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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工作管理办法

2024-07-10 阅读 3233

**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工作管理办法

(20**年11月20日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知名度,拓宽产品销路,维护企业信誉及销售合同的严肃性,保证顾客、供方能够顺利地进行经济活动,根据《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

一.市场信息反馈、管理。

二.各省市、各行业产品选型管理。

三.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的管理。

四.销售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五.对外销售产品价格的管理。

六.合同评审。

七.销售合同的签定。

八.与顾客签订各种"返包"协议的管理。

九.内部合同、外部合同的适用范围。

十.合同管理。

十一.合同履约的考核。

十二.合同纠纷的解决。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场总部、销售部、事业部、分公司、中心、本公司与顾客签订的供货合同,适用于事业部、分公司、公司之间签订的最终产品的内部合同。

第二章市场信息反馈、管理

第四条市场信息是本公司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的依据,是市场开发工作的基础,全公司员工都要做好市场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

第五条市场信息的范围:

一.顾客对本公司现有产品的需求信息,各地区、各行业的工程建设动态。

二.顾客对本公司现有产品性能、功能改进的意见,对现有产品质量的意见。

三.和本公司生产同类产品的公司、产品价格,在各地的销售策略和状况。

四.通信产品市场动向,顾客对新的通信产品中、远期需求。

第六条外出进行市场开发、销售、售后服务、技术交流及参加各种与生产经营工作有关的各种会议(含展览会)人员,都要注意收集市场信息。回单位后要填写"出差工作汇报单",经本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到市场总部。各单位应将有价值的市场信息填写"顾客信息记录表",交到市场总部。

第七条市场总部负责在本公司产品市场潜力较大的城市建立本公司驻当地办事处,办事处应定期向市场总部反馈市场信息,紧急信息随时向市场总部反馈。

第八条市场总部设专人对收集到的市场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向各单位发布,指导各单位市场开发工作,并将有关质量信息汇总转技术管理部。

第九条市场总部对反馈市场信息质量高、数量多、反馈及时的单位、个人提出奖励意见。

第三章各省市、各行业产品选型管理

第十条设备选型入围是销售工作的关键环节。市场总部设专职人员(在有办事处的地方由办事处负责)对各省市、各行业产品选型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管理。

第十一条各产品承制单位对选型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不断扩大自己负责销售地区设备选型入围的比例。

第十二条各单位在自己负责销售地区内每年应取得各行业的"用户报告"或"顾客对公司设备的评价","顾客试用设备报告"或"顾客使用公司设备的意见、建议"等,应不少于负责省份、行业的20%。

第十三条各事业部、分公司、公司应培养1~3名表达能力强、对自己产品熟悉的兼职产品介绍人员,作为各省市、各行业产品选型工作技术支持人员,配合完成各省市、各行业产品选型入围工作。

第四章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的管理

第十四条为销售人员、市场开发人员办理法人委托书的工作由市场总部归口管理。市场总部设专人对法人委托书造册、登记、发放、更换、回收、销毁工作。

第十五条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法人代表签发的委托书,方有权代表公司对外签订销售合同。

第十六条调离销售岗位的经营人员,应及时交回法人委托书。

第十七条销售人员应严格按照法人委托书限定的产品进行营销工作,超出销售产品范围的要到市场总部办理销售委托书。

第五章销售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第十八条销售合同专用章由本公司总裁办统一设计,统一安排刻制。

市场总部设专人领出后登记发放,严禁各部门私刻销售合同专用章。

第十九条根据需要由市场总部给各部门持有法人委托书的主要销售人员、市场开发人员发放销售合同专用章,并在市场总部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销售人员、市场开发人员调离销售岗位,应将销售合同专用章交回市场总部注销,由市场总部重新分配登记,严禁私自转让。

第六章销售产品对外报价管理

第二十一条销售产品对外报价由市场总部归口管理。各部门根据成本核算,将本部门对外销售产品价格报市场总部,由市场总部根据市场价格和竞争策略协调后报出。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不得私自修改对外报价,需修改的应先报市场总部,由市场总部统一管理。

