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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1261

1、必须针对具体工程情况,从技术上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以消除危险、保证安全生产。

1)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控制。

2)脚手加架搭拆,放施工临时用电布置与架设、模板支撑,基坑支护、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和拆装等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在作业前对所有相关人员时行安全技术交底,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控制。

3)塔式起重机基础制作前,必须对安装位置的地质情况进行查验,对原厂家阻随机出厂的基础图纸进行修改验算,并编制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经公司科技发展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控制。

2、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或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2M以上作业应设安全网或其他防护设施。

3、各种施工机械应完全好,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并定期检修。

4、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动机械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时,要拉闸断电。电气设备必须保护接零。

5、搭设脚手架、井字架、挑架等,所用材料和搭设方法符合安全要求;搭设完毕要经过项目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过程中严禁随意拆改,拆除时必须设警戒或围栏,由上而下顺序进行,拆除物料不得往下投掷。

6、物料提升机架体必须按规定设置缆风绳和附墙架;缆风绳要牢固,并有专人用地锚,不得栓在要树木,电杆或建筑物上。

7、在工程的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等危险处,要有防护和明显示警标志。

8、乙炔和氧气瓶的安全附件,应齐全有效,并保持安全距离。

9、坑槽施工、要按规定放坡,并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

10、高空作业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1、在邻近街巷、民房施工时,要搭设可靠的防护棚或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行人和居民的安全。

篇2:附院护理安全管理制度与监控措施

附属医院护理安全管理制度与监控措施

一、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工作明确分工,团结协作,结合各科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2、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预防院内交叉感染。

4、对危重、昏迷、瘫痪患者及小儿应加强护理必要时加床档、约束带,以防坠床,定时翻身,防止褥疮。

5、剧、毒、麻、贵重药品人专人保管,加锁、帐物相符。

6、抢救器材做到四定(定物品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维修、及时补充),抢救器械做好应急准备,一般不准外借。

7、抢救器材及用物保持性能良好,按时清点交接,严防损坏和遗失。

8、对科室水、电、暖加强管理,保证不漏水、漏电、漏气,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9、内服药和外用药标签清楚,分别放置以免误用。

二、监控措施:

1、氧气管理:用氧管理:

1)用氧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告知患者及家属勿在室内抽烟,氧气管道周围禁烟火和易燃品。

3)定期检查氧气接口,发现漏气及时维修。

4)吸氧设施有"四防"标志(防热、防油、防火、防震),并系有安全带,氧气筒内的氧气不可用尽。

2、对危重患者及小儿防止发生意外措施:

1)防坠床。小儿要使用有床档的小儿床;昏迷及烦燥患者有专人守护,必要时加床档。

2)防烫伤。需要热敷的患者,护士要及时巡视,严格交接班;给婴幼儿、老人、昏迷、肢体瘫痪麻痹患者用热水袋时,温度50℃以内,热水袋不可直接接触病员的皮肤。

3、制度落实:

1)执行分级护理,进行健康教育,术后及长期卧床初起活动者,有人扶持,动作要轻慢,以防因体位变化,引起虚脱。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三查七对",按时巡视病房,发现不良反应及时处理。

3)对急危重症患者,做好各项基础护理。

①昏迷患者专人护理,床旁备好压舌板、开口器、舌钳、纱布、吸痰器等,及时清理口腔分泌物。

②做好皮肤护理,定时翻身、拍背、按摩、防止褥疮的发生。

③烦躁患者给约束带固定,注意松紧适度,观察肢体血运、温度、颜色等变化。

④严格执行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发现隐患及时讨论处理并上报。

篇3:气体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为了加强用气管理制度,预防气体爆炸,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进入气房领气瓶时严禁吸烟。

2.气瓶要垂直放在有遮阳的支架内,不能倒地乱放,不同气体要分开放、安全距离应在2m以上;远离明火作业点、电气设备等,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气瓶温度不得超过40℃。

3.气体钢瓶搬用,不得倒地滚动,不得与硬物碰撞。

4.在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本岗位安全设施,对老化皮管、阀门、割枪进行及时更换。

5.燃着的割具严禁手托,不得作照明用,严禁用氧气作通风气源,工作完毕须放好。

6.乙炔管阻严禁用氧气、空气吹洗。

7.应用肥皂水进行漏气检查,所检查的漏气处应立即处理,严禁用明火找漏;在车间内发现乙炔或丙烷泄露,应立即停止明火和电气作业,进行通风后再作捡漏修理。

8.氧气和乙炔胶管不能混用,新胶管使用前应吹出内部的灰粉,严禁一付胶管接用二把割具。

9.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掉割具上的乙炔阀,稍后再开氧气吹除割具内部的烟灰和气体。

10.当胶管燃烧或爆炸时,应立即关掉阀门,切断气源。

11.气割时必须戴有色防护眼镜。

12.使用自动、半自动气割机时,应遵守电气安全规程,设备故障应由专业人员排除。

13.严格执行离岗检查制度、下班后对各个钢瓶的阀门、枪头进行关闭,检查现场,消除火种,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14.开关液氧时,严禁对着泄压口。液氧瓶上掉下的液滴,禁止用手直接接触。

15.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戴尼龙等能产生静电的服装,从事检修和残液回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鞋。

结构件车间

20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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