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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2024-07-10 阅读 2960

为了加强对脚手架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进一步规范脚手架的搭设、拆除,材料的验收及使用中的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对危险性较大和特殊脚手架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操作工人的人身安全,减少企业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施工现场(含联营和各种形式承包的工程项目部)。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

3、《安全网》GB5725---1997

4、《密目式安全立网》GB16909---1997

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北京建工集团施工现场创建达标管理办法》

9、《三建公司文明施工达标执行标准》

三、脚手架安全管理要求:

(一)材料、材质的安全管理要求:

1、钢管: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直缝电焊钢管》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钢管应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0-3.5mm,长度为4-6m和2.1-2.3m,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的钢管。钢管必须做防锈处理,并涂桔黄色油漆。

2、扣件:

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尺寸相同,扣件无论新旧均应进行防锈处理,直角扣件自重应为13.2N/个、旋转扣件自重应为14.6N/个、对接扣件自重应为18.4N/个。

3、脚手板:

脚手板可采用钢、木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冲压钢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脚手板无论新旧均应涂防锈漆。木制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宽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应小于50mm。

4、安全网:

大眼网必须采用锦纶材料编制,宽度不得小于3米,长度不大于6米,网眼不得大于10cm;密目网网目密度不应低于2000目/100cm2,密目网各边缘部位的开眼环扣必须牢固可靠,环扣孔径不低于8mm,网体必须阻燃。

(二)采购与租赁的安全管理要求:

各工程项目必须从在北京市建委备案的生产、租赁企业中采购或租用钢管、扣件。在采购和租用钢管、扣件时,要与生产或租赁单位签订质量担保协议,查验和保存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各施工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强钢管质量的可控性和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

购买安全网时,必须在公司合供方名录内进行挑选,要查验并保存供方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执行公司采购流程)

(三)检查与验收: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严重锈蚀、弯曲时禁止使用。

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采用扭力扳手检查。

各施工现场要加强对钢管、扣件的进场验收,质量合格资料不全和未按标准要求铸有商标的产品不得验收进场。

冲压钢脚手板不得有裂纹、开焊与硬弯;木制脚手板有腐朽、劈裂、或有活动节子、偏棱和变形严重的禁止使用。

安全网进场时,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共同对安全网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商标;制造厂商、厂址;制造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合格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实物质量。并及时填写《建工集团总公司脚手架、安全网验收单》(附表4)

安全网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员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当发现有严重变形、磨损、霉变、断裂、破洞、系绳松脱、搭接处脱开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更换。

四、脚手架基本安全管理规定

1、一般脚手架(15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施工要有搭设、维护、使用、拆除的安全管理措施。特殊脚手架(非一般脚手架)施工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经上一级审批后生效;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项目必须经专家组论证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2、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专业工长组织,由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员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并及时填写《建工集团总公司脚手架、安全网验收单》(附表4)

3、验收后的脚手架,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因工作需要需做局布拆改时,应经验收部门或人员同意后,由架子工操作。

4、架子工程的安装和分包必须严格执行三建安全字[2004]14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5、按照集团公司《安全旁站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脚手架作业、水平安全网搭设、拆除作业时,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旁站监督,并填写《北京建工集团安全旁站监督记录》(附表1);如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督管理有实际困难的,经项目经理书面同意后,安全管理人员可委托相关责任人进行旁站式监督管理,并填写安全旁站委托书(附表2);接受委托人员必须是持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业人员或该专业工长,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旁站监督管理规定》,对旁站监督的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6、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5级以上,高温,雨雪天气等)影响安全工作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7、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8、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9、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0、未取得有效特种操作证人员不得从事本工种作业。操作工人在现场工作时,要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复印件。

11、架子工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高处(距地面高度2m以上)作业时,必须正确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并每年对其进行一次体检,并提供所有人员体检证明。(劳务、工程分包人员的体检证明,由提供施工人员的单位负责提供)