第二十三条全套产品对外报价表一般情况不对外提供,特殊情况需向顾客或代销商提供全套报价表时,应经市场总部总经理批准。

第七章合同评审

第二十四条所有销售合同都必须经过评审。

供方确认能够满足顾客各项要求:如供货时间、技术指标、质量标准等内容。供方能够接受顾客的付款方式,参加评审人员在评审记录表相关栏内签字。常规合同评审通过报本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特殊合同评审通过后报市场总部总经理批准,方可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五条常规合同由产品销售单位进行评审。

常规合同应由各单位产品销售人员或单位内指定人员作为评审招集人组织评审。参评人员应包括采购、生产、技术、质量等方面的人员参加。评审的时间应在合同签定之前。评审的方式可采用会议、会签等方式。视合同内容参加评审人员可适当增、减。必要时可邀请本公司相关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特殊合同,由市场

总部组织与合同有关实体;技术部、经营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评审。视合同内容参加评审人员可适当增、减。

特殊合同的评审应由合同签定部门在填写好《特殊合同评审记录表》中相关内容后,连同需要评审的合同和与合同相关的资信材料交市场总部。评审结束后,市场总部应将评审结果及时通知合同签定部门及相关单位。

第二十七条对代理销售合同的评审,除上述合同评审要求的以外

销售单位应提供有关购货合同。尚无签订购货合同的,应提供签订相应的购货依据。

第二十八条销售人员、市场开发人员在外地与顾客洽谈业务,合同签订前在不能独立对合同进行评审的情况下,可通过各种通信手段与部门

领导及相关人员联系,进行评审。属于特殊合同的应与相关公司领导联系,进行评审。通过后方可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回公司后按上述有关条款填写合同评审记录表。并由相关公司领导签字后,交市场总部归档。

第二十九条由于某种原因合同需要变更,供方应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评审。

注:一.合同变更要有变更依据,如电报、传真、会议纪要、顾客签字的书面材料或电话记录等。

二.合同变更如仅是供货期后延时,用合同变更通知单作为评审记录。

第三十条所有评审记录表均为一式两份。随合同交市场总部一份,部门留一份。

第三十一条合同评审号标注在合同右上角合同编号上方。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人单位,非贯标覆盖单位与顾客签定供货合同应参照上述相关条款对合同进行评审。

第八章销售合同的签订

第三十三条产品销售应与顾客签订合同。

第三十四条本公司与顾客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以法人为对象,以其主管人员为代表进行签订。合同签订前,销售人员要客观、公正、准确、详实对需方进行资信调查。对于还款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合同;需方单位为与我方初次合作的企业、公司;需方单位有过违约情况的及特殊合同,必须取得资信调查资料。资信调查结果应填写《资信调查表》。其它合同也可参照执行。《资信调查表》报合同评审组和市场总部各一份。

第三十五条合同书字迹要清晰、语言要准确,按合同书内容逐项填写。合同书出现涂改时,涂改人要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

第三十六条合同中对设备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要对应设备型号标出企业标准号。

注:一.暂时无企业标准(非覆盖产品),对需方的技术要求用文字表述清楚。

二.承担全微波电路的设备供应,要附传输路由图,各站设备配置等内容。

三.电源设备要附各站交、直流输出开关的数量、电流量、蓄电池保险容量、设备系统配置等。

四.监控系统要附监控工程系统方案图,通信方式、监控种类、项目数量及接口参数等要求。

以上内容可以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七条需方对本公司设备的验收方法按下面两种情况之一写入合同。

一.需方不来本公司验收产品:应写明需方认可供方的测试记录。

二.需方来本公司验收产品:应写明按相关企业行业标准或合同中规定的技术要求验收。

第三十八条合同中的结算方式:

一.分盘类产品:原则上不低于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清全款;

二.整机类产品:原则上不低于"3-6-1"的基本要求,即合同生效后至发货前需方应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设备到达现场后15日内付60%;10%余款在货到后半年内付清。如合同无预付款,应在设备到达现场后三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

