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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桥梁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2024-07-10 阅读 5837

一编制说明

1.1为适应XX高速公路桥梁建设的需要,确保XX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本安全实施细则适用于XX高速公路桥梁建设安全监理施工

1.2编制依据

1.2.1XX高速公路桥梁设计图纸

1.2.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1.2.3公路桥涵设计规范

1.2.4XX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实施办法”

1.2.5XX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1.2.6国家“安全生产法”

1.2.7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1.2.8XX省安全生产条例

1.2.9省高管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1.3桥梁安全施工应根据不同的桥型、跨径,不同的地质及设计要求等编制相应的安全施工方法及安全控制措施。

二?施工准备

2.1施工场地规划

2.2.1承包人进场后应立即进行现场勘查,收集气象、水文及地质等方面的资料。了解现场交通等施工条件,并写出调查报告,供项目部施工安全决策和进行详细规划。

2.2.2施工现场布置

1.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桥梁施工的显著位置挂安全文明生产、质量管理的标牌标语。

⑴安全质量保证牌,应明确对该项目工程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⑵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牌:主要明确施工各个工序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⑶安全施工标志牌汇总表。

①?XX高速公路告示牌

②?XX高速公路桥梁施工标志牌

③?XX高速公路交通禁止标志

④?XX高速公路交通警示标志

⑤?XX高速公路交通指示标志

⑥?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⑦?施工安全设施设置示例

⑧?文字说明辅助标志

⑨?文字说明警示标志

⑩?安全生产各类标志

指路牌、起(终)点标志牌

2.现场机械设备布置有序,必要时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3.现场各种防火、防高空坠落、安全帽等安全标识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制作,并悬挂于工地醒目位置。

2.2三通一平建设

2.2.1施工便道、便桥

1.施工便道、便桥的安全质量要求

⑴重要便道的修筑应满足设备、材料运输高度,条件允许时,宽度应保证双向道行驶,地理位置受限时,应视情况根据地形条件和视距在合适位置设错车道,相邻错车道设置不宜大于200米。

⑵便道的两侧应设置边沟和排水沟。

⑶便道急弯、陡坡地段设置安全护栏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岔路的设置方向指示牌。

⑷便桥应满足载重和排洪要求,汽车便桥桥面宽度不小于3.5m,设置防护栏和超限标牌。

⑸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队)负责对施工便道(便桥)的日常检查和养护、洒水,做到雨天不泥泞,晴天少灰尘。

2.2.2施工临时用电

1.承包人向业主申请用电应包括以下内容:临时用电负荷的计算、临时用电线路的平面布置图、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方案、临时用电的组织机构。

2.引入工地的电力线路的架设和变压器的安装应严格按照电力施工的有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施工,线路原则上应在施工便道或通道的一侧临空架设,架设高度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各工区配电箱一律采用铁制,内设各分线闸刀,漏电保护器、电表等相关设备,配电房封闭管理,坚持一机一闸用电,变压器和配电箱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根据工地现场的实际布置情况,在拌合站、预制场及各个桥梁工地应配备可靠的备用电源,以备急用。

5.所有动力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和防雷措施。

2.2.3施工临时用水

1.承包人进场后15天内应完成对施工现场(周围)的水源进行调查,必要时对水质进行检测。

2.根据项目工程大小计算项目的生产、生活、消防等用水量,有条件时独立按设用水专线或打井,与居民生活用水分开。

3.设置足够的蓄水池,蓄水池应加盖并按有安全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进入。

2.3驻地建设

2.3.1承包人自进场30天内必须完成驻地建设

2.3.2项目经理部

1.驻地建设的选址应尽量靠近施工现场,交通方便,远离山洪、泥石流、山坡塌方等自然灾害易发生点。

2.项目部应有适当的办公场所,会议室能容纳至少30人开会需要,?墙上需贴工程简介、组织机构框图、桥梁立面图、平面图和断面图外,必须张贴安全质量体系框图。

3.安全质量监控部门应有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各级安全质量人员的岗位职责。

4.各项规章制度中应含有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进行,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教育及事故处理报告制、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制等。

5.项目管理人员上班时间必须佩戴统一的胸牌,特殊工种人员须持证上岗。

6.档案资料室应能防潮、防火,通风设备,消防设备。

2.3.3工地临时用房

1.临时生产生活用房应认真选址(避开滑坡、冲沟、泛洪等险地),合理规划,生产和生活用房应分开搭设。

2.做好安全用电和防火工作,按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雨季应做好防雨、防潮、防洪等准备工作。