12、经过大风,大雨后,要对架子进行检查,如发现下沉,松扣或崩扣时要及时修理。

13、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应停电进行,否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严禁跨越35千伏及以上带电设备。水平安全距离应不小于3m;10千伏及以下,水平和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m,所有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时,其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6m,并应有电气工作人员监护。

五、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脚手架

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4、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5、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6、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7、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5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8、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5N?m,且不应大于65N?m。

9、作业层脚手板必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0mm;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进行可靠固定,严防倾翻。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应与支撑杆可靠地固定。

10、凡高度在4m以上的多层建筑物(高度在15m以下),不使用落地式脚手架的,首层四周必须支搭固定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3m,所用安全网必须为新安全网。

11、高层建筑物首层必须固定一道6m宽的双层安全网,且必须使用新安全网,每隔4层(高度不超过10m)还要固定一道3m宽的安全网。

12、安全网的搭接严密,支设牢固,外观整齐,安全网的外口要高于里口60-80cm,多层建筑网底有效高度不得小于3m,高层建筑网底有效高度不得小于5m,安全网内不得留有杂物。

13、脚手架基础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的有关规定进行。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应略高于自然地坪50mm,底座、垫板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脚手架外侧必须设置排水沟,保证排水顺利。

(二)模板支撑体系暨满堂红脚手架

1、施工现场所用的模板支撑体系暨满堂红脚手架必须按照承重脚手架的要求作到五有:有方案、有设计、有计算、有验收、有检查。

2、模板支撑体系暨满堂红脚手架除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应单独使用同一种架体材料,严禁混用。

3、模板支撑体系暨满堂红脚手架搭设高度低于5米的,项目工程师应对支撑体系进行受力计算,明确搭设要求,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模板支撑体系暨满堂红脚手架高度大于5米的,项目工程师负责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方案应有计算书,搭设祥图、搭设要求和安全要求,并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且架体必须由专业架子工进行搭设。

5、模板支撑体系暨满堂红脚手架高度大于8米或跨度大于15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必须由公司组织专家论证,并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6、承重较大的满堂红架子,立杆间距纵横均不得超过1.5m。顺水杆每步间隔不得超过1.4m。檩杆间距不超过75cm。脚手板应铺严、铺齐。立杆底部必须夯实或垫板。

7、装修用的满堂红架子,立杆间距纵横均不得超过2m,靠墙的立杆应离开墙面50-60cm。顺水杆每步间隔不得超过1.7m。檩杆间距不得超过1m。铺脚手板时,架子高度超过3.6m,板子空隙不得超过20cm;架子高度超过6m,必须满铺脚手板,花铺的脚手板,板子的搭头必须绑牢。

8、满堂红架子的四角必须绑抱角戗。中间每四排立杆使一个十字盖,一直到顶。每高两步,横向相隔四根立杆必须绑一道拉杆。

9、封顶架子立杆应绑双扣。立杆不得露出杆头。接杆在封顶处的一根应大头向上,运料应预留井口,井口四周应绑护身栏或加盖板,下方搭支防护层。上下架子应绑爬梯。

10、高度在3.6m以内的安装和装修,非承重的满堂红架子可由本工种用套管架自行支搭,铁凳间距不得大于2.0m,铺板宽度不得小于60cm,如高度超过3.6m或需使用杉槁等支搭承重架子时,一律由架子工支搭。

(三)插口架子:

1、插口架子适用于外挂内浇,外砖内浇和框架结构等工程的结构施工,插口架子既可作结构施工的立体外防护,又可做人行通道使用。

2、插口架子的负荷量(包括活荷载)不得超过120kg/m2架子上严禁堆放材料,人员不得集中停立,保证架子受力均?。

3、插口架子的升降,应使用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吊运,凡使用插口架子的单位,必须把架子的升降列入正常的施工工序。

4、插口架子在组装前,施工负责及有关人员必须根???工程特点,拟定组装方案和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方案和交底作业。