三.如我方负责设备开通、用户要求开通验收合格后付第二笔货款,则应:在合同书上注明开通验收标准;在合同书上注明设备到达现场后30日内开通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货款。

第三十九条销售人员对所签订合同的货款回收负责。其个人收入(包括工资、提成等)应与货款回收率挂勾。各部门对销售人员的货款回收工作制定出考核办法;市场总部对各部门货款回收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十条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应原则为:一年保修,终身维护。

第四十一条如顾客为增值税纳税人,要写明纳税人登记号。

第四十二条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供方、需方各持两份。

第四十三条各部门签订的合同要统一编号,规定如下:

合同编号由八位组成,aa##bbcc,其中:

aa代表年份,如99、00

##代表签订合同单位汉语拼音缩写

bb代表签订人编号(各单位自定)

cc代表顺序号01~99

注:各部门汉语拼音缩写规定如下:

移动电话客户服务中心缩写为:YT

移动通信终端研究所缩写为:ZD

移动通信系统研究所缩写为:xt

IP技术研究所缩写为:IP

数据网络事业部缩写为:SJ

宽带接入网事业部&n

bsp;缩写为:KD

市场总部缩写为:QF

第九章对本公司代理销售的产品合同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代理销售的产品(非本公司生产的产品):销售合同(买出)中的结算方式、质量标准、质量负责等要求应等同或低于此产品的采购合同(买入)中的相关要求。

第十章与顾客签订各种"返包"协议、合同的管理

第四十五条为了促进销售合同签订,在顾客承担工程部分工作量的情况下,可以与顾客单位或顾客下属单位签订"技术咨询协议"、"电路安装协议"、"电路调测协议"、"设备代维协议"、"联合开发协议"等各种协议合同,与顾客单位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四十六条与顾客签订各种"返包"协议前要填写"返包协议、合同申请单"(见附件三),请示部门领导,经批准后方可与顾客签订。

第四十七条与顾客签订"返包"协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供方将协议或合同和部门领导批准的"返包协议、合同申请单"原件交几经营财务部一份,复印件交市场总部一份。

第四十八条应返给顾客费用由经营财务部负责落实。

一.在顾客付清全部设备款后给顾客返款。

二.按顾客向公司付设备款比例给顾客返款。

三.经主管副总裁批准后先返给顾客款。

第四十九条经营财务部统计各单位销售收入时,应扣除返给顾客金额。

第十一章外部合同和内部合同适用范围

第五十条外部合同

一.各事业部、分公司、中心、公司与顾客签订的供货合同、工程协议、电路整治/改造协议。

二.市场总部委托公司外公司、代销商销售本公司产品。

第五十一条内部合同

一、各事业部、分公司、中心、公司之间签定的合同。

二、各事业部、分公司、中心、公司与顾客签订合同后,将自己不能承担的最终产品,与相关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

第十二章合同管理

第五十二条各事业部、分公司、中心、公司应及时将签订的合同正本、合同复印件及合同评审记录表交市场总部合同管理员,最终产品内部合同由供方交到市场总部。

第五十三条合同有变更,供方应及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评审记录表和合同变更依据交市场总部。

第五十四条市场总部根据收到的合同编制合同"登记表",每月27日前将合同原件、合同登记表交经营财务部。

第五十五条经营财务部依据各单位的合同、货款回收情况核算各部门销售收入和利润。

第五十六条经营财务部销售管理人员可根据以下情况,给各单位开具发货票。

一.根据合同,凭各单位开具的"发货通知单"、"产品出库结算通知单"。

二.顾客交预付款,凭各单位开具的"发货通知单",注明需开发票金额,可开发货票。合同执行完后,办清各种手续。

三.小额交易顾客不愿签订合同的及顾客自带现金到本公司购买备件、分盘等,各单位经办人自拟合同一份,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交市场总部归档。

第五十七条各部门将本月已完成的合同按"合同执行情况月报表"逐项填写清楚,每月25日前报市场总部。

第五十八条各部门按"综合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与顾客签订的销售合同、工程协议、电路整治协议等整理归档。

