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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2024-07-10 阅读 6326

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凤河孔雀城一期二标段总承包工程工程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大王古镇建设单位天津幸福基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设计单位天津市中建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建工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质量监督部门天津市武清区质量监督站总包单位湖南建工集团第六工程公司主要分包单位建设工期2年合同工期570天总投资额工程主要用途高标准别墅群2.安全监理依据2.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2.2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2.3国家与本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2.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2.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3.高处作业安全的基本概念:3.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3.2高处作业高度是指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在大于30米时为特殊高处作业。3.3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3.4凡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位置进行的施工作业,应使用脚手架、脚手板、防护围栏、挡脚板、梯子、吊架及安全带。施工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3.5高处作业高度超过15米时,应在施工作业位置垂直下方4米处架设一层安全网。3.6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必须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上岗。3.4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需设隔离设施。3.8高处作业人员严禁骑坐在脚手架的栏杆上或踏在、骑坐未安装牢固的设备、管道、模板或其他构件上。3.9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或栏杆攀登;3.10在雪天、雨天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凡水、冰、雪应及时清除。当风速大于10.8米/S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3.11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照明。楼梯、空洞与邻边等处应设明显的标志。3.12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作业前加以检查,验收确认其完好,方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3.13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料具及安全质保体系和相应的责任制必须列入工程施工方案。3.14高空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需设通信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3.15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进行力孛计算,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相应规范要求。3.16因施工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报监理审核认可,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3.17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安全监理应发联系单,必须及时解决。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时,安全监理应立即发出停作业通知。隐患消除,经复查合格发复工指令。3.18安全防护设施和操作设施完成后,应按类别与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规定和有关法规、规范及安全评定标准要求逐项加以检查和验收。另外,随着工程施工向上进展,高处作业的工作量将会随之而增多,因此,应采取分层次、定期、不定期地做好各项检查验收及记录工作。4.工作流程:5.安全监理工作方法:5.1安全监理事前控制5.1.1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与事故处理的应急措施;5.1.2审核施工单位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5.1.3检查、督促、帮助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保体系与安保体系;5.1.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督促施工企业使用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作业人员;5.1.5审核安全事故处理报告、检验报告和测试报告;5.1.6督促、帮助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技术教育;5.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控制建设施工用脚手架在搭设、使用和拆除时,其自身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都十分重要。在许多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占工伤事故的第一位,建筑施工的外脚手架是高空坠落的主要发生点,因此对建筑施工脚手架的安全检查、安全督促、安全管理、安全控制必须十分重视。5.2.1严格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方案的审批手续。5.2.2严格脚手架搭设验收制度。脚手架搭设后,组织有关人员按标准检查验收。在验收中发现部分不符合验收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限期整改。改正完毕后,必须再经复查合验全部合格并办理验收手续并挂牌后方可使用。5.2.3分段搭设的脚手架应分段进行验收。严禁脚手架边搭边使用。对于分段搭设的脚手架,不允许下部在使用的同时,在上部进行脚手架搭设,使用与搭设应交叉进行。5.2.4督促施工单位每天在使用脚手架之前和下班之后,都应对脚手架例行检查和保养,间隔一定时期和恶劣天气前后脚手架都要作全面检查。5.2.5现场安全监理需经常检查施工单位例行保养和检查、自检、专业检查的原始记录。5.2.6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标准做好脚手架的防雷接地。5.2.7督促、检查施工方对脚手架的放电措施。现施工用脚手架大多为金属,因此施工用电线不能直接扎在脚手架上。必须扎于脚手架上时,必须有可靠的绝缘保护。5.2.8督促、检查脚手架上堆荷的数量和位置。严禁超载,即使是一时的超载也不允许的。5.2.9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于脚手架的防火措施,杜绝火种来源。5.2.10检查支模、外挑堆货平台、向室内卸货的溜槽等处均不允许支撑在脚手架上或与其联系。5.2.11绝对禁止推动设备与外脚手架联系,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和井架的附着杆均应与脚手架分开。5.2.12禁止将其他设备的缆风绳固定于脚手架上,严禁将垂直运输设备安装在脚手架上。5.2.13雨、雪及六级风以上的天气严禁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使用脚手架时堆荷应适当减少。雨雪后使用脚手架要有防滑措施。5.2.14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参加搭设和拆除脚手架的施工人员事先进行体检,对不适合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安排从事搭、拆脚手架工作。5.2.1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从事脚手架的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5.2.1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脚手架作业人员要经常进行业务培训,脚手架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2.1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高处作业规定,工具必须入袋,物件严禁高处抛掷,并严禁酒后作业。脚手架在夜间施工时,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5.2.18脚手架拆除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记。