5、组装插口架子应由架子工担任,在组装前要认真检查所用的料具,不准使用与本规定材料规格不符的料具。如用焊接配件组装架子,应经技术部门及有关人员检验鉴定合格方可使用。

6、架子工组装作业必须3人以上配合操作,严格按照支搭脚手架的程序组装或拆除。

7、架子组装好以后,应由施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签定合格后方能使用。架子投入使用后,任何人不得拆改架子或挪动架子上的脚手板,因施工需要必须改动时,应经施工负责人批准,架子工负责操作。

8、插口架子提升或降落时,不准使用吊钩,必须用卡环吊运,任何人不准站在架子上随架子升降,别杆等材料随架子升降时,必须放置在妥善的地方,以免坠落。

9、插口架子使用期间,施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如架子问题比较严重,涉及结构稳定时,要将架子落到地面进行修理。

10、插口架子暂不使用时,要立放平稳并采取固定措施,以防倾倒。

11、架子的长度不得超过建筑物的两个开间,最长不得超过8m,超过8m的要经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12、采用预制焊接的定型边框为立杆的,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5m,采用钢管组装的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架子两端必须有边框或立杆。

13、插口架子的宽度以0.8m至1m为宜,高度不低于3.8m,最少要有三道钢管大横杆。

14、采用预制焊接边框为立杆所组装的插口架,长度超过3m的大面要打斜戗,用钢管现组装的插口架,大小面均需打斜戗。

15、上下两部脚手架铺板要铺严、固定、下步要挂满大眼安全网,两步都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挡脚板,排木间??不得大于1m。

16、沿插口架子外侧要满挂密目网(与建筑物相邻面不挂),架子高度至少高出施工面1.2m。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并加绑十字盖。安全网要从上至下挂满封严,并与每步脚手板脚下封死绑牢。

17、插口架子安装就位后,架子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20cm,间隙处应用盖板连接绑牢,立面外侧用密目网封严。

18、施工中因建筑物的形式或施工分段造成插口架子高低错开时,应及时将错开的小面封死。

19、因工程的特殊需要,插口架子须要悬挑时,挑出长度从受力点起,不准超过1.5m,必须超过1.5m时,项目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经上一级技质部门批准后,方准进行施工。

20、遇隔离层有通廊和暖廊结构工程时,插口架子插入室内的钢管应设长短档,有通廊时用长档,没有时用短档。

21、建筑物山墙无窗口时,可采用预埋吊环或穿墙钩,承挂防护架子,预埋吊环应与墙体主钢盘焊牢。穿墙钩要加垫板,用螺栓与墙体拧牢。穿墙钩或吊环的间距不得大于2m,并应有防止脱勾的措施。里排立杆上端受力处要加一个保险扣件,防止受力脱落。挂架子装好后,应将架子上的吊管或挂勾与吊环或穿墙钩绑牢,穿墙钩和吊环、吊钩应用直径16mm以上的I级钢材制作,并应有吊环与建筑物连接情况的隐检记录,经有关技术、安全部门鉴定合格方可使用。

22、阳台栏板能随结构一起安装的工程,在阳台正面设插口架子时,在阳台内用斜别杆固定插口架,别杆向墙面倾斜70-75度,也可以用钢丝绳和花兰螺栓将插口架与墙体拉接固定的方法。

如果阳台处无法使用插口架子时,应绑单排架子做外防护,单排架子高度应与插口架子保持一致,每层阳台与插口架子之间要用盖板或安全网封严。

23、凡建筑物拐角处相连的插口架子,应将两面相邻架子大小面用盖板???安全网交圈封严。

24、插口架子的插口用扣件连接的应用双扣件,焊接的应用钢筋兜加固。

25、插口架子的别杆要别于窗口的上下口,每边长于所别实墙20cm,并与插口杆绑牢,别杆长度以2m为宜,超过2m时应采取措施缩短。

26、凡外砖内模的工程,严禁外墙受力,应用钢丝绳和花兰螺栓将插口架和室内砼墙拉结牢固。

(四)吊篮架子

1、吊篮适用于高层建筑外装修和外檐修理作业,吊篮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准超过120公斤(包括人体自重)。吊篮上的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不得集中在一头,保证吊篮两端负载平?。