第五十九条合同填写不规范,市场总部根据情况每次扣其管理分0.1~0.3分;评审手续不齐全、不认真,每次扣0.4~0.6分;评审内容不实敷衍了事,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0.7~1.5分。记录填写不合格,每月不能按时交记录的,每次扣0.1~0.3分。

第十三章合同履约考核

第六十条市场总部根据合同书中交货期、本月应完成合同,依据"合同执行情况月报表"考核各部门合同履约率。

第六十一条考核方法

本月完成计划内合同金额/本月应完成计划内合同金额×100%,每降低1%扣0.5分,最多扣10分。

第六十二条最终产品内部合同考核方法同上。

第十四章合同纠纷解决

第六十三条最终产品内部合同发生纠纷由市场总部协调解决。

第六十四条外部合同与顾客发生纠纷,先由市场总部协调解决,市场总部不能解决应提出解决意见,报请本公司领导解决。

第六十五条外部合同纠纷解决过程要有文字记载,并存入顾客档案中。

第六十六条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场总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2:某酒店营销部管理办法

酒店营销部管理办法

一、部门概述

营销部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以扩大客源,增加酒店收益,树立高档商务酒店形象为中心开展工作,既是酒店对外营销和宣传的窗口,也是酒店外联和广告宣传的中枢。其功能是协助总经理制定企业营销计划,分解落实营销指标,保证营销计划的正确贯彻执行,保持酒店产品对市场需求的长期适应性,以实现酒店产品的创新和增值。在营销过程中,根据不同的客源情况运用多种营销方式和手段、争取更多的客户。公关策划人员在部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广告宣传,树立公众形象,收集酒店内外相关信息,协助部门经理做好每月营销部市场综合分析报告,提出相应措施,供领导参考。

二、部门组织机构图(略)

三、岗位职责与工作内容

(一)营销部经理

报告上级:总经理

督导下级:公关策划员、营销代表

岗位职责:

制定并组织实施营销计划,负责酒店形象的树立和改善,督导营销人员进行市场开发,最终实现酒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工作内容:

1、参与制定酒店营销预算,拟定酒店营销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并针对不同季节市场变化和客源特点,适时调整经

2、分解落实营销代表每月任务指标,督导各营销代表深入市场,广泛联系客源。检查各营销代表指标完成情况,保证部门营销任务的顺利完成。

3、负责与重要客户业务洽谈,签订合同。接待与拜访重要客户,掌握客户优惠价格标准与幅度。

4、做好部门各业务人员的工作安排和调度,了解工作情况,实施奖罚,充分调动下属员工积极性。

5、会同公关策划员研究制定酒店公关活动计划,广告宣传促销计划,与新闻机构建立良好关系,树立酒店良好形象和市场声誉。

6、掌握酒店会员、散客、长住、商务、团队、会议等各类客源的营销结构与营销价格,控制营销成本和广告宣传费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7、参加酒店营销分析例会,汇报市场动态,提供准确信息供总经理决策参考。每周组织部门营销例会,分析市场动态,客源情况,竞争对手的营销情况和价格水平,分析部门营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8、加强酒店各部门的联系,正确处理市场营销和各部门接待服务管理水平。

9、认真贯彻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部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部门管理水平。

10、定期对下属进行绩效评估,按照奖惩制度实施奖惩并督导,组织部门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11、每月初和年终做上月和全年酒店营销综合分析报告,提出相应措施,供总经理参考。

12、完成上级委派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公关策划员(兼内勤)

报告上级:营销部经理

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公关策划,广告策划和市场调研分析工作,并负责处理营销部日常事务,做好文件、合同的存档、打印、分发等工作,接待来访人员。

工作内容:

