到一定位置规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

四、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准在桩下通过。

五、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用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六、对灌注桩,桩管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到4米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注砼。

七、钻孔灌注桩浇注砼前,孔口应加盖板,附近不准堆放重物。

八、工作时,对各级主管人员检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

篇3:震动锤打桩拔桩安全技术规定

1作业范围内架空输电线路应搬迁。现场管线保护和其它安全措施未落实,禁止打桩作业。

2采用履带式起重机带震动锤配合打桩与拔桩时,不同型号等级的震动锤,所配用的起重机应经过计算并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其工作地基和具体操作应符合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3电动式震动桩锤作业场地与电源或电力主干线的距离应控制在200m以内,电源、导线的容量和截面应符合厂方说明书的规定,额定电压应控制在-5%~+10%之间,电气装置部分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

4液压箱、电气控制箱应设置在安全平整的地方,设置防雨设施,并能确保维修和操作人员在规范的作业通道上操作。

5震动桩锤打桩与拔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对电动机等电气部分进行绝缘测试,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电缆外皮的橡胶层应完好无损,使用前进行通电试验;

2)电气控制箱内各部件应完好,接触无松动,接触器触点无烧毛现象;

3)振动锤减震器与连接螺栓连接紧固,不得松动或缺件;

4)振动箱内润滑油位应在规定范围内,用手盘转胶带轮时,振动箱内不得有任何异响;

5)各传动胶带的松紧度,应及时调整合适,传动部分的防护罩应安装牢固无破损;

6)夹持器与振动器连接处的螺栓不得松动;

7)液压缸根部的接头防护罩应齐全;

8)当夹持片的齿形磨损超过4mm时,应更换;使用前,应在夹持片中间放一块10~15mm的铁块进行试夹,试夹中液压缸应无渗油,系统压力应正常,不得在夹持片中间无钢板试夹;

9)悬挂震动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震动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应加装保险钢丝绳;

6震动锤的启动电流和电压,一次启动时间不得超过10s。当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启动。启动后,应待电流降至正常值时,方可转到运转位置。

7震动锤启动运转后,应待振幅达到规定值时,方可进行作业。若振幅正常但仍不能拔桩时,应改用功率较大的震动锤。

8拔钢板桩时,应按沉入顺序的相反方向起拔,夹持器在夹持板桩时,应靠近相邻的一根;夹持器在夹持工字钢桩时,应夹紧其腹板的中央。如工字钢桩和钢板桩的端部有钻孔时,应将钻孔焊平或将钻孔以上割掉,亦可在钻孔处焊接加强钢板。

9夹桩时,不得在夹持器和桩的头部之间留有空隙,并应待压力表显示压力达到额定值时,方可指挥起重机起拔。

10拔桩时,当桩身埋入部分被拔起1~1.5m时,应停止振动,拴好吊桩钢丝绳,再起振拔桩;当桩尖在地下只有1~2m时,应停止振动,由起重机直接拔桩。桩完全被拔出后,在吊装钢丝绳未吊紧前,不得松开夹持器。

11沉桩前,应以桩的前端定位,调整规定的垂直度,不应使倾斜超过2度。

12沉桩时吊桩的钢丝绳应紧跟桩的下沉速度放松。在桩入土3m之前,可利用导杆前后移动来校正桩的垂直度;在桩入土超过3m时,不得再进行校正。

13沉桩过程中,当电流表指数急剧上升时,应降低沉桩速度。

14液压软管破损、液压操纵箱失灵或停电(含突然断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安全措施不让桩从夹持器中脱落。

15沉拔桩作业时,应经常检查机械挂钩用钢丝绳、吊具的状态,确保其运行安全可靠。

16作业后,应将震动桩锤放置至最低处,用木方垫实,逐级切断电源。

17遇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作业,并将起重机的起重臂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