2、没有护头棚的吊篮上或在两个吊点的吊篮上,以及在建筑物拐角处,悬挑处操作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而且篮内人员均必须挂好安全带。

3、严禁在吊篮的防护以外和护头棚上作业,任何人不准擅自拆改吊篮,因工作需要必须拆改时,要将改动方案报技质部、安全监管部和施工负责人批准后,由架子工拆改,架子拆改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准使用。

4、使用吊篮的人员,在工作中要随时注意工具材料,不准向吊篮外抛投任何物件,保持吊篮的整洁。

5、组装吊篮之前架子工对所需用的料具要进行检查,按标准选料.使用焊件组合吊篮时,应由技术质量部和项目有关人员鉴定焊件合格后,方准使用。

6、组装或拆除吊篮时,必须同时摇动所有的手板葫芦或同时拉动倒链,各吊点应同步升降,保持吊篮平?。吊篮升降时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别是在阳台、窗口等部位应有专人负责推动吊篮,防止吊篮碰撞建筑物。

7、吊篮里皮距建筑物以10cm为宜,两吊篮之间间距不得大于20cm。不准将两个或几个吊篮连在一起同时升降,两个吊篮接头处应与窗口、阳台施工面错开。

8、以手板葫芦为吊具的吊篮,钢丝绳穿好后,必须将保险搬把拆掉,系牢保险绳。用安全卡子代替保险绳时,保险卡子的拉把不准与主绳捆绑在一起。并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牢,在无处拉接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

9、吊篮的位置和挑梁的设置都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而定。拟定施工方案时,应注意挑梁排出的长度和位置应与吊篮的吊点保持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内外的两端应用杉槁、钢管连接牢固,成为整体、阳台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顶端要加斜撑的抱桩,斜撑下脚要加垫板,并且将受力的阳台板和以下的两层阳台板设立柱加固。

10、承受挑梁拉力的予埋吊环,应用直径不小于16mm以上一级圆钢制作,吊环埋入砼内的长度应大于36cm,并与墙体主筋焊接牢固,如果几个吊点共用一个予埋吊环时,要另外采取加固措施,并经技术质量部审批后方准使用,吊环的设置情况应有浇筑砼前的隐检合格证明。予埋吊环距支点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挑梁与吊环联结时应用直径大于12.5mm的钢丝绳或00型,03号以上的花兰螺栓联结。

11、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联结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防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采用卡接方法时,不得少于4个卡子,绳头要做安全弯,凡是承重的钢丝绳严禁接头使用。

12、吊篮用的吊索要从吊篮主横管底下穿过,吊钩下的吊索与吊篮内外主横管连接夹角要保持45度,同时用卡子将吊钩与吊索卡死。并必须设有防止脱勾的保险措施。

13、安装吊篮的操作程序是:先将挑梁固定绑牢,挂好吊篮承重绳,将在地面组装好的吊篮,穿上承重绳,装好安全卡子或保险绳,然后摇动各吊点的手板葫芦或倒链,使吊篮平稳地升到使用高度,最后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结稳固后,即可使用。安全保险绳每次放绳不得超过一米,并卡牢所有卡子。

14、吊篮可根据工程的装修情况和工程特点组装成单层或双层吊篮。双层吊篮要设爬梯,留出活动盖板,以便人员上下。

15、吊篮长度一般不得超过8m,因工程特殊需用8m以上的吊篮时,要经上级技术部门批准。吊篮宽度以0.8m至1m为宜。单层吊篮高度以2m,双层吊篮以3.8m为宜。用钢管为立杆的吊篮,立杆间距不准大于2m,采用焊接边框的吊篮,立杆间距不准超过2.5m。单层吊篮至少设三道横杆,双层吊篮至少设五道横杆。