3.做好生活原的环境卫生工作,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进行集中处置,保证周围环境整洁卫生。

2.3.3拌合站

1.拌合站的所有场地必须进行砼硬地处理,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四周低中间高,面层排水坡度不小于2%,在适当位置设置沉砂池和污水过滤池,严禁将生产废水直接排放。

2.拌合站应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设置围墙,进口场设置大门,并悬挂安全、生产标语。

2.3.5预制场

1.预制场应合理设计排水方案和油、污水处理措施。

2.预制场地应采用隔离栅等进行隔离。

3.预制梁的台座设置强度应满足张拉台的承压要求,台座与施工便道及路基边坡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4.钢筋、钢绞线棚,钢筋加工厂应做好防水、防火,安全用电工作,波纹管、锚具、支座等材料按相关要求建库保管和加工,做到有物必有牌,做好防锈、防腐、防火、防盗工作。

三?支架、拱架、模板工程施工作业

3.1模板工程

3.1.1模板工程安全质量控制要求

?(1)桥梁墩柱、系梁、盖梁和预制梁,防撞栏等结构的模板应采用拼装式整体新钢模,钢板厚度不小于6mm,并保证模板的局部强度与钢度。

?(2)模板安装与加固中的拉筋应采用塑料套管予以保护、砼拆模后将拉筋抽出,用同标号砼填塞孔洞,并及时用湿抹布擦出孔洞四周残留砼。

?(3)必须使用经实践证明效果良好的砼专用脱膜剂,保证砼的外观色泽良好。

?(4)严格检查模板支撑、节点联系、定位牢固情况,保证模板在灌注砼过程中不变形、不松动、不沉降,施工用脚手架不应与模板相连,以防止模板松动变形。

(5)模板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设施。

(6)当结构自重和汽车荷载(不计冲击力)产生的向下挠度超过跨径的1/600时,钢筋混凝土梁、板的底模板应设预拱度,预拱度值应等于结构自重和1/2汽车荷载(不计冲击力)所产生的挠度,纵向预拱度可做成抛物线或圆曲线。

3.2支架工程

3.2.1支架工程安全控制要求

?(1)对一段现浇梁体的支架,尤其是连续梁施工支架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2)支架设计和施工方案应重点计算构件和支架整体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地基强度验算。

?(3)支架应稳定、坚固、采用标准化、系列化构件拼装,应能抵抗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偶然冲撞力振动,在风力较大地区应设置风缆。

?(4)支架台柱必须安装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立柱底端应设垫木或宽度大于15cm的反扣槽钢来分布和传递压力,确保浇筑过程中不发生允许的沉降量,遇有软弱地基应进行处理、换填、碾压、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大于300KPa。

?(5)同边设置排水沟、防止聚水,汽车道行孔两边支架应设护柱,夜间应用灯光标明行驶方向,设立夜间警示反光膜。

?(6)按设计要求进行相当于梁体重量的荷载预压和预压的安全系数,并记录加载卸载的支架的弹塑性变形量。

(7)支架台杆间距与横护步距经计算确定,高度大于5m的立杆要求在横方向每5排设置剪刀撑木立杆固定,以确保支架稳定。

四?桥梁明挖基础施工作业

?4.1明挖基础

?(1)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已确立、明确了工点及工序负责人。

?(2)设置完备的安全保证设施、设立警示标志保证安全。

?(3)做好开挖时排水工作,不影响基坑安全,附近有其它结构物时,应设置可靠防护措施。

?(4)距离开挖线边缘1m外搭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设置防坠落,防触电等安全警戒标志。

?(5)开挖深度超过2m以上时,坑内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爬梯。

五?人工挖孔桩作业

?1.挖孔桩适用于无地下水或少量地下水,且较密实的土层或风化岩层,孔深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2.孔口应高出原地面30~50cm,并用水泥砂浆护住孔口,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挖孔暂停时,孔口必须罩盖。

3.每挖掘0.8~1米,就应台模灌注混凝土护壁、遇松散土层,每挖0.3~0.5m,就安护壁,护壁厚度10~15cm,标号强度不低于桩身强度,护壁易采用机械拌合。

4.挖掘应连续作业,绞车提升、小型卷扬机或少先吊之类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其卷扬机吊车配重不低于起吊物件的4倍安全系数。