1、拟定全年广告宣传、公关策划和预算,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落实。

2、与饭店同行和旅游局等密切关系,收集相关信息。

3、加强与新闻机构、地区社团、政府机构的联系,收集、整理公关信息资料,起草广告、宣传等有关稿件。

4、组织一些大、中型公关活动,提高企业整体形象。

5、收集酒店内(其他部门、营销人员)各种信息。

6、协助部门经理做好酒店营销综合分析报告。

7、协调与各部门的关系,承接安排各部门内部广告、招牌、告示牌,会标等工作。

8、负责酒店美术设计与有关制作者等相关工作。

9、接待来访客户并协助客户与相关的营销代表会面。

10、接听电话,在营销人员不在时负责留言。

11、整理本部门所有文件,合同、团队会议接待通知单等,并分类归档。

12、负责办公用品的领用和保管工作。

13、编排营销部每月值班表,做好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登记。

14、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营销代表

报告上级:营销部经理

岗位职责:

负责与客户保持联络,发掘潜在客户,扩大企业市场范围,为客户提供服务。

工作内容:

1、根据分工负责会员、散客、团队、餐饮、康乐及会议等服务项目的营销工作,并参与接待服务。

2、积极主动配合酒店举办的各种活动,协调与酒店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对重要客人的接待服务。

3、根据酒店价格策略,与客户进行谈判,以最终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

4、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定期走访客户,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搜集并整理反馈信息,为正确分析市场提供资料。

5、利用公关技巧,广为交际,结识各界人士,宣传酒店的优良服务和各项设施,扩大酒店影响,树立酒店良好形象。

6、利用电话薄、报纸等,通过电话形式进行信息捕捉,有针对性的进行推销。

7、自觉遵守酒店和部门规章制度,不断学习市场营销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四、工作项目,程序与标准

(一)旅行社接待程序与标准

1、电话或传真接收团队询价。

(1)做到说话语气、语音和蔼、热情;

(2)问明团队预定的内容,耐心、细致地予以解答,并合理报价;

(3)问明客户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传真,并做好纪录;

篇3:公司营销事务处理管理办法(3)

公司营销事务处理管理办法(三)

(一)营销部的外务负责人员在访问或开拓新客户时,应留意下列事项:

1.透彻观察对方在买卖上的需求及判定对方在买卖上的立场

2.观察对方进货及销售的意愿。

3.利用谈话、对应技术来引导对方购买的意愿。

4.针对对方的买卖意识及对商品的认知程度,检讨它与我方计划的合适与否。

5.检讨对方的销售政策与营业预算是否与本商品合适。

(二)营销部的外务负责人员应致力于商品知识、销售方法及市场知识的研究、同时须勤于调查销售客户的状况,随时以预算、效率化为基准、冷静且亲切地致力于销售活动。

(三)对客户提示重要事项或表达意向时,须取得部长的认可后才能执行。

(四)交易的开始有的是基于对方的申请,有的是出自我方的诱导,不管是何种方式,除了交易一开始即以现金往来的情况之外,都须事前对交易客户的资产、销售能力、负债、信用及其他评核事项进行调查,并向部长提出报告。

(五)对于各家客户须订明每月性的访问预定及收入预定,另外,对于客户的新开拓商品也须拟定每个月的大概预定额,根据这个来开拓新市场。

(六)不论老客户或新交易或预估的交易,都须私下迅速打听清楚,有了充分的调查,才能尽早与对方进行交涉。

(七)对于同业者的预估内容及交货实绩,须经常调查探听清楚,如此才能检讨自己在接受订货上的难易,另外,以于自己在预估及交货上的损失,应究明原因,以便修正制造技术及营业方面的缺陷。

(八)营销部应针对各方面的订货情况,进行广泛的调查,使销售活动的资料备齐,并传给各相关人员参考。

1.从经济新闻上做剪报整理。

2.参考经济杂志及其调查记录。

3.将业界的讯息记录下来。

(九)将老客户及预定客户等的订货资料整理成卡片,并将下列十项事由记录下来经常做修正:

1.资产、负债及损益。

2.产品的种类、人员、设备、能力。

3.销售状况及需求者状况。

4.应收帐款回收的实绩、信用状况。

5.与过去客户的关系。

6.电话、往来银行、代表者、负责人员。

7.公司内容的订单发出手续、过程。

8.付款的手续、过程。

9.在业界的地位。

10.组织、工资。

(十)与老客户应经常保持密切的联系,除了对订货情况及其他需求应探听清楚之外,尚须设法斡旋,使对方下单订货。为达成上述目的,可于必要时邀集对方举行研究会或是恳谈会。

