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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器具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5536

1.目的和范围1.1目的任务:施工机械、工具是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完成送变电施工、生产的物质基础,对施工机械、工具进行科学管理,目的是使其充分挥机械效能,不断提高机械化施工水平,优质、高效、低消耗地完成电力施工任务。1.2范围工程施工和生产用施工机械、工器具。2.职责2.1工程和生产所需用的施工机械和工具,由项目部材料供应科配合公司机具科归口管理,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工程技术科、经营计划科配合。2.2各施工队为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的直接使用者,对施工机械和工器具进行使用、维护。2.措施和方法2.1施工机械管理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向公司机具科统一租凭使用,项目部材料供应科是项目部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的管理部门。2.1.1材料供应科的职责2.1.1.1贯彻上级颁发的有关机械方面规定、制度、并制定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2.1.1.2配合公司机具科对本工程机械设备购置计划、选型、订货、采购,并负责本工程机械设备保管、使用、维护、验收、分配、调拨工作。2.1.1.2根据工程需要向公司供应科、机具科申报机械设备的添置计划。2.1.1.4参加项目部施工机械装备规划的拟定,并参加重大机械化施工方案的编制或审定。2.1.1.5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2.1.1.6定期向供应科反映机械的技术状态及新机械的试用情况。2.1.1.7准确及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2.1.1.8参加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2.1.2机械设备的调拨为了适用施工任务变化的需要,及时解决机械设备的短缺和积压,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充分发挥机械效能,机械的调拨材料供应科按施工需要具体负责,各施工队无权进行。调拨时,原机附件、工具技术等资料应随机调拨。2.1.2机械设备的帐卡管理2.1.2.1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和卡片,指定专人管理,认真填写,做到帐、卡、物相符,机械台帐按机械分类列帐,以机械编号为顺序,它反映各类机械的数量、增减变化、分布情况。以及每台机械的主要技术数据和原值、现存单位。2.1.2.2施工机械登记卡采用一机一卡,除记录机械性能、原值、来源及附属装置(附属工具和专用工具)外,还包括大修、中修、改装、事故记录及调动等情况。大、中型机械设备或关键工序机械设备应建立机械档案。2.1.2.2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贯彻“管、用、养”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大型机械应实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多人操作的大型机械应实行机长负责制,一定要做到每台机械有专人管理,操作人员应准确填报运行日志。2.1.4机械操作人员应保持稳定,且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2.1.4.1操作人员必须努力学习提高操作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A、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B、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准操作机械,无操作证人员不准操作机械,新工人和转换工种人员必须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单独操作机械。2.1.4.2机具不得带病操作或超负荷运行。2.1.4.2新进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按说明书进行试运行,在磨合期前后按规定做好检查鉴定工作。2.1.4.4机械设备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原则,做到定期保养,按期修理,不允许只用不养或以修代养,严格做好机械的保养和计划检修。2.1.4.5机械保养的作业内容主要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称为“十字作业”,内燃机械实行三级保养制,其它机械实行二级保养制。2.1.4.6例行保养。操作人员按规定做好例行保养,即班前、班后及运转过程中进行各重要部位及易损部位的检查,确保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2.1.4.7定期保养,操作人员做好一级保养,二、三级保养由机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配合。一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中心,二级保养以检查高速为中心,检查各部分总成件、机构,配件的工作状况,除进行一级保养内容外,还要加以检查发动机燃料系统,润滑系统,离合器、变速箱、传动轴、减速器、转向、制动、液压部分,发电机等工作情况。