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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1034

尊敬的女士/先生在您进入本风电场生产区域前,本单位对您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规定,请您务必遵守:

您在本单位的工作内容应与本单位的技术安全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确认,提供相应的能力证明或者工作准入资质材料,获得许可后方可进入,进入后,遵守本场区的相应安全规章制度,并且应参加本场区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正确使用工器具,现场禁止穿凉鞋,背心,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严禁高空抛物,电气操作应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并使用绝缘工器具,防止人员触电危险。

严禁对未获得批准的设备进行操作,严禁进行工作内容之外的工作。起停设备必须向集控室报告,工作结束后应清扫工作面。

在风机上作业时,风速大于8米/s(10米高平均风速)禁止在机舱与轮毂内工作。

禁止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每一次进入现场作业前需向集控值班员说明,特殊作业人员作业,必须有技术安全人员同行。

风机内作业不得抽烟,风场内在未办理动火工作票前严禁明火作业,必须进行时,需启动一级二级动火工作票程序,做好相对应的安全消防措施后后方可动火。

高空作业攀登时确保任何物品的不得掉落。风机塔架上在每一层攀登结束后须盖住每一层盖板,以防工器具掉落砸伤人员与损坏设备。

雷雨天气严禁在风机、箱变等带电设备处逗留。叶片结冰后,严禁靠近风机。

施工完成后及时处理工作面,杜绝造成环境污染。

在风机叶轮上工作必须将叶轮锁死。

车辆禁止在风机正下方长期停留,将工作器材卸下后,应选择迎风方向,远离风机停车。

使用提升机吊装物品时,严禁下方站人,注意提升机与被吊物品的荷重,以防过载,防止物品坠落,机舱人员必须穿戴安全衣,,挂好安全绳。

以上的各项规章制度,您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您及时提出,由安全管理人员向您解释,如已清楚,请您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如您在工作中未遵守本制度,私自作业,违章作业等造成的事故,您将承担各项责任以及赔付相应的损失。

篇2: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维护我厂区安全,完善对出入我厂的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日常进出我厂区的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

3.职责

3.1门卫负责外来人员进我厂的通知、检查、登记等手续的办理。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外来人员接待。

4.工作程序

4.1外来人员的出入管理

4.1.1门卫了解来访客人的来意,并征得受访人员的同意,由来访客人填写《来访登记单》(一式二联)后,门卫应告知来访客人注意事项,再由受访人到门卫处接待。会客结束由受访员工在《来访登记单》上签字确认,来访客人出我厂时将《来访登记单》交于门卫。

4.1.2外来人员注意事项

a)禁火区内严禁烟火和禁止吸烟;

b)进入维修作业区、财务室必须有我我厂专人陪同,直到来访客人离我厂。

4.1.3外来施工人员出入管理,参照《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4.2外来车辆的出入管理

4.2.1联系业务的外来车辆进入我厂区,需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由门卫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并指定车辆停放处。

4.2.4来本我厂提、卸货的外来车辆,需凭“入门证”、“出门证”交门卫核准后放行,车辆出入管理参照《外来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执行。

4.2.5外来施工车辆管理,参照《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篇3: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目的

为加强外来参观、实习、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所有入厂区的外来人员

3、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3.1外单位来厂参观学习,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进行接待,并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厂,并由专人陪同,做好登记。

3.2参观学习人员进厂前,对口接待部门应通知相关单位做好生产、安全等各项准备工作。

3.3参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参观过程中不准私自乱动现场所有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吸烟,不准大声喧哗、打闹,不准与岗位人员长时间交谈,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

4、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4.1外单位来厂实习,需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4.2实习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凡实习期限超过一个月的,负责安排的部门必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4.3负责安排的部门对参观、实习整体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

4.4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可在所在岗位职工的带领、指导下进行实习。

4.5实习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私自乱动设备、管道、开关、阀门等。

4.6如遇突发事件,实习单位负责人要按要求组织实习人员紧急撤离,保证人员安全。

5、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5.1资质审查。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由总工办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审核内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5.2签订协议。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安全与消防管理部门必须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消防责任。

5.3职业体检。外来施工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前,要进行职业体检,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5.4安全教育。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

5.5安全管理

5.5.1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项施工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所在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5.2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外来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所适用的各种工器具,要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5.5.3落实安全措施。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要设置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

5.5.4确定安全责任人。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与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沟通,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5.5.5严格票证办理。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行业施工安全要求,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未经许可不准乱动企业的任何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擅自乱接水、电、风、汽等管线。

5.5.6加强监管。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具体协调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事项。安全部门协助工程项目部门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6、外来厂家维修人员安全管理

来厂进行设备维修、调试的人员,由设备处负责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厂,并由专人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