16、以钢管组装的吊篮,大、小面均需打戗,以焊接预制框架组合的吊篮,长度超过3m的大面要打戗。

17、单层或双层吊篮的每层脚手板都必须铺平铺严,并与排木固定、排木的间距不得大于1m。吊篮作业层外皮和两端小面均应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档脚板,并用安全网全部封严、索死下角。里皮要绑防护栏。里皮不能绑防护栏的吊篮,必须与建筑物拉牢固定,吊篮里皮与建筑物的间隙不得大于20cm。

18、吊篮顶的防护层,距作业层脚手板不得小于2m,防护层要用金属网,尼龙网或轻型坚固材料搭设。如遇挑檐板不能设防护层时,操作人员应挂安全带,做完挑檐后,再设防护层。

19、长度在8m以下的吊篮,要设3个吊点,超过8m的吊篮,每增加3m加一个吊点,吊点分布要均匀。长度在3m以下的小吊篮如设3个吊点操作不便,可设两个吊点,但篮内人员要挂好安全带。吊篮下方必须满挂大眼安全网.

20、吊篮组装前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根据工程情况编制吊篮组装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上报技术质量部、安全监管部审批,共同组织验收。

21、组装吊篮所用的料具,要认真验选,用焊件组合的吊篮,焊件要经技术质量部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22、吊篮使用期间施工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吊篮的防护、保险措施、挑梁、手板葫芦或倒链、吊索、钢丝绳,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严禁工人在有隐患的吊篮内作业。

23、在吊篮使用中应设专人或责成有关部门,监视挑梁荷载与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质量部、安全监管部反映。

(五)移动式脚手架

1、移动式脚手架搭设前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由专业架子工进行搭设,方案必须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安全监管部备案。

2、移动式脚手架长、宽、高最佳比例为4*3*3,最长不得超过5米,最高不得超过5米,移动式脚手架侧向要有防倾翻措施。

3、移动式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2米,四面必须打戗,一面绑爬梯。

4、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脚手板两端必须与架体联结绑扎牢固。作业层四周必须绑两道不低于1.2米防护栏杆,设18厘米宽挡脚板

5、移动式脚手架下角严禁使用万向轮,必须使用直径60厘米以上的轱辘。

6、脚手架移动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指挥,且架体上不能站人、堆料。

7、脚手架静止状态下,四轮必须采取稳固措施。

8、使用移动式脚手架的施工场地必须保持地面平整。

五、附则:

1、规定中未尽事宜,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要求。

2、本规定如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严于上级规定时以本规定为准。

3、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罚则》有关条款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上述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和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公司安全监管部负责解释。

篇2:炼油厂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厂施工作业中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Q/SY1246-2009《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厂任何金属脚手架作业活动,包括搭建、拆卸、移动、提升、改建和使用脚手架。

第三条?用钢管材料制作的脚手架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门式脚手架,还有各式各样的里脚手架、挂挑脚手架以及其它钢管材料脚手架等。其他材料制作的脚手架有木脚手架、铝合金快装脚手架等。

3.1脚手架:一种临时搭建的、可供人员在其上施工、承载建筑设备和物料的平台。

3.2安全爬梯(斜道):附着在脚手架或建筑物上的供人员行走和运送材料的通道,分为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

3.3技术负责人:熟悉脚手架标准,经过脚手架搭设专业培训取得资质,能够识别脚手架作业中的风险,并经过授权的人员。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职责

4.1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脚手架作业方案的审查,负责监督检查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4.2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施工作业中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办理无属地脚手架作业许可证;

4.3属地单位负责属地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办理属地脚手架作业许可证。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

第五条安全管理要求

5.1脚手架搭设作业单位应具有脚手架作业相关资质。

5.2脚手架作业人员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3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允许进行脚手架作业。