5.应严格爆破制度,方案应报批后实施,严格爆破用药量,以松动爆破为主,防止坍孔。

6.配备各类安全设备,如安全绳、安全围档、安全警示标牌、安全警示灯、安全盖罩等。

7.做好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交底到每一个生产工人,并做好记录存档。

六?钻孔灌注桩作业

1.施工技术人员与工人已全部到位,有关技术文件和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编制成并经审核,配套设备就位,水电供应畅通,各项配备工作进行检查。

2.护筒埋置深度符合要求,泥浆池的循环和净地处理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对土质水层无污染。

3.建全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小组,针对各工序特点,进行安全交底,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

4.坚持每天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对生产工人进行安全操作和培训、持证上岗。

5.使用机械设备在显著位置悬挂操作规程牌、安全注意事项及特殊要求等。

6.泥浆池及治流池均应设置防护栏杆,在显著位置设立安全警示牌、防止人员落入池内。

7.起吊设备应经常检查,对损坏部件即时更换,确保安全。

七?承台、桥台、系梁、墩柱、盖梁施工作业

1.承台、桥台开挖应按地质情况采取措施放坡,防止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支护和排水工作。

2.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应经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备案后才可使用。

3.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已建立、明确了工点、工序负责人,桩基检测已完成,桥墩、盖梁测量放样已完成。

4.分项开工报告已得到批复,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5.施工用脚手架搭设严格按安全施工要求进行,地面整平硬化,施工荷载经安全验算,作业面满铺脚手板,不得有探头板,用铅丝将脚手架钢管捆扎固定。

6.施工用人行扶梯坡度不大于1:1.5,不超过6m高度设一处休息平台,两侧设扶手,扶手高度1.2m,扶手加订防滑等。

7.脚手架四周用绿色安全密目网进行围护,作业面下方挂好白色安全防落网、密目网、防落网,按积茫捆才能牢固,搭设好的脚手架经专职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挂牌投入使用。

8.作业处工作平台四周应设立安全护桩,高度1.2m,四周设置安全网,满铺脚手板,并绑捆牢固。

9.起吊物件时有专人指挥,作业时闲人不得在场,起吊物下严禁站人,按规定设置安全作业区域。

10.高空作业人员应带安全帽、系安全绳、穿防滑鞋。

1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监督制度,制定奖罚措施,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制度,发现安全隐患,暂停施工、消除安全隐患后才可继续作业。

八?预制梁施工作业

1.根据施工现场水文、地质、地形地貌、现场设备、架梁方法,尽快确定预制场的座数和位置,处理好地基,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变面影响质量。

2.场地全部采用C15砼进行硬化,砼厚度不小于10cm,合理设计排水和油,污水处理措施,对生活、生产设施合理布局,排水系统完善,道路畅通。

3.设立安全文明施工标语标牌,工程简介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工程质量,安全操作规程牌。

4.使用的大型龙门吊应通过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5.所有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按精细化要求堆放并设置材料标志牌,现场四应周应设置围档,开一大门,并有专人24小时值班看守。

6.预应力张拉时严禁台座附近有闲杂人员,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张拉台座两端设置不低于1.5m高的安全防护墙,保护张拉人员安全。

7.电线横穿道路时应有保护措施。

8.梁体移动必须在张拉压浆完成后且强度达到规定强度后才可进行,梁体吊装严格按设计规定进行捆紧吊装,放落时保持梁体和支撑牢固后方可松开吊绳。

9.梁体存放时应放在挖梁和垫木上,分后堆放时不超过二层,并按架设先后顺序堆放,场地应平整夯实,四周开挖排水沟,确保场地不积水,梁体堆放应支撑牢靠。

九?梁体安装施工作业

1.架桥机由专业桥梁机械厂生产、起吊能力及安装跨径根据设计图纸计算确定,配有纵向、横向行走装置,以及运梁车。结构连续一联上构施工顺序:立梁预制→架梁,浇注墩顶现浇连续段及翼缘板,拱隔板及湿接缝,张拉中墩顶T梁点弯矩钢束→形成连系体系→浇筑桥面现浇层砼→安装护模,浇筑沥青砼青砖铺装,安装附属设施→成桥。

