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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工程制度范文

2024-07-10 阅读 4535

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分部工程验收应及时进行,验收合格,才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作,不能列入完工项目和进行结算。

4.1分部工程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分部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工,并经检查符合施工质量标准;

(2)施工中出现的缺陷和事故已处理完毕;

(3)设计中预埋件已安装完成,并符合要求。

4.2分部工程验收应准备的文件资料

(1)已完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的文件和资料;

(2)有关工程材料的试验资料和检测报告;

(3)关于隐蔽工程的验收资料;

(4)关于工程施工,预埋件安装质量检查记录以及工程施工的缺陷、事故处理等资料;

(5)施工观测记录,控制网与控制点位置图;

(6)已完工程数量,各种材料规格型号等统计资料以及施工用工数、实际投资数额等。

4.3分部工程验收依据的资料

(1)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

(2)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要求;

(3)施工原始记录;

(4)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检测、测量、观测等记录或资料;

(5)地质资料;

(6)有关技术会议纪要和有关问题的处理说明,包括质量事故与缺陷处理记录。

分部工程验收,由发包单位牵头,会同监理、监督、设计、施工与管理单位共同组成验收小组进行。

篇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

一、工程开工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该工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清单”,报子公司、区域公司的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二、组织方案论证后,项目经理部负责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备案报告”,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核表、论证资料、监理批准记录等资料一起报送给子公司、区域公司的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要按照中建六局有限公司《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进行。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完成后,项目经理部要编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简要总结报告”,报送给子公司、区域公司的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四、由中建股份公司承接、工程局负责实施的项目,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资料,由项目执行单位报送工程局科技部、安全部、项目管理部备案,工程局科技部、安全部、项目管理部负责按股份公司管理规定报送股份公司对口管理部门,或工程局委托执行单位直接报送股份公司相应管理部门。

五、由工程局承接、子公司或区域公司负责实施的项目,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资料,由负责实施的子公司或区域公司报送工程局科技部、安全部、项目管理部备案。

六、由子公司承接的项目,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资料,由项目经理部报送子公司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七、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子公司、区域公司及事业部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篇3: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1、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2、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3、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分公司)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4、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分公司)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