5.3作业前,施工作业单位应编制脚手架作业方案,并经质量安全环保科审查批准后,办理脚手架作业许可证和高处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作业。

5.4施工作业单位脚手架设计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方案交底,使作业人员了解脚手架搭设作业技术要求、存在危害,确保作业人员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做好作业方案交底记录。

5.5在脚手架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应根据需求设置安全通道和隔离区,隔离区应设置警戒标志,禁止在安全通道上堆放物品材料。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脚手架上不得放置任何活动部件,如扣件、活动钢管、钢筋、工器具等。

5.6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措施等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超出避雷装置保护范围的大型脚手架应按相关标准设避雷装置。

5.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大雪及雷雨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脚手架搭设作业,正在使用中的脚手架应以红色挂牌替换绿色挂牌。雨雪过后,应把架面上的积雪、积水清除掉,避免发生滑跌。大风过后,应对脚手架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

5.8脚手架作业过程中禁止高空抛物、上下同时拆卸。杆件尚未绑稳时,禁止中途停止作业。

5.9禁止携带物品上下脚手架,所有物品应使用绳索或其他传送设施传递。

5.10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工具袋等装备。

5.11脚手架应正确设置、使用防坠落装置,每一作业层的架体应设置完整可靠的台面、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使用特殊防护设施时应在作业技术负责人指导下进行。

5.12脚手板除了用做铺设脚手架外不可它用。

5.13脚手架的支撑脚应可靠、牢固,能够承载许用最大载荷。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14脚手架搭设作业当日不能完成的,在收工前应进行检查,并采取临时性加固措施。

5.15脚手架管理实行绿色和红色标识,由施工作业单位根据本规定样式制作:

--绿色表示脚手架已经过检查且符合设计要求,可以使用;

--红色表示脚手架不合格、正在搭设或待拆除,除搭设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攀爬和使用。

5.16铝合金快装脚手架必须具有质量保证:满足国家建设部技术和安全标准,生产质量标准符合ISO9001。并且应有厂商的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5.17根据我厂的生产特点,严禁使用木质、竹质等材料制作的脚手架。

第四章脚手架材料要求及搭设、拆除要求

第六条脚手架材料要求

6.1脚手架材料(如钢管、门架、扣件和脚手板等)应有厂商的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重复使用的脚手架钢管、门架和扣件等材料的形状尺寸、性能应满足脚手架技术规范要求,严禁使用裂缝、变形、滑丝和锈蚀的脚手架材料。

6.2在入库前和使用前应对脚手架材料和部件进行检查,任何有缺陷的部件应及时修复或销毁,在销毁前应附上标签避免误用。

6.3门式钢管脚手架所需材料应符合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

6.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所需材料应符合JGJ130-2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要求。

6.5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所需材料应符合GJl66-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

6.6应妥善保管脚手架部件,存放在干燥、无腐蚀的地方,禁止在上面堆放重物,防止损坏。

6.7脚手架部件的检查结果和脚手板试验信息应附在脚手架的相关资料中。

第七条?脚手架的搭设、拆除

7.1脚手架作业前应进行工作安全分析,工作前安全分析时应考虑但不限于:

--高处作业;

--现场存在的电力线或工艺设备;

--危险区域划分;

--作业环境;

--邻近工作人员的相互影响;

--脚手架基础或邻近区域挖掘作业的影响;

--气候的影响。

7.2脚手架的搭建、拆除、移动、改装作业应在作业技术负责人现场指导下进行。

7.3搭设

7.3.1门式钢管脚手架严格按照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搭设施工。

7.3.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严格按照JGJ130-2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搭设施工。

7.3.3碗扣式钢管脚手架严格按照GJl66-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搭设施工。

7.4拆除

7.4.1?脚手架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并确认不再需要时,方可拆除。

7.4.2?拆除脚手架前,应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

7.4.3?拆除脚手架时,应设置警戒区和警戒标志,并由专职人员负责警戒。

7.4.4门式钢管脚手架拆除严格按照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7.4.5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拆除严格按照JGJ130-2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施工。