非作业人员或地面施工人员均不得通行或施工。施工单位安全部门应配人员现场监护。安全监理需进行巡查及旁站监6.安全监理检查(抽查)及控制点:6.1临边防护在施工现场,当高处作业中工作面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围护设施的高度低于0.8米时,这一类作业称为临边作业。6.1.1基坑周边、尚未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各种平台周边、雨棚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层面及楼层边以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6.1.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楼梯段边必须安装临边防护栏杆。6.1.3垂直运输设备、接料平台除两侧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平台接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6.1.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等与建筑相连接的通道两侧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6.1.5头层墙超过3.2米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米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周边架设安全平网一道。6.2洞(孔)口防护施工现场,结构上往往存在着各种预留洞与孔,在孔与洞口旁的高处作业统称洞口作业。凡是深度在2米以上的桩孔、沟槽与管道等孔、洞边沿上的高处作业亦称为洞口作业,如因产生使人与物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种孔洞口,这些孔洞口都应按洞口作业加以防护,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主要有设置防护栏杆、设置栅门、格栅及架设安全网等多种方式,不同情况下的防护设施主要有以下几类:6.2.1各种板与墙的孔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6.2.2电梯井口,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与工具式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或最多层隔10米设一道安全平网。6.2.3钢管桩、预制混凝土打入桩、压桩、钻孔桩等桩孔口、杯形、条形、桩基等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口以上天窗、入孔地板门和化类池等处,均应设置稳固的盖件。6.2.4在施工现场与场地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深度在2米以上的敞口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挂灯示警。6.3攀登作业在施工现场,常有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登高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这类作业为攀登作业。6.3.1攀登作业时,不管使用哪一种类和形式的梯子,都应事先按有关标准加以检查和验收;6.3.2结构吊装和安装时,操作工人需要登高上下,人身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配带齐全。6.4悬空作业在周边临空状态下,无立足点或无牢固可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作业。6.4.1悬空作业处必须视具体情况设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6.4.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吊篮、吊笼、平台等设施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收可使用;6.4.3高空吊装作业时,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要的安全设施;6.4.4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6.4.5模板支撑安装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上装拆模板,支悬挑形式模板或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支架,支设高度3米以上的柱板,四周应斜撑,并应设置操作平台,低于3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6.4.6进行钢筋安装绑扎时悬空高处作业,都要搭设操作平台和挂安全网,绑扎柱和墙的钢筋时不能在钢筋骨架上站或攀登上下;6.4.7浇注离地面2米以上的框架柱梁、雨蓬、过梁几及水平台,需搭设操作平台。严禁站在模板上或支撑上操作;6.4.8悬空高处作业安装门窗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或阳台栏板上作业,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没有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将保险钩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牢固的物体上,进行门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6.5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6.5.1操作平台制作前都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按所使用的材料,依据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要编入施工组织设计,要在操作平台上显著地位标明它所允许的荷载值。使用时,操作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设计的允许荷载,且要配备专人监护操作。平台应具有必要的钢度和稳定性。使用过程中不得晃动。6.5.2上下不同层次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交叉作业,上下立体式交叉作业中极易造成坠物伤人。因此,上下不同层次之间,首先在前后左右方向必须有一段横向的安全隔离距离,此距离应该大于可能的坠落半径,如果不能达到此安全间隔距离,就应该设置能防止坠落物伤害下方人员的防护层,必须检查落实交叉作业中各工种的安全措施。6.5.3在选择使用安全网时,必须按照安全网的使用规则,严格地根据使用目的选择安全网的类型。根据负载高度选择的宽度,必须注意立网不能代替平网,新网必须有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旧网必须有允许使用的证书(试验记录),安全网支撑物(架、杆)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性和稳定性,系网处无尖锐边缘。7.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主要的工作措施7.1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7.1.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核承包方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随着施工进度的变化,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可分阶段,分层次进行。7.1.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承包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报监理复核。7.1.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复核审查认证以下资料,并做好审查复核记录。7.1.3.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7.1.3.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7.1.3.3安全防护设施的变更记录及签证。7.2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内容7.2.1所有临边、孔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情况;7.2.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7.2.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7.2.4扣件连接点的紧固程度;7.2.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检查,并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得签证验收,对不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发出整改指令,整改复查合格签证验收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在施工工期内,每天要进行巡查,每星期组织定期进行检查。

