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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检查制度

2024-07-10 阅读 6600

一、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确认制,即工作前对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彻底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待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进岗作业。

二、进岗时,必须穿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穿易滑的鞋子。

三、作业人员必须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并安排有监护人员,严禁在无人监护情况下进行登高作业。

四、患有登高禁忌症者,如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患者等病的人员不能安排进行登高作业。

五、需用梯子必须严格检查,上下梯子应有人扶持,或者加防滑脚垫。中心安健环质检查组对固定梯子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移动式爬梯等除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外,至少每旬由站库自查一次。

六、高压线旁无遮拦不能进行登高作业。

七、夜间照明不足不准进行登高作业。

八、如遇大雾、大雨、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准进行露天登高作业。

九、登高作业焊接作业,在高空的垂直下方10米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不准将电焊线围在身上或搭在肩上,应拴在可靠的建筑物上。在高空焊接接近电源线工作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方可工作。

高空作业措施

为了预防高空作业事故的发生,对高空作业实施控制,特制定本措施。

1、对高空作业人员要进行考核,并且要求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室外高空作业应在遇有大风、雷雨、大雪、大雾等特殊天气时,必须暂停作业;

3、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和采取其它措施,所有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不得任意放在房架上或其它物件上,以免掉下伤人;

4、应在作业场所划出禁区,采取绳拉、建墙、设栅栏等方式进行封闭,禁止和放置非操作人员入内;

5、登高前应检查工具,如:脚扣、平降板、安全带、梯子等是否完好可靠;

6、上横担时,应检查横担腐朽锈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系在稳定固件上;

7、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抽筋、耳神经失常等疾病或者酒后、年老、体弱者、严禁高出作业。

8、高处作业人员穿软底鞋,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的鞋,更不准赤脚操作;

9、高处作业严禁多人聚在一起操作,也不要单人操作,免得发生事故。

篇2:炼油厂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本规定用于在炼厂范围从事室外、室内、塔、容器等设备内距坠落高度基准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所从事的作业。

1、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在牢固的位置固定好。

2、从事高空作业必须连俩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安全监护工作。

3、作业时若发生大风6级以上,暴雨等恶劣的天气条件,应停止高空作业,室内与设备内作业除外。

4、高空作业需动火时,应按规定办理火票。

5、高空作业若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区域内,应按炼油厂进入有关区域工作的安全规定佩带劳保用品,按规定办理作业票。《

6、若在临时脚手架上从事高空作业,应由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检查脚手架的安全系数和可承载多少人员后,方可上去作业,一次上去的人数应少于允许上架人数的承重量。

7、从事高空作业时,严禁上下同时作业,以防止上面作业人员的工具等物体坠落,造成人员伤亡。

8、有高血压、贫血、心脏病等不适合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9、高空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完《炼油厂高空安全作业许可证》后并做好上述措施后,方可开始作业,否则参加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10、《炼油厂高空安全作业许可证》

篇3:企业选煤厂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由于高空作业时存在不安全因素,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本规定。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不论什么工程,不论专职或临时,不论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必须执行本规定。

2.高空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收缴残疾、高度近视以及睡眠不足,身体疲劳、情绪不稳、酒后等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人查看施工现场情况,编制、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坚持施工用工、机、器具、材料、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单位处理。划定作业安全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登高作业时,衣着简捷利落,要穿软底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并拴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拴在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5.在未设护栏的平台(房顶、屋面、栈桥上盖)及角度孔洞、豁口周边2米以内临边作业时必须设安全绳、戴安全带;在临近窗口、护栏作业,身体重心有可能超过窗口、护栏时必须戴安全带。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所用物料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

7.在厂房内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注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的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作业。

8.使用梯子、脚手架、跳板登高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防护,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9.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应把工具、器具放在工作点边缘。传递物件应用掉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10.高空作业时必须设有监护人,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11.禁止立体交叉作业。

12.攀登、悬空的高处作业,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防护,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13.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4.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事先清除作业场所的雨水、冰雪。

1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6.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