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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自身安全防护措施与规定

2024-07-10 阅读 3813

1、交通安全

(1)严禁酒后开车、无照驾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驾驶施工单位的车辆。

(2)监理车辆应严格遵守各等级公路和限速路段的限速规定,严禁超速行驶或抢超抢会。监理车辆在施工现场便道上的行驶速度不宜超过40km/h。

(3)在驾驶过程中要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做到无违章、无事故。

(4)监理车辆应遵守车辆维修、保养、大中修有关时限的规定。

2、施工现场

(1)监理人员严禁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上工地现场,进入桥涵施工范围必须戴安全帽。从事沥青路面监理时,应穿平底耐高温鞋。

(2)严禁操作施工单位的各种机具设备。不在有上面作业的下方和向前运动机械的前方停留,不得在严禁烟火的地点吸烟。

(3)不得直视和久视电弧焊接的火光,以免伤眼。

(4)登高工序检查,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

(5)进行沥青或沥青混合料试验时应防止烫伤,做沥青抽提试验时,因溶剂三氯乙烯有毒应在专用的通风房间内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毒面具。

3、生活与卫生

(1)搞好生活区和食堂的卫生,预防疾病的发生。

(2)食堂宜采用分餐制或使用公用筷的方式进餐,炊事人员应经常消毒碗筷,有传染源的人员应单独进餐。

(3)监理人员不得在河流、池塘中游泳。

(4)监理人员应遵守作息时间,保持旺盛精力投入监理工作。

篇2:煤矿井下监理人员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一、应严格执行安监总煤监[2012]153号文《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等文件的规定。

二、必须遵守现场的有关建设安全管理规定,下井时必须随身佩带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品以及便携式瓦检仪。

三、监理过程中发现瓦斯超限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撤到地面,同时监理人员应立即撤到地面,确保自身安全。

四、矿井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在安全隐患消除后才能下井开展监理工作。

五、监理人员应充分熟悉井下避灾路线图。

六、非从事井下监理工作人员严禁下井。

七、监理项目部新进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并定期参加有关培训学习。

八、对体检后身体不适宜高危工作岗位的监理人员,监理项目部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防止意外发生。

九、院为监理项目部人员统一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篇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监理细则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控制目标和依据

1.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控制目标: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障施工现场安全施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做到安全施工,确保质量,经济合理。

1.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的控制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11-24颁布、2004-02-01施行)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20**-6-13颁

布、20**-09-01施行)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的控制流程(见下图)

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控制重点

结合本工程的工程内容和特点,在监理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应重点控制以下几个方面:

3.1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防火、防尘、防爆、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空坠落、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3.2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电动工具安全使用。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4.1预控

4.1.1项目监理部明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

4.1.2建议业主在签订承包合同时明确安全施工条款,以免引发问题出现,对业主造成损失。

4.1.3督察施工单位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安全人员必须到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运作情况,加强日常安全检查。

4.1.4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应有相应的技术职务和有效合格的岗位操作证。

4.1.5项目监理部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监里台帐制度,及时整理、归纳有关情况,准确反映现场安全情况。

4.2过程控制

4.2.1将日常巡回检查与集中检查、现场检查与资料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

4.2.2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如果执行不力或不及时,则在24小时内发出书面通知。对严重的安全隐患,则要求行使安全否决权,下达停工令限期整改,不满足安全规定不准复工。

4.2.3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4.3事后控制

4.3.1对在安全检查及数据分析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在发出监理通知要求责任人限期整改后,及时进行跟踪验证,确保纠正和预防措施得到落实。

4.3.2对安全事故坚持“四个不放过”。

4.3.3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4.3.3.1报告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将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初步原因等情况报业主和公司。

4.3.3.2事故处理:监理部积极参与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作好标识,保护好现场。

4.3.3.3事故调查:组织或参与有关方组成的调查组开展调查。

4.3.3.4调查报告: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调查报告,并经签字后报有关部门。

4.3.4事故发生后,监理部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作好台帐记录,并发监理通知要求总承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及时总结,并提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和保证。

北京双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第七项目部监理部

200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