篇2: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与本工程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有关的内容描述)

1、工程的基本概况;

2、本工程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描述;

3、与高处作业安全作业有关的特殊情况的描述。

(注:如果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中已经有所描述,本条不必再重复描述,但须加以说明,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已有描述)。

二、安全监理依据(仅为高处作业有关规定,其他依据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依据中已有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

3、高处作业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基本要求: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6)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2、临边作业: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⑴、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⑵、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⑶、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⑷、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⑸、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桩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⑵、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②、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栓牢;

③、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⑶、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⑷、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档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⑸、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洞口作业:

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⑴、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⑵、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⑶、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⑷、施工现场通道附件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⑵、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⑶、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⑷、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⑸、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⑹、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⑺、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⑻、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4、攀登作业

1)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2)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3)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4)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5)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5、悬空作业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⑵、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⑶、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3)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⑵、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⑶、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4)钢筋绑扎时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⑵、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⑶、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5)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浇筑离地面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⑵、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得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⑶、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6)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⑵、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档板。档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1m;

⑶、孔道灌浆应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7)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⑵、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可靠物件上;

⑶、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6、操作平台

1)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⑴、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⑵、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取措施减速少立柱的长细比;

⑶、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⑷、操作平台可采用Φ(48-51)×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大于40cm;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⑸、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2)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⑴、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⑵、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⑶、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⑷、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⑸、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⑹、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⑺、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⑻、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3)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7、交叉作业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四、安全监理方法、措施及监理程序详见“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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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振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组

年?月?日

篇3: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1.本工程概况

(略:由各监理项目部根据施工单位专项方案编写)

2.编制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说明

1)根据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安全情况以及临边、洞口、高处作业的分析、评估,特别在临边、洞口、高处易发生各类事故,为使安全监理顺利进展,确保施工安全生产,特编制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本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

3.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工程安全监理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

2)《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临边、洞口、安全监理监控要点

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结构楼层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水箱与水塔周边、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应设置1.2M高的两道护拦,并设置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的当脚板或搭设固定的立网防护。

护栏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在任何一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应采取满挂小眼安全网或其他可行措施作安全封闭处理。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梯段边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回转式楼梯间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每隔4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防阳台栏板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及时进行安装。

尺寸为5~25㎝洞口应设坚实盖板,并能防止挪动移位。

25㎝×25㎝~50㎝×50㎝的洞口,应设置固定盖板,保持四周搁置均?,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50㎝×50㎝~150㎝×150㎝的洞口应予埋通长钢筋网片,纵横钢筋间距大的大于15㎝或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应绑扎固定,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1.5M×1.5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搭设围护架,并设双道防护栏杆,洞口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网的四周栓挂牢固、严密。

位于车辆行驶道路旁的洞口、深沟,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车辆后轮的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设置防护门或绑防护栏杆下设档脚板,低于80㎝的竖向洞口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电梯井口必须设1.8M的金属防护门,井内道层和首层以上每隔10M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

洞口应按规定设置照明装置的安全标识

2)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监控要点

攀登作业

A.使用移动式梯子时,应对梯子进行质量检查,梯脚底部应坚实,并有防滑措施,不能垫高使用。

B.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梯子的角度不能过大,吧7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不大于30㎝,不能有缺档,如梯子要接长使用,应对连接处进行检查,强度不能低于原梯子的强度,且接头不能超过一处。

C.人字折梯使用时,其夹角不能过大,以35°~45°为宜,上部绞链要牢固,下部两单梯之间应有可行的拉撑措施。

D.使用直看爬梯进行攀登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宜加设护笼,超过8M,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E.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下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悬空作业

A.悬空作业所用设置均须以过技术鉴定或验证后方可使用。

B.吊装中的大模板、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面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C.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设置操作平台。

D.高处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应搭设平台和挂安全网,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E.浇注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砼时,应设操作面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F.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

操作平台

A.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5M

B.装设轮子的移动或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论著端离地面不得超出80㎜。

C.操作平台台面满铺脚手板,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上下扶梯

D.操作平台上应标明容许苛载量,严禁超过设计荷载

高处作业

A.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搭了3M宽的水平安全网,网底距地不小于3M,高层建筑支搭6M宽双层网,网底距地不小于5M,高层建筑每隔10M还应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网,凡无法支搭水平网的,必须逐层设安全网封闭。

B.建筑物出入口应搭设长3~6M,且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满铺不小于5㎝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闭。

C.对于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保证人、物安全。

D.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应牢固,两凳距离不得大于2M,且凳上脚手板至少铺两块以上凳上只许一人操作。

E.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

F.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向下可向上投掷物料。

5.本项目受控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项目安全监理目标:无安全事故。

7.本项目安全监理由XXX负责监理,总监理工程师XXX全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