2.每跨第一片边梁安装就位时,应做可靠的临时支撑,待与其相接的下一片梁安装就位后,再将两片梁横隔板上的钢筋互相焊接,以增加桥面的整体性,防止已吊装的个梁倾倒。

3.梁起吊,放落均应平稳操作,避免其它质量、安全事故。

4.梁起吊和安装有专人指挥,严禁盲目施工、擅自操作、T梁吊装时,严禁下方站人。

5.定期检查起吊设备和钢丝索具,使之处于安全、良好的工作状态,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6.桥梁架设若采用架桥机吊装,只有在主梁间横隔板的连接和翼板湿接砼浇筑后,且达到砼设计等值的85%并压力扩散措施后,方可在其梁上运输。架桥机在桥上行驶时必须使架桥机重量落在梁肋上,施工单位应按所采用的架桥机型号对主梁进行施工荷载验算,验算通过后,方可施工。梁随架桥抗纵移和横移时应仔细观察架桥机行走情况,如发现不正常,应立即停机,待处理恢复正常后,才能继续施工。

7.预制梁采用设吊孔穿束兜梁底的吊装方法。在起吊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保持梁体横向稳定,架设后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横向临时支撑、连接现浇连续段连接钢筋和翼缘板,横隔板钢筋等,以增加梁体的稳定性和整体性。

8.架桥机跨墩纵移时,可在后端吊挂一体梁作配重,以增加架桥机抗倾覆的安全系数。

十?支架现浇连续梁施工作业

1.现浇施工方案已审批,对施工班组进行了技术安全交底,人员到位,配置人员应有测量员、架子工、木工、钢筋工、砼工、电工、电焊工等。

2.支架、模板用量大,工期较长,故施工组织显得尤为重要,并考虑一些突发性的天气,如果雨、强风、大雾、道路行车通过等因素。

3.施工前,桥跨处摊平、碾压压实度达到96%,分层夯实,确保地基承载力200KN/平方米,确保施工安全,并做好四周排水设施。

4.搭设支架时应做到搭杆水平、立杆竖直,还应加设剪刀撑以增加警示支架的稳定性,并用贝雷支架及钢管支架相结合的方式,支架布置根据截面大小并通过计算确保强度、钢度、稳定性。

5.支架强压加载、布点、现测,一旦发现变形量不收剑则立即卸载或紧急撤离等措施,加载和卸载程序都必须严格根据结构特点和监理工程师的批准进行。

6.现浇支架施工为高空,双层作业,必须有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进行全面技术交底,由主管工程师亲自安排专职安全员监督落实,并作好记录。

7.设立安全领导小组,制订安全规章制度,作业人员带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安全带,穿防滑鞋,设上下扶梯,扶梯四周挂安全网。

8.支架两侧应有工作平台,边侧设高度不小于1.8m的安全防护栏,侧面满挂安全网,支架上应满铺脚手板,与支架边整体,不留空头板,脚手板端头设有护栏和安全网、安全栏杆、脚手板、爬梯,安全网必须专门设计,各种安全防护材料应经验收合格才可使用,防护设施安装完成后经安全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才可投入使用。

9.对于跨路时封闭的道路,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隔栏杆和醒目的标志牌、限速牌、夜间设置指示灯。对于要在支架中设行车通道的,则行车道两旁的支架要设置防撞设施,两头要有专人指挥交通、通道顶部要设置一层隔离板,防止物件掉落,侧面挂设安全防护屏,使施工材料、机具不能落在行车道上,确保安全。

10.施工现场布置有序、整洁,避免施工废物、噪音污染周围环境。

十一?悬臂浇筑施工作业

1.做好0#块悬浇段施工组织设计,提前做好各预埋件和挂篮加工,检修拌合楼,输送泵,备用电等相关机械设备。

2.钢绞线、千斤顶等材料设备完成试验和标定,箱梁砼配合比要7天,28强度和弹性摸量数据齐全;0#块悬浇段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3.挂篮制作并预压,数据采集完毕,成立悬浇监控部门,确定边跨、中跨、合拢段方案。

4.挂篮构造由全行架,行走及锚固系统、吊带系统、底平台系统、模板系统五大部份组成,分别对各部份的质量安全进行检查,验算其安全可靠性。

5.挂篮加载试验按施工中挂篮受力最不利的梁段荷载进行有效加载,加载分设进行,为大桥悬臂施工的线性控制提供可靠依据,根据最大荷载作用下挂篮控制杆件的内力计算挂篮实际承载能力,了解使用中实际安全系数确保安全可靠。