(十一)在与对方交易的休息之际,应适当地提供餐饮、茶点及香烟等等。尤其需要外出用餐时,应在之前提出预算,取得部长或代表(总经理)的认可。

(十二)开拓新交易通常经由已交易客户之手进行,或委托其斡旋,或要求其持续过去曾经有过的交易来拓展业绩。

□估价

(一)商品的估价须根据下游生产及采购的估价统一来估算,做成后经由部长的决裁,提供给各客户做为参考。

(二)估价书的制作由营业科的内务负责,通常须先从客户处拿到正确的规格书后才着手进行。

(三)营销部必须完备下列各项资料做为估价参考资料:

1.主要材料价格表

2.预估成本计算表(主要材料费、副资材费、加工费)

3.一般市价表

4.标准品单价表

(四)营销部对于定期委托制造部生产的标准品,应要求制造部提出其主要材料价格表与估价成本计算表。

(五)对于标准品以外的交易或估价委托,每次都须经由制造部经理的裁决,以估价的价格方式处理。

(六)对客户做估价时,应尽速进行状况调查,尽速提出报告。

(七)将估价书送给客户之后,必须在估价帐目表中提出日期及合同的成立与不成立等事项。

□受理订货

(一)营销部在确定订货已成立时,应将公司生产及出货的必要事项记入订货受理传票中,发函给相关单位。其规定如下:

1.一般订货受理传票

本传票乃受理一般性订货时填定,通常印制成二份,一份交给本人,一份交给营销部受理科保管,在制成订货编号,并做好生产委托书(复印四份)后,将其中A、B、C三联交给生产部。

2.特别订货受理传票

本传票主要为大量生产的商品或订有长期合同的商品、出口品填写,一共制成五份,一份由本人保,一份交给经理或代表[总经理)阅览后,由营销部受理负责保管,另外二份交给制造部,剩余的一份交给总务部的总务科。本传票必须记明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日期、裁决条件、交货地点、捆包运送方式及其他必要事项。

3.预估生产委托表?营销部在委托生产标准品的预估生产或其他特定品的生产时,应填写本表。本表须记明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完成的希望日期及其他必要事项。填写并取得营销经理的认可后,交给制造部。

(二)所有电话、外部销售或来函的订货受理,不论外务或是内务,皆由受理订货的本人填写本订货受理传票。

1.上月底的订货受理余额。

2.本月份的订货受理额。

3.本月份的交货量。

4.上月底预估生产委托余额。

5.本月份的预估生产委托额。

6.本月份的预估生产额。

(三)营销部向生产部公告预估生产委托表时,应要求提出下列的处理报告,以说明其经过:

1产品与产品的区分

2.产品的交货预定

(四)营销部为执行各项计划、使销售、订货受理活动顺利进行,应与生产部保持密切连系,并随时准备下列三项资料:

1.商品库存明细表。

2.主要材料的进公司预定表。

3.主要材料的库存明细表。

□交货检验、配送

(一)营销部对于客户的订货商品及委托生产的商品的交货期,须经常与生产部保持联系,以掌握其经过情形及进行状况。

(二)营销部若已于指定交货日期前确定可以交货,应主动与客户联系确实的交货时间。

(三)当确定要货商品的交货日可能延迟时,应通知订货的客户以取得其理解。

(四)营销部在交货或查验商品时,应对照订货帐单,以确定品名、品质、规格、单价、数量及其他事项

是否符合。

(五)商品的交货与配送业务由营销部进出纲管理科负责。

(六)在交货或配送商品时应发行送货通知单。送货通知单的内容记载要项包括:

1.客户名称。

2.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3.明细、其他事项。

(七)关于商品交货、配送后,客户拒绝收货、要求退货及其他等等的抱怨问题,应取得负责人或营销经理的认可,设法寻求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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