7.4.6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拆除严格按照GJl66-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第五章脚手架的验收及使用检查

第八条脚手架的验收

8.1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应按规范要求对脚手架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8.2高度在20m及20m以下的脚手架,应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属地单位安全人员(或工程项目安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高度大于20m的脚手架,应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属地单位安全人员(或工程项目安全人员)以及质量安全环保科人员随工程进行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

8.3门式钢管脚手架验收严格按照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

8.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验收严格按照JGJ130-2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

8.5碗扣式钢管脚手架验收严格按照GJl66-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

8.6验收合格的脚手架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发脚手架准用牌。

第九条脚手架的使用

9.1脚手架的使用者都应接受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作业规程、作业危害、安全防护措施等。

9.2脚手架的使用者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9.3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9.4使用者应通过安全爬梯(斜道)上下脚手架。脚手架横杆不可用作爬梯,除非其按照爬梯设计。

9.5脚手架上的载荷不允许超过其容许的最大工作载荷。

9.6脚手架无扶手、腰杆和完整的踏板时,脚手架的使用者需使用防坠落保护设施。

9.7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9.8在脚手架上进行动火作业时,同时执行《格尔木炼油厂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十条脚手架的检查

10.1在脚手架使用期间的下列情况时,属地单位(或工程项目部)安全人员、施工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应根据附表《脚手架检查清单》项目检查脚手架,并根据检查结果设置警示牌:

--遇有大雨、六级以上(含六级)风后,寒冷地区解冻后;

--每一班次作业开始之前;

--作业平台上施加载荷前;

--脚手架改动后;

--每隔7~10天。

10.2检查发现脚手架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停止脚手架作业,设置红色警示牌;在修理完善,检查确认合格后,重新设置绿色警示牌。

第六章考核

第十一条外来承包商违反本规定施工作业,按照《格尔木炼油厂外来人员及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厂内员工违反本规定作业,按照《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办法》、《安全环保激励约束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篇3: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因工作需要,在施工现场所搭设了型态各异的脚手架,目的是满足工作人员高处安全作业,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搭设脚手架的专业人员、凡上脚手架施工的人员,除务必熟悉遵守:《热机安规》第十三章、《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第七章的有关规定外,广大施工、搭设架子的专业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搭设脚手架的专业人员,必须经医生进行体检,无不宜登高作业的病况。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搭设脚手架必须严格遵守《安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专业人员搭设前必须对所用材料进行详细检查,凡弯曲、枯脆、白麻、虫蛀的竹片脚手板,严禁使用。

第四条搭设特殊形式的脚手架或超重脚手架必须经有关领导或技术人员编写措施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脚手架搭设后,施工负责人与搭设脚手架负责人双方应再次进行详细检查,看是否符合规定,各卡口是否紧固,竹跳板是否符合要求。否则,要求返工或加固。如搭设人员拒不返工或加固,施工人员可以拒绝施工,同时汇报有关领导,或安全委员会进行协调,直到脚手架符合规定为止。

第六条在带电设备区、高温高压设备等影响人身或设备安全等区域搭设脚手架时,施工单位的领导应安排熟悉设备的专业人员担任监护工作,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对搭设验收后的脚手架,应挂好标示牌,每天上架施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班成员应检查脚手架、竹跳板是否绑牢,金属管架接头铰链螺栓是否拧紧,外侧、斜道和平台的栏杆是否牢固,查处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在架子上下层同时工作时,应采取严密牢固的隔离措施,防止落物伤人。上下层施工人员应加强联系,互相尊重,及时提醒安全注意事项,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搭设后的脚手架上严禁挂临时照明(导线用塑料或花线接的220V照明)

第十条搭设脚手架人员工作时,必须挂好安全带或防坠器,下方应设安全网。

第十一条拆除脚手架应自上而下顺利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