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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合同管理安全职责

2024-07-10 阅读 1350

1在计划发展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对因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省公司和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和完善计划统计管理中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各单位和各级人员组织落实。

3保证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签定四级有效控制责任状,学习、落实本岗位控制差错的各项措施,实现工作无差错。

5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学习掌握与招、投标、合同管理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努力提高招、投标、合同管理能力。

6组织学习有关事故通、快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7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逐步实现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

8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

9接受与招、投标、合同管理有关的异常、事故的调查,如实反映事故情况。

10及时制止任何违章违纪行为和拒绝执行上级的违章指挥,并有责任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篇2:燃气公司合同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燃气公司合同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1、协助法务处制定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

2、监督落实各职能部门对合同管理办法的执行;

3、负责合同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台帐;

4、负责合同台帐的妥善保管,跟踪反馈合同的执行情况;

5、检查监督公司合同的履行,合同索赔,合同未尽义务的再生效管理等;

6、负责合同执行情况半月报的编制及上报工作;

7、负责部门内勤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