要进行必要的调整,排除异常。三级保养以解体检查,消除隐患为中心,主要是找开上述有关部分的箱盖,检查内部紧固、磨拓、间隙等情况,排除隐患。2.1.4.8在特定条件下必须做好特殊保养(停放保养、超期保养、换季保养、转移前的保养等)。2.1.4.9项目部有关的计量器具,按QSP/014-97《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执行,由材料科计量员进行管理。2.1.5机构修理由公司机具科负责,项目部材料科协助,必须贯彻“计划管理、质量第一”的原则使机械及时恢复完好技术状况,不允许只用不修,再坏再修。2.1.5.1小修:是指一般无计划的少量修理,根据机况临时确定某一部件或某一总成的更换或修理,小修应当尽量减少,有时可以与保养工作结合进行。2.1.5.2中修:是有计划进行的一次平衡性修理,在两次大修中间进行,一般对发动机总成及时性1-2个主要总成大修,其它总成进行三级保养。2.1.5.2大修:是全面恢复机况的修理,在机械使用一定周期后,有计划地进行恢复性修理,通过大修后的机械,基本上恢复原有动力性能,经济性能和机件的紧固性能,修理时必须全面解体检查每个机件,修理可修另件,更换不可修另件,全面恢复机况。机械大修间隔期指标,是决定大修的依据之一,但不是唯一的依据,一些到了大修周期,但机况良好,可以延长大修期,对提前送大修的机械,应查明原因,情节严重者要追究责任。机械大修间隔期由公司机具科根据机械设备的具体特点。在机械设备购置以后使用之前确定。2.1.6机构设备的备品配件管理,公司机具科按QSP/005-97《采购控制程序》QSP/012-97《检验和试验程序》、QSP/018-97《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程序》执行,项目部材料科予以配合。2.1.7机械设备技术状况的分类:一类设备:完好机械设备,机械技术性能良好,消耗正常,各部件完备,附件仪器齐全,整机能随时出勤投入生产、施工。二类设备:尚好机械设备,因部分机件磨损达不到一类机械要求,但主要部件基本正常,能继续安全运行,附件,仪器仪表达工作状况基本完全。三类设备:即待修或在修机械,动力性能显著下降,超耗,不加修理无法正常安全运行。四类设备:即报废机械,损坏严重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2.1.8机械设备技术状况检查2.1.8.各种施工机具在运至现场前,由公司机具科逐台检查机状,同时检查附件,并做好记录;项目部在分部工程(基础、组塔、架线)开工前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各工具、资料、记录、保养、操作、消耗、产量等情况,对操作人员进行考核,检查结果上报公司机具科。2.1.8.2本工程由项目部材料科组织一次大检查(利用施工间隙,具体时间待定),对管得好,用得好的及时通报表扬,差的要通报批评,检查中发现问题,要采取措施,限期整改。2.2培训项目部会同公司教育科做好机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要经常以短期培训等方式组织机务人员学习操作保养,修理等基本功,提高他们技术水平,对不称职的要采取措施,限期达到应知应会水平。2.2机械事故的划分与处理由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机械设备损失,均定为机械设备事故。2.2.1机械设备事故的分类,按其损失大小程度划分为:2.2.1.1机械设备记录事故;2.2.1.2一般机械设备事故;2.2.1.2重大机械设备事故;2.2.1.4特大机械设备事故;其划分以部颁电建(1996)281号文为依据。2.2.2事故的处理2.2.2.1发生机械事故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运转,保持事故现场,并根据事故性质的不同按规定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向公司汇报,重大事故先电话报告。2.2.2.2事故的处理由公司安全科组织进行,公司机具科及相关部门参加。2.2.2.2对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按昌桃线项目部的《安全施工奖惩制度》执行。2.4施工工器具的使用管理2.4.1凡是入库的工器具,材料员应立即检查、登记、核对型号,如有问题及时提出,实物和发票到后五天内验收完毕,材料员对各种工器具应加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做到各种物质不锈、不霉、不变质,计量类工器具应有检定合格证。2.4.2施工人员要爱护工器具,施工前检查工器具的良好情况,有质量问题的工器具应停止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准乱丢、乱抛、作业完毕后再清点、检查,不准随意抛丢、遗失。2.4.2本工程竣工后,项目部材料科、各施工队应全面清点、检查、修理施工工器具,组织人员将清洗维修好的工器具核对型号、登记放置好,无法修复的应报废,确保工器具的完好,以利于下一工程能更好地使用,并将检查、修理等情况报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材料科存档,需要报废的要办理报废手续。2.4.4项目部对所使用的工器具必须建立明细帐,要注意其状态(库存、在用或在修理)要求保存维护记录。2.4.5施工工器具的发放2.4.6根据工具性质,工具的使用一般定为两种发放办法,即集体领用和个人领用。2.4.7集体领用的工器具一般以施工队需要,又不可能个人保管,领用较大型、较贵重、较少用的工具,应设有施工队工具保管人员,要求管理有帐目,领用有手续,平日有整理,损失有记录,季度有盘点,丢失有追究。2.4.8个人领用的工器具根据工作的具体特点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个人保管使用,个人工具保管不善,使用不当和丢失者,按个人工具使用年限折价赔偿。调出人员,工器具要求全部收回。2.4.9个人工器具使用到规定年限,原则上应以旧换新。2.4.10不论是公用工具或者个人工具,凡属计量器具,均需按QSP/014-97《检验、测量和试验控制程序》执行。