6.挂篮拼装有立木行结构拼装,底平台和模板结构拼装,属高空作业每道工序都务必经过认真的检查,无误后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确保施工中安全。

7.挂篮结构拆除在箱梁悬臂浇筑梁段施工完毕,强度达到要求后进行,拆除时,先在最后浇注梁段的位置按拼装时的相反顺序拆除挂篮段模板系统,然后将挂篮主木行后退至墩顶位置,按拼装时的相反顺序拆除挂篮主木行杆件,挂篮的拆除在T构成两悬臂端对称地进行,使T构平衡受力,保证安全拆除。

8.高空作业时扶梯,安全设施必须符合要求,桥面栏杆应随悬浇段延伸设置,设置钢架预应力张拉平台。

9.对0#块托架,挂篮和现浇段支架的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技术部门和安质部门的验算和验收,按要求做好预压试验,各安全系数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10.预埋件必须准确、安全确保托架安设与设计相符,安全可靠,各连接部件必须保证稳定可靠边,采用焊接时必须满足规范。

11.钢管架的搭接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形程操作。

12.挂篮拼装,拆除和前移应按照有关要求,保持同步对称进行。

13.起重工作必须严格按安全规范进行操作。

14.箱梁悬浇施工过程中遵循对称,纵横均?,同步进行的施工原则。

15.张拉工作对时千斤顶外不许站人,压浆时配带防护镜,出浆应进行收集,不得让浆液直接排到桥面。

16.做好桥面排水工作,确保桥面不积水,排不孔下端应低于砼底面1cm以上,使排水不污染梁体表面。

十二?桥面及附属工程施工作业

1.桥面工程部份包括桥面铺装、防水、排水设施、伸缩缝安装、护栏等。

2.在桥梁边沿设置安全网,桥头设安全部位,警示标识牌,工人进场戴安全帽,桥梁边缘作业人员系安全带。

3.设专职电工对用电设备,线路,进行检查,桥头设栅栏,非施工人员外来车辆严禁入内。

4.对已施工完毕的伸缩缝进行专人看守,伸缩缝装置两侧砼强度满足设计要求后,并且不少于7天,方可开放交通,若因条件限制,则必须在缝上设临时行车的钢制桥。

5.护栏施工边缘设置栏杆,挂安全网、边缘作业人员系安全带。

6.桥头搭板施工前台20m应设置路障:严禁外来车辆进入,坡面施工穿防滑鞋,严禁穿拖鞋上班。

十三?其它

1.机械施工人员,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得操作与证件不相符的机械,建立档案专人管理,机械应常维修,不得带病作业。

2.临时用电制定详细的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并经总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审核。

3.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施工现场油库、火工用品库、乙炔气、氧气瓶仓库悬挂防火防烟警示牌、配灭火器、消防桶、配备消防用水源、设置消防通道,并有明确指示。

4.爆破施工用火材料设专门仓库,远离建筑物及人群,密封性好,防火、防爆、防潮,由专人保管,严格发放、领用、退库制度。

篇2:桥梁病害动态管理制度

第一条:编制依据桥梁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桥梁重要病将直接影响公路的畅通和行车安全。为了避免因桥梁跨塌、坠车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桥梁重要病害动态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收费公路管理局负责省内高速公路(含一级公路)桥梁重要病害动态管理监督工作,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和养护单位负责辖区内桥梁重要病害动态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目的桥梁重要病害检查目的是随时掌握病害的发展情况,桥梁结构的技术状况和安全状态,了解桥梁实际受力状态,判断结构的安全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指导桥梁的安全使用。

第四条:计划制定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每年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管辖路段桥梁重要病害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对桥面系、上部构造、支座、墩台及基础等重要部位发生的病害,结合以前定期检查的结果确定桥梁重要病害动态管理计划。

第五条:检查频率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对确定为三、四、五类的桥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根据公路交通量和病害的严重程度的实际情况,每周或每月进行一次,(三类桥梁可适当延长检查时间)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掌握桥梁病害的变化动态。

第六条:报告制度发生异常变化时要及时上报省收费公路管理局。报告的内容包括:说明、详细的观测资料、照片、示意图、病害原因分析、建议处治措施等,报告要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遇有大、暴风雨天气等自然灾害时,每天观测一次。

第七条:超重超载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在有特大型工业设备运输、集装箱运输、矿山特种车辆及私自改装重型车辆的运行时,要根据现有桥梁的实际承载能力,判定对桥梁的安全使用可能造成的威胁,决定是否允许通过。

第八条:措施办法各养护单位发现重要病害危及桥梁安全时要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及时设置限速、限载、禁止通行等安全警告标志,组织人员、机械、材料并安排专人守护,必要时应组织人员对车辆进行分流或封闭交通,并向上级公路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第九条:特殊情况当在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下,车辆不能通过桥梁时,各养护单位现场制定抢修保通方案,采取架设临时便桥和抢修便道,对过往车辆进行疏通,并向社会发布交通信息,必要时封闭交通。

第十条:责任追究对桥梁重要病害不履行经常性检查职责、观测不到位、出现问题没有及时报告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依据黑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局《桥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篇3:公路养护桥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桥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桥梁使用安全和公路畅通,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桥梁安全事故指辖区内的桥梁因监管单位、责任单位管理不到位或责任人失职,造成桥梁垮塌的事故。

第三条公路管理机构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当严格执行《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对辖区内的桥梁实行养护管理,保障桥梁使用安全,积极防范桥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桥梁加固和改造工程的从业单位应严格执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有关设计规范等,严把质量关,有效防范桥梁安全事故,保障桥梁施工安全和使用安全。

第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及其主管领导、桥梁养护工程师、桥梁加固和改造工程的从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对桥梁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监管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第六条公路总段应当针对桥梁安全状况召开防范桥梁安全事故专题会议,由单位主管领导或委托分管领导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桥梁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七条公路总段、桥梁加固和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内的危桥、加固和改造桥梁安全事故进行防范。

第八条公路总段、公路段应对辖区桥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第九条公路段应确保辖区内桥梁安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未履行相应职责,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路段桥梁养护工程师没有对辖区内的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没有检查记录。

2、公路段桥梁养护工程师对桥梁突然出现的较严重病害或明显加剧的病害没有及时发现,或没有及时上报公路段主管领导。

3、公路段对桥梁养护工程师上报的情形未组织人员到现场进一步调查、观测。

4、公路段未将有安全隐患的桥梁上报公路总段。

5、公路段未对四、五类桥梁按相关规定设置限载、限速标志。

6、经过公路管理机构审批同意上路行驶的超重车辆通过桥梁时,公路段未按要求安排桥梁养护工程师到现场跟踪观测,或主管领导安排后桥梁养护工程师未到现场跟踪观测。

桥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路段主管领导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公路段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有关规定,对公路总段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桥梁养护工程师,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监管连带责任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公路总段承担辖区内桥梁安全使用的监管责任,监管单位和责任人未履行相应职责,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桥梁养护工程师没有对辖区内的桥梁进行定期检查,没有检查记录。

2、桥梁养护工程师对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等级评定不准确,档案资料不完整。

3、桥梁养护工程师对拟定的四、五类桥梁没有向公路管理局提出进行特殊检查。

4、公路总段主管领导接到公路段桥梁病害程度明显加剧的报告后,未安排桥梁养护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或主管领导安排后,桥梁养护工程师未到现场进行检查。

5、公路总段主管领导未对确认的危桥安排公路段设置限载、限速标志及采取管制、监测措施。

6、公路总段主管领导未组织对批准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通过桥梁的技术措施和方案进行审定,未按要求组织实施监控。

7、在危桥加固和改造工程监督检查中没有发现安全隐患,或对施工人员报告的安全隐患没有安排处置措施。

桥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路总段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有关规定,对公路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桥梁养护工程师,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监管连带责任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桥梁加固和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确保桥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未履行相应的职责,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设计单位对桥梁施工设计方案把关不严,存在方案不合理、承载能力不符合要求等缺陷。

2、施工单位未严格按设计图施工,存在偷工减料现象。

3、施工单位未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存在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

4、施工单位没有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或施工单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报告,未对安全隐患采取措施。

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指示等标志。

6、监理单位未严格按要求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对存在的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没有及时要求整改。

桥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从业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桥梁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桥梁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违反本款规定的,对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三条桥梁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助,有关部门应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四条桥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路管理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报告应当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第十五条国家或自治区因桥梁安全事故派出事故调查组时,公路管理局、公路总段、公路段、各从业单位应积极配合调查。

第十六条对阻挠、干涉桥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桥梁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部门举报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或者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并对举报的不履行、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规定事项,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总段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