篇2: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机械发生伤人事故和机械设备损坏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报审检验和审批。未经报审验收的施工机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有专门的操作证件。

二、一般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在进场之前,必须进行检修,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装置应完好齐全,缺损的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的或失效的机械不能使用。

三、预防机械产生的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必须配置相应措施使有害物质限制在规定区域。

四、工器具必须做到摆放整齐,管理制度健全,无丢失和外流有专人检查和记录,施工队班组,每次使用前要进行班前检查,对不合格的安全用具应立即销毁,有缺陷的不能使用的设备,应单独存放。

五、凡是机电设备,必须设置规范的接地装置,牢固的接地,严禁线中串联接地,严禁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接上“禁止合闸”的警示标志。

六、进入施工现场机械必须挂有安全操作规程,专人负责,专人操作,做到施工员先检查后施工的原则进行作业。

七、工程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机械器具安全专项检查制度,对检查有问题的设备作好记录,责令整修。并进行复检后方可进行使用。

篇3: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在机械设备、工器具寿命的全过程中,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消除一切使机械设备、工器具遭到损坏,使人身健康和安全受到威胁,使环境遭到污染的因素,以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我项目部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机械设备、起重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包括外租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机械管理员归口管理

3.2安全员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3各施工队负责实施。

4、工作内容:

4.1机械管理员、工具员也是机械工器具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具有纠正违章,停止机械不安全作业,责令整改和处罚的权力。

4.2项目部必须有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目标,施工安全体系中必须建立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各级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职责。

4.3凡采购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生产的合格产品,并具有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资料、文件。

4.4工程开工前,由机械管理员、工具员编制机械设备、工器具人员培训计划,对机械设备、工器具人员进行机械安全培训教育。

4.5工程开工前,由技术科在施工措施或作业指导书中明确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注意事项,在安全技术交底过程中应同时对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进行交底,安全作业工作票中也应体现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

4.6机械设备、工器具投入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必须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并填写相应检查记录,只有检查合格者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者应退场更换,以确保机械设备、工器具在施工使用全过程中处于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附件齐全有效。

4.7对起重机械设备、工器具,还必须按公司《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用具检查和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送检,只有具有有效的合格证和准用证的机械设备、工器具方可投入使用,对起重机应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8所有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9坚持“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施工队必须严格按要求对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定期保养、及时送修,确保机械设备、工器具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4.9.1机械管理员、工具员根据机械设备、工器具使用情况,按保养间隔编制季度机械设备、工器具保养计划,并落实完成。

4.9.2机械设备、工器具保养分为: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转移前保养、停放保养。各级保养内容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

4.9.3除上述保养内容外,所有机械设备、工器具在投入使用前和工程完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入库前还应集中进行一次保养、检查、维修,对不能使用且无法修复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必须进行报废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4.9.4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应根据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大、项修计划并落实执行。

4.9.5对机械设备、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的突发故障,机械设备、工器具使用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理,严禁带病运行。

4.10中型以上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小型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实行班、组长负责制。

4.11坚持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操作证审验制度。

4.11.1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操作人员应选择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担任。

4.11.2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必须是参加过培训、学习、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的人员方可取证上岗。

4.11.3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证每两年审验一次,国家相关部门的证件按相关部门规定审验,凡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审验者不得继续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

4.11.4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人员在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时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服从现场人员指挥。但对于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4.11.5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要求编制项目部施工机械人员登记表,并收集机械队伍资质和人员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

4.12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在使用中应做到“不超负荷使用、不带病使用、不盲目使用、不违章使用”。

4.13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在必须超负荷作业,应经过精确计算和编制应急安全措施,但动载不得超过10%的额定负荷,静载不得超过25%,双机抬吊的机械不应超过该机80%额定负荷,还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保证措施,总工程师批准,进行专项安全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全员签字)后,方可实施,作业时,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安监,机械管理人员必须到施工现场指挥和监控实施。

4.14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监督、检查

4.14.1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应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开展日检点、经常检查及一般检查等各项检查工作,对发现有违反岗位纪律、机械运转异常或保养不良、事故隐患、记录不全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排除,并做好记录。

4.14.2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在每次经常检查及一般检查完成后,应开展一次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例会,及时总结经验,并就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4.15现场暂时不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包括封存、报停等)必须进行检查、鉴定,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中的要求进行保管,防止损坏及丢失。

4.1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标识,对主要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在机械设备、工器具明显部位挂牌,标明责任人姓名、简要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4.17凡由施工机械原因引起的机械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的机械损失,均定为机械设备事故,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分析,并按公司《机械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

4.18保持机械,工具和工作场所的整齐清洁